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十三章 婚姻豈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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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出國因為使臣團被劫殺一事,與雲夢國兩國開始交惡,於是原先準備借道月出國一事也隻能擱置下來,如今南方未穩,而西域初降,為免南北夾擊,所以不適宜請劉長林率兵借道呂方國。因此,營救王子昭之事暫時擱淺,隻能坐等費介南方平叛回來,同時看看月出國使臣被劫殺一事雙方協商之後的結果如何。
    再說費介雖然身為將軍,但其實生在京城長在京城,十八歲憑蔭封入軍營一路從小校尉升任右執金吾長,平日裏基本也就是對付一些小毛賊或者個別豪俠,並無大規模實戰經驗。如今率領大軍南下平叛,實在是趕鴨子上架頭一遭,所以到達白沙郡後,隻能擺出一副禮賢下士的姿態,請求白沙郡郡守馬殷以及臨近的武陵郡郡守譚彥良一起謀劃。
    此去賤民占山為王的南蠻部落有兩條道路可以進入:一是從下遊壺頭出發,這是條水路,路程較近但是灘多水急,比較凶險;二是從敵方後麵的充縣出發,這條道路較為平坦,隻是運輸線路過長,補給有所不便。馬殷主張走充縣,而譚彥良則主張進軍壺頭,扼住賤民與外界物質往來進出的通道,那麽充縣的敵寇將不攻自破。費介初次領兵,又急於立功,畢竟祖父重病、弟弟費仲去世後,費家在朝中的聲望現在是日益下降,當務之急便是自己建立軍功,挽回聲譽,這樣,王子展親王監國的地位更加穩固,太子之位也指日可待,因此,決定采納譚彥良的策略,從壺頭進軍,兵行險著,希望能出奇製勝。
    自古平江南之策都是占據上遊而破之,現在由於要深入賊窩,所以不得不從下遊往上遊逆流行走。賤民聚眾造反之地乃南蠻腹地,山高林密,雲夢國的地勢都是西高東低,所以,賊寇占據了高處山地,牢牢把守著險要的地方,而每逢險要地勢,由於落差較大,水流湍急,又要防止敵軍設伏,所以費介率領的艦隻經常寸步難行。現在正值秋末,很多士兵因為從北方而來,不習水戰,遭到進攻後不小心跌落進水裏,不是被活活淹死就是被水流衝走,即使被重新救上船的,也往往因為被冷水浸泡而感染了風寒。同時,蠻地水域,一到深秋之後便有一種當地人稱之為沙蟲的寄生蟲,一旦被感染,便會長出紅疹、渾身瘙癢、火熱難耐,費介也被傳染,於是隻能在沿河岸兩岸,開鑿石窟構建竹屋用來棲身,同時讓隨軍的郎中趕緊研製治療方法。
    卻說王子昭與扶餘國九公主成婚的消息終究還是傳到了雲夢國,王昶聽到後,不由得暗自罵道,孽障!這擺明了就是扶餘國主覬覦雲夢國太子之位的人選而使出的計倆,而自己這個蠢笨的兒子竟然著了道,早知如此,還不如讓他當初戰死沙場,至少能給雲夢國皇室挽留一點臉麵。如今太白國七公主還在雲夢國皇宮住著,等著他回來成親,這小子倒好,不管母後每日望穿秋水肝腸寸斷,竟敢無視雲夢國和太白國兩國盟約,不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先行納妃逍遙快活了,簡直畜生不如!於是一麵令上下左右全部瞞著太白國公主關於王子昭已婚的事,一麵暗自下了再立儲君的念頭。
    話說王子展正由於舅舅費介遠征平叛,勞而無功,戰事膠著,不知如何是好,聽到父皇痊愈準備親理朝政的消息,馬上便想把這個燙手的山芋丟掉,帶著輔國的兩位王爺,恭恭敬敬親自到紫宸殿交還印璽給王昶,迎接父親出來主持朝政。
    “朕患疾這些日子,辛苦諸位愛卿協助魏王打理朝政了!不知近日有何不決之事,還請諸位愛卿說出來與寡人聽聽。”王昶雖然深居後宮,前朝什麽事何曾錯過他的耳目,此時不過顧及魏王和兩位王爺的麵子,所以有此一問罷了。
    話音剛落,端親王便站出來道:“啟稟陛下,《儀禮》有雲:冠、婚、喪、祭、鄉、射、朝、聘,此八項禮節,是禮之精華,是天地之大義。而在眾多禮儀當中,冠禮是禮的開始,婚禮是禮的根本。十三王子,業已行過成人禮,便要知禮儀守廉恥,可他卻寡廉鮮恥,不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私自停妻另娶,實在是喪失根本,有辱國體。常言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望陛下謹守國法,將十三王子褫奪王爵,貶為庶民,以正視聽,以儆效尤!”
    劉廷煒聞言一驚,可憐十三王子漂泊在外,孤苦無依,端親王身為一族之長,非但沒有在贖回十三王子事上出過一分力氣,如今還要落井下石,實非良善之輩,便據理力爭道:“啟稟陛下,婚禮,這是一種將要結合兩姓之好的事情,對上關係到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所以君子很重視它。一定要經過納采(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納吉(即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後,在祖廟進行占卜)、納征(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請期(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親迎(婚前一兩天女方送嫁妝,鋪床,隔日新郎親至女家迎娶),這六道程序,才算真正完成了儀式。如今,這六道程序一樣也沒有完成,十三王子根本就不算完婚,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停妻另娶之事,無非是扶餘國九公主不顧道德廉恥,做出來私奔苟且之事。《禮法》有雲,奔者為妾,父母國人皆賤之。因此,十三王子在扶餘國之事,並不妨礙雲夢國和太白國的婚約,又何來褫奪王爵貶為庶人之是非公案?”
    “禮部尚書此言差矣!”吏部尚書崔寔聽完,趕忙站出來駁斥道:“啟稟陛下,《禮記》有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也就是說,如國男子納妾需要滿足兩項條件:一是四十歲以上;二是沒有孩子。如今十三王子剛滿十八周歲,而太白國七公主還未嫁入我朝,根本不符合納妾之禮,臣請陛下明斷!”
    鄂國公也站出來請奏道:“通過敬慎鄭重其事的婚禮而後夫婦相親,這是婚禮的基本原則,正因為有夫婦相親,所以才會有父子相親;正因為有父子相親,所以君臣才能各正其位。如今,扶餘國上下對十三王子皆以駙馬相稱,婦孺皆知,諸國皆聞,是已成婚姻,根本就是十三王子罔顧國法家紀,已成大錯,理應剝奪其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