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酒吧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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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之後,旺角警署的警員們,一個個都神情興奮。

    原本葉楓是打算,帶著宋子傑、陳家駒等人,一起搞個小型的聚餐。

    誰知道,雷蒙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也不知道是想給葉楓這個新來的督查一個麵子,讓他省點錢。

    還是想聚攏人心,顯示下自己署長的尊嚴。

    總之,下班之前,雷蒙來到大廳,告訴大家,今天下班之後,整個警署一起聚餐一下。

    名義上,自然是為了慶祝,朱滔、譚成這兩件大案子告破。

    有了這兩件案子,雷蒙的功勞簿上,也會好看不少。

    以他現在的年紀,相信用不了多久,就會有上升的機會到來。

    所以,他站出來請客,其實也算是理所應當。

    有了署長的參與,眾人雖然臉上也帶著興奮。

    但可以看得出來,一個個並沒有放的那麽開。

    當然,有免費的大餐,還可以帶家屬,一頓飯吃的還算比較開心。

    而莎蓮娜和小琪二人,在餐桌上,也很快就成了好姐妹。

    不得不說,女人有時候很奇怪,很多時候,原本是陌生的兩個人,會因為某一個話題,在短時間內就變成無話不說的閨蜜一樣。

    聚餐結束後,雷蒙和驃叔等人,陸續離開。

    “家駒,跟大家說一下,等下有空閑的,可以跟我們一起,找家酒吧聊聊天。”

    葉楓在眾人還沒離開的時候,找到陳家駒,讓他通知眾人。

    雖然聚餐讓雷蒙搶了先,他說出去的話,卻不能不算。

    反正港城的人,晚上一般都不會太早休息。

    正好,吃完飯,大家一起找個酒吧喝一杯,也可以增進一下同事之間的感情。

    o記的那些老弱病殘們,都沒什麽心思去喝酒,一個個領著自己的老婆孩子,打了聲招呼就離開了。

    剩下重案組的十幾名警員,加上幾名o記以及文職的小姑娘,眾人一起,來到灣仔區駱克道的一家酒吧裏。

    這座酒吧的氛圍,比起缽蘭街的酒吧要強的多,雖然比起蘭桂坊的一些高檔酒吧,可能差了不少。

    但好在位置比較優越,而且距離幾名小姑娘住的地方比較近。

    女士優先嘛,葉楓也不想這些女同事,因為自己請客,晚上回家的路上,遇到什麽不好的情況。

    而重案組的男士們,大多都是單身,也都很理解。

    甚至莫金發等人,還拍著胸脯,信誓旦旦的要在聚餐結束後,擔任護花使者,一對一的護送到家。

    “阿傑,今天譚成被抓獲,整個財務公司,也都被我們一鍋端,甚至幕後的大老板,都要入罪進去。”

    “從此之後,豪哥就可以安安穩穩的做自己的普通人,我想,你們兄弟之間的恩怨,也該結束了。”

    跟同事們,喝了幾杯,聊了一陣之後,葉楓回到莎蓮娜身旁。

    看著對麵的宋子傑,葉楓衝一旁角落裏,略顯孤獨的宋子豪招了招手。

    “阿楓,我”

    宋子傑還想說些什麽,豪哥已經邁步走了過來。

    沉穩的坐在椅子上,眼神中帶著一絲猶豫,張了張嘴,似乎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麽。

    “豪哥,很高興能夠看到你,真心實意的願意改過自新,好好做人,我想,不久的將來,你一定能成功做出一番事業。”

    “阿傑,有些事,你想的通也好,想不通也罷,但是事情已經發生過了,你也沒辦法去更改。”

    “未來的路,不管是豪哥還是你,都還長的很,不要繼續做一些,仇者快、親者痛的事,我們一起聯手,將我們曾經的理想和心中的正義,好好的維護起來,就不枉這些年來,我們自己付出的努力和堅信。”

    “人生在世,可以選擇堅持和放棄的太多,但對不對的起自己,隻有自己心裏最清楚。”

    勸說別人的事,葉楓很少做,他也不知道,該怎麽去化解這對兄弟間的恩怨。

    隻是該說的,他還是要說。

    能不能想開,就看宋子傑自己了。

    聽到葉楓的話之後,宋子傑陷入了沉思。

    好半天,這才端起桌上的酒杯,看著宋子豪:“喝酒。”

    簡單的兩個字,在宋子豪耳中,卻仿佛是天籟一般。

    霎時間,這位經曆過風雨,也見過大風大浪的曾經的地下大佬,也不由得眼眶有些紅潤。

    感激的看了葉楓一眼,端起酒杯,跟弟弟碰了下杯。

    “阿楓,我以後,一定會同你一起,好好破案。”

    轉過頭來,又跟葉楓碰了碰杯,眾人一時間,全都麵帶笑容。

    “來,小琪,咱們也幹一杯。”

    一旁的莎蓮娜,很有眼色的拉著小琪,也端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

    心結打開的宋子傑,臉上也總算有了這個年紀的年輕人,應該有的陽光和笑容。

    一群人,正開心的聊著天,突然門外走進來一群人。

    這幫人,一眼看上去,就像是混社會的阿飛。

    一個個,光著膀子,紋著身,橫眉立目,看著想要找事的樣子。

    “喂,你們想幹什麽?找事嗎?”

    靠近門口的兩名警員,見到這幫人之後,立刻站了起來。

    這些人原本想要破口大罵,但為首的一個小子,似乎是有點眼力見。

    一眼看到了,這二人腰間的配槍,急忙目光掃視了一番,發現整個酒吧裏,基本都被這些人坐滿了。

    那小子一下子就滿頭大汗,急忙點頭哈腰的退了出去:“不好意思,我們走錯了路。”

    “喂,你們還不走?等著被差佬抓?”

    “今天真是走背運,沒想到差佬大集合,在這裏聚餐。”

    身後那幾個小子,聽到為首之人的話,全都一個個駭然不已,急忙轉身往外跑。

    “小子,別跑,身份證拿出來”

    當兩名重案組的警員衝出去之後,卻發現那幫小子,全都四散而逃。

    原本他們就不是灣仔警署的人,加上對方跑的又快,也不想多事,便轉身重新回來。

    看到這種情況,葉楓一皺眉頭。

    大姨王處長曾經對他說過,一哥有想法,讓他在過年之後,調到灣仔這邊來。

    原本葉楓以為,灣仔畢竟是港城總署的管轄範圍內,不管是中環警署還是東西兩環的警署,根據檔案來看,能人不少。

    按說夾在東西兩環之間的灣仔警署,應該比較安全,怎麽現在看,卻似乎並不是那麽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