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酒吧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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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後,旺角警署的警員們,一個個都神情興奮。
原本葉楓是打算,帶著宋子傑、陳家駒等人,一起搞個小型的聚餐。
誰知道,雷蒙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也不知道是想給葉楓這個新來的督查一個麵子,讓他省點錢。
還是想聚攏人心,顯示下自己署長的尊嚴。
總之,下班之前,雷蒙來到大廳,告訴大家,今天下班之後,整個警署一起聚餐一下。
名義上,自然是為了慶祝,朱滔、譚成這兩件大案子告破。
有了這兩件案子,雷蒙的功勞簿上,也會好看不少。
以他現在的年紀,相信用不了多久,就會有上升的機會到來。
所以,他站出來請客,其實也算是理所應當。
有了署長的參與,眾人雖然臉上也帶著興奮。
但可以看得出來,一個個並沒有放的那麽開。
當然,有免費的大餐,還可以帶家屬,一頓飯吃的還算比較開心。
而莎蓮娜和小琪二人,在餐桌上,也很快就成了好姐妹。
不得不說,女人有時候很奇怪,很多時候,原本是陌生的兩個人,會因為某一個話題,在短時間內就變成無話不說的閨蜜一樣。
聚餐結束後,雷蒙和驃叔等人,陸續離開。
“家駒,跟大家說一下,等下有空閑的,可以跟我們一起,找家酒吧聊聊天。”
葉楓在眾人還沒離開的時候,找到陳家駒,讓他通知眾人。
雖然聚餐讓雷蒙搶了先,他說出去的話,卻不能不算。
反正港城的人,晚上一般都不會太早休息。
正好,吃完飯,大家一起找個酒吧喝一杯,也可以增進一下同事之間的感情。
o記的那些老弱病殘們,都沒什麽心思去喝酒,一個個領著自己的老婆孩子,打了聲招呼就離開了。
剩下重案組的十幾名警員,加上幾名o記以及文職的小姑娘,眾人一起,來到灣仔區駱克道的一家酒吧裏。
這座酒吧的氛圍,比起缽蘭街的酒吧要強的多,雖然比起蘭桂坊的一些高檔酒吧,可能差了不少。
但好在位置比較優越,而且距離幾名小姑娘住的地方比較近。
女士優先嘛,葉楓也不想這些女同事,因為自己請客,晚上回家的路上,遇到什麽不好的情況。
而重案組的男士們,大多都是單身,也都很理解。
甚至莫金發等人,還拍著胸脯,信誓旦旦的要在聚餐結束後,擔任護花使者,一對一的護送到家。
“阿傑,今天譚成被抓獲,整個財務公司,也都被我們一鍋端,甚至幕後的大老板,都要入罪進去。”
“從此之後,豪哥就可以安安穩穩的做自己的普通人,我想,你們兄弟之間的恩怨,也該結束了。”
跟同事們,喝了幾杯,聊了一陣之後,葉楓回到莎蓮娜身旁。
看著對麵的宋子傑,葉楓衝一旁角落裏,略顯孤獨的宋子豪招了招手。
“阿楓,我”
宋子傑還想說些什麽,豪哥已經邁步走了過來。
沉穩的坐在椅子上,眼神中帶著一絲猶豫,張了張嘴,似乎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麽。
“豪哥,很高興能夠看到你,真心實意的願意改過自新,好好做人,我想,不久的將來,你一定能成功做出一番事業。”
“阿傑,有些事,你想的通也好,想不通也罷,但是事情已經發生過了,你也沒辦法去更改。”
“未來的路,不管是豪哥還是你,都還長的很,不要繼續做一些,仇者快、親者痛的事,我們一起聯手,將我們曾經的理想和心中的正義,好好的維護起來,就不枉這些年來,我們自己付出的努力和堅信。”
“人生在世,可以選擇堅持和放棄的太多,但對不對的起自己,隻有自己心裏最清楚。”
勸說別人的事,葉楓很少做,他也不知道,該怎麽去化解這對兄弟間的恩怨。
隻是該說的,他還是要說。
能不能想開,就看宋子傑自己了。
聽到葉楓的話之後,宋子傑陷入了沉思。
好半天,這才端起桌上的酒杯,看著宋子豪:“喝酒。”
簡單的兩個字,在宋子豪耳中,卻仿佛是天籟一般。
霎時間,這位經曆過風雨,也見過大風大浪的曾經的地下大佬,也不由得眼眶有些紅潤。
感激的看了葉楓一眼,端起酒杯,跟弟弟碰了下杯。
“阿楓,我以後,一定會同你一起,好好破案。”
轉過頭來,又跟葉楓碰了碰杯,眾人一時間,全都麵帶笑容。
“來,小琪,咱們也幹一杯。”
一旁的莎蓮娜,很有眼色的拉著小琪,也端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
心結打開的宋子傑,臉上也總算有了這個年紀的年輕人,應該有的陽光和笑容。
一群人,正開心的聊著天,突然門外走進來一群人。
這幫人,一眼看上去,就像是混社會的阿飛。
一個個,光著膀子,紋著身,橫眉立目,看著想要找事的樣子。
“喂,你們想幹什麽?找事嗎?”
靠近門口的兩名警員,見到這幫人之後,立刻站了起來。
這些人原本想要破口大罵,但為首的一個小子,似乎是有點眼力見。
一眼看到了,這二人腰間的配槍,急忙目光掃視了一番,發現整個酒吧裏,基本都被這些人坐滿了。
那小子一下子就滿頭大汗,急忙點頭哈腰的退了出去:“不好意思,我們走錯了路。”
“喂,你們還不走?等著被差佬抓?”
“今天真是走背運,沒想到差佬大集合,在這裏聚餐。”
身後那幾個小子,聽到為首之人的話,全都一個個駭然不已,急忙轉身往外跑。
“小子,別跑,身份證拿出來”
當兩名重案組的警員衝出去之後,卻發現那幫小子,全都四散而逃。
原本他們就不是灣仔警署的人,加上對方跑的又快,也不想多事,便轉身重新回來。
看到這種情況,葉楓一皺眉頭。
大姨王處長曾經對他說過,一哥有想法,讓他在過年之後,調到灣仔這邊來。
原本葉楓以為,灣仔畢竟是港城總署的管轄範圍內,不管是中環警署還是東西兩環的警署,根據檔案來看,能人不少。
按說夾在東西兩環之間的灣仔警署,應該比較安全,怎麽現在看,卻似乎並不是那麽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