第六十三章 前世網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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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墨生休學了。

    並在江岸附近小區租了個房。

    在此之前或許是件大事,但現在葉墨生心中沒有任何波動。

    記得前世自己曾在江岸邊有過留念,隻是一轉眼再也回不去了。

    今世就當故地重遊吧。

    十月中旬的天氣帶著涼氣

    陽光還是那樣的耀眼迷人

    卻沒有了溫度。

    再也見不到那兩道美麗的風景線。

    一個人挺好,挺好。

    李煜,賤男這段時間罕見的沒有打擾葉墨生,盡管他們知道葉墨生是最需要安慰的人。

    在別人眼裏葉墨生並沒有變化。

    但李煜和賤男知道有那麽幾天,葉墨生就像開竅一般,換了一個人樣。

    主動說話,調侃,還會笑。

    或許是因為莫衣衣,是因為愛情。

    或許因為別的。

    手機收到一條信息,貌似有錢到賬了,葉墨生沒有心情看。

    他感受到了前身的痛苦,不喜不悲。

    理解了前身的與世長辭,世界那邊有她的身影。

    可是自己呢,該去哪,該找誰。

    一個在腦海,塵封。

    一個在心裏,燃燒。

    他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麽?

    更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

    他不敢唱歌,他怕哭,但他每天沒人的時候,都會拿出那把吉他,輕輕的彈唱。

    他不敢寫詩,他怕痛,但他記得很多很多,甚至以前背不太熟的。

    他不敢想她,也不敢想她。

    卻一刻都沒有停止。

    他應該幹點什麽,讓自己忙起來。

    他應該唱歌?應該寫詩?應該……

    出於本能他拿起了筆,寫起了網文,他骨子裏是個作家,一個撲街作家,雖然他並不勤奮,但他隻斷過一次更。盡管寫了好幾本書,寫了幾百萬字,盡管寫一本撲一本,但他還是寫下去,一本一本完結。

    他的父母不理解罵他寫書有什麽用,不好好學習;

    他的同學打趣他成神了記得燒給大夥們看。

    他仍然不顧一切的寫書。

    因為愛好,也因為生存。

    他記得自己第一次接觸網文是在高三。

    他第一次知道在這個世界還有那麽一個神奇的角落。

    你可以暢想,上天入地,今生前世,古今中外。

    你可以謾罵,可以指責,可以抱怨,可以發泄。

    他喜歡上了那個角落,喜歡那一個個由作者創作的世界。

    光怪陸離,無比神奇。

    某一天,有一句話在耳邊回響你也可以創造一個世界,一個屬於你的世界。

    這句話像是有魔力一般把他深深的吸引住了,於是他陷入進去了,成為了一個作家。

    每天深夜等老師走了,同學睡了,偷偷的爬出圍牆,拿出自己中午或者晚上省下來的餐錢,上一個小時網,隻能上一個小時,除非他一天不吃飯,把白天課堂上寫下的內容一個字一個字的敲進電腦,直到成為文字。

    他從一開始的一個小時500多字到後來,一個小時2000多字。

    從第一個收藏,第一張推薦票,到第一個讀者,他的心都砰砰的跳。

    他感覺到了活力,感覺到了生命的意義。

    如果劃分他的高三生活,隻有兩件事,寫書,讀書。

    寫的是小說,讀的是高三理科。

    高三第一期期末,成績慘不忍睹。

    他被請家長,萬幸的是寫小說的事情沒有曝光,但他被打上了網癮少年的標簽。第二學期他被嚴加看管,就這樣,他的第一本書,幾個月的心血,寫了20多萬字突然間斷更了。

    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斷更。

    他覺得對不起他的讀者,盡管看他書的不多,推薦票也隻有60多張,累計收藏隻有27,也沒有簽約,他那時候根本不知道簽約一事,他以為大家都跟他一樣都隻是為了愛好,他很高興有那麽一群誌同道合的人。

    那段時間他每天都很忙,很充實,每天隻有那麽短短的一個小時時間上網,他甚至沒有時間看讀者的留言。

    高考果然名落孫山,隻能上一個三流大學,他本來是打算放棄的。但父母不願意,說什麽也要供他讀個大學。

    看著兩老貪黑起早的農作。看著兩老壓彎的脊梁,他深深自責。

    他很想哭,恨自己不努力,恨自己不該寫網文,發誓自己一定好好學習。

    隻是剛上大學時,上課也好,休息也罷,他滿腦子都是一些想法,他一次次拿起筆又放下,最終他還是拿起了筆,上課寫,休息的時候寫,然後晚上去碼字,雖然生活費不多,但每天兩小時的網費總算是能夠擠出來。

    那本20多萬字的作品更新了。

    或許每天兩個小時很充足,但葉墨生已經不是高三的葉墨生了。

    沒課就睡到自然醒,不是餓醒就是中午了。

    上課的時候寫寫小說,不用再像高三時候那麽小心翼翼。

    他記得自己第一次簽約的喜悅,記得作品第一次上架的喜悅,他開心的像個孩子,也記得第一次拿到315塊的稿費,一個人在被窩哭了很久很久。

    不知道是命運的不公還是自己真的不行,寫一本撲一本,不是沒有簽約,也不是沒有完本,而是沒什麽讀者,沒什麽收入,慘不忍睹。

    後來他迷上了遊戲lol,每天兩個小時變得十分緊湊。

    萬幸的是後來起點多了一個買斷計劃按千字計數。

    由於他幾年如一日的穩定更新,他被編輯看中,每天兩個小時上網寫作,他需要掙更多的錢,支付遊戲或者生活費,為此他找了很久很久找到了一個150元的一室一衛,頂樓,隻有一張搖晃的架子床,一張磨破皮的桌子。唯一的電器就是頭頂光線昏暗的電燈泡。

    他租了一台二手電腦每月90元,牽了網,每月45元,他算了一下每天碼字4000以上,隻要開始有收入,所有的開銷比自己去網吧實惠。

    剩下的時間lol。

    果然,每個月能拿到的錢應付一個月的水電費,房租,電腦租金等等綽綽有餘,不必再節衣縮食,甚至晚上餓了能夠買上一桶方便麵加一個鹵雞蛋一根香腸當夜宵。

    每周末都可以去路邊吃個燒烤。

    那時候燒烤就是最奢侈的美味。

    特別大四後期時推出的全勤獎,完本獎更是讓自己都沒有向家裏要過生活費。

    他的人生開始向著光明的地方前進。

    如果說葉墨生高三的生活是寫書讀書,那麽大學的生活就是白衣衣、寫書、遊戲。

    大一下學期,一個偶然的雨天遇見了白衣衣。

    他覺得那是前世五百年換來的一次相遇。

    他開始關注她。

    除了碼字,遊戲和後來畢業論文準備,其他時間都交給了白衣衣。

    她在教學樓自習,自己就去教學樓寫書。

    她在圖書館,自己就去圖書館寫書。

    她去上公開課,自己去公開課寫書。

    ……

    每次他都躲在角落。

    直到畢業前忙於畢業論文,忙於寫書,消失了一段時間。

    直到再次出現的那個畢業前夕,他覺得不能再錯過,那晚,他悶了一瓶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