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兩百三十八節 敢有再議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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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除法家和黃老派外的其他所有學派,都是廢刑派。
    廢刑慎殺,這是漢室學派的政治正確,也是自秦亡後,天下呼聲最高的聲音之一。
    自漢室鼎立至今,數不清的文人名士,都曾經大聲疾呼過,要求國家慎用刑罰,慎用死刑。
    在這種思潮的影響下,劉徹的祖父太宗皇帝廢黜了肉刑。
    先帝時,進一步明確廢除了包括鼻刑在內的多種刑罰。
    將地方官可用的刑罰限製在了鞭笞等少數不會使人失去肢體的刑罰之中。
    這本是一個好事……
    可惜……
    在環境如此複雜的中國,上層以為的好事,經常會導致事情變得更加糟糕。
    在原先,民眾犯法,撐死了割鼻子、耳朵或者掉根手指、腳趾。
    這當然是很悲慘的事情。
    但是,肉刑的廢除,其實並未改變任何事情。
    反而導致了事情更加惡化。
    既然不能斷人肢體,毀人麵目。
    而地方官又需要政績,怎麽辦?
    鞭笞登上了舞台,一般基層官員刑罰或者折磨犯人,起步價就是五十以上,上不封頂。
    原先,犯人隻是毀容或者輕度殘疾或者失去某些功能**官。
    但現在,殘酷的鞭笞之刑,動輒就會讓人半身不遂,徹底失去勞動能力,甚至於當場倒斃!
    地方官們靠著這一手,震懾著整個地方。
    上至士紳,下至******沒有人敢輕易挑戰地方官的威權。
    自元德二年以來,隨著天下讀書人漸漸增多,有關限製刑罰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周亞夫的詔書一宣讀完畢,董仲舒就立刻站出來,拜道:“回稟陛下,臣仲舒以為,古之聖王治世,刑錯不用,以德治世,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成康之際,刑錯不用,天下安寧,德及鳥獸,教通四海!”
    儒家,在刑罰和死刑方麵,可以說得上是他們為數不多堅持到底,持之以恒的事情了。
    在漫長的中國曆史上,儒家士大夫和官僚,一直主導著少殺慎殺的策略。
    著名的唐太宗釋放死刑犯的故事,更是千古傳頌,讓後人讚歎不已。
    然而……
    劉徹看著董仲舒和那些殷殷期盼的望著自己的儒家士大夫的眼神。
    他在嘴角冷笑了一聲:“腐儒!”
    儒家為何支持禁絕刑罰,少殺慎殺?
    這既是因為自孔子開始,他們就提倡仁政與教化。
    幾乎每一個儒生,都相信,人類是可以通過教育將一個壞蛋變成好人的。
    即使是主張性本惡的荀子學派,也堅信這一點。
    道德與教化,足以改變一切!
    然而……
    這與白左們的想法,幾乎是一樣的。
    白左們覺得他們可以通過愛與寬容,感化一切。
    可惜,事實是所有人都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白左們的愛和寬容最終不僅僅傷害了他們的同胞,更傷害了他們自身的許多人。
    但白左們依然堅信,依然相信自己的想法。
    甚至於……為了讓別人相信自己是正確的,不惜去誣告自己的同胞強X了自己,而不是將事實說出來。
    儒家也是如此。
    他們一直堅持著少殺慎殺的法律政策。
    結果就是……
    劉徹記得,他曾經在電視上看過一個可憐的父親的采訪——人們都在關注和保護嫌疑人的人權和權益,誰來為我那可憐的女兒伸張正義?
    死刑和刑罰,在劉徹看來,它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震懾,為了讓人在犯罪後得到應有的懲罰。
    你犯罪殺人,那就殺人償命。
    那犯罪詐騙,那就去勞動改造!
    犯法者必須得到對等的懲罰。
    假如不能,那麽,肯定會導致罪犯犯罪的成本下降,最終發生可怕的災難。
    不用看別人,就看看後世某國,最初,貪汙五千塊就要掉腦袋,於是吏治清廉,沒有人敢貪汙犯罪。
    可是,到了後來,貪汙五億、五十億,都隻是蹲監獄而已,而且,還有機會出來……
    結果是什麽?
    所有人都看到了!
    貪汙之風,蔚然成風。
    對劉徹來說,這是極大的警告。
    僅僅是從這個方麵考慮,劉徹也絕不會同意儒家的那套理論。
    法律和刑罰,就是為了維護秩序而存在的。
    破壞秩序者,必須得到應有的對等懲罰。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這是漢律永遠不會妥協和變色的原則。
    是漢室的第一憲法修正案!
    更何況……
    儒家可不僅僅是為了自己啊!
    他們的主張背後,受益最大的會是那個群體?
    泥腿子庶民和自耕農嗎?
    開什麽玩笑?!
    假如法律變得溫柔起來,犯罪成本下降,誰會是最肆無忌憚的那個人?
    老百姓?中產階級?
    你確定這不是在開玩笑?
    事實證明,最終受益的必然是大地主大貴族和大商人!
    假如漢室一年的死刑犯隻有幾十個或者一個都沒有,那麽,地方豪強,就再也沒有什麽需要害怕的東西了。
    懸在他們頭上的達克莫裏斯之劍將消失無蹤。
    長久以來,震懾著列侯勳貴的緊箍咒也會消失無蹤。
    這些家夥在有著嚴刑酷法和犯法必糾的漢律時,尚且都可以冒著掉腦袋的風險,悍然鋌而走險,剝削和壓迫、魚肉百姓,欺淩鄉鄰。
    沒有了這一切後,他們難道會收心養性不成?
    這根本是不可能的!
    旁的不說,劉徹即位以來,他親手勾絕的那一千三百二十五名死刑犯以及地方官得到授權後斬殺的上千罪犯,就是最佳證據。
    要知道,這些人裏,甚至有著列侯殺人案和列侯欺行霸市的例子!
    所以,劉徹站起來,說道:“朕皇祖高皇帝與關中約法三章,永為漢之準繩,從今往後,再敢有議此者族!”
    這是劉徹為了徹底斷絕今後可能出現的廢死聲音和薄刑聲音。
    他無論如何,也不會準許,漢室重蹈元成的覆轍,成為大地主大貴族的遊樂場。
    而劉徹這殺氣騰騰的表態,幾乎嚇壞了儒家上下。
    董仲舒甚至說話都有些結結巴巴了。
    族!
    漢律之中最高等級的刑罰!
    直接清掃某個特定對象的三代成員,從上到下,除了懷孕婦女和未滿八歲的孩子外,其他人統統都是死!
    即使是留下來的,也將被打入司空城旦的序列,永世不得翻身!(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