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交趾駐軍頻頻遇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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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之有種職業叫造反!
    大華帝國的社會風氣,正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女人們是最能感受到的,柳如煙原本是一名歌舞姬,剛剛被某位官員看中,接到了官員的府中,之後的日子,大概就是每日都是過著以色娛人的日子,除了彈琴唱曲跳舞之外,有時還會被主人叫去侍寢,甚至主人有貴客和好友前來時,隻要向主人提出要求,主人也會安排她給客人侍寢,她的身份和青樓中的妓女,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區別。
    放在以前,像她們這種人,等到年老色衰的時候,便隻能做些粗活,洗衣掃地之類的,反正晩景淒涼才是真。
    如果僥幸能為主人生下一兒半女,尚且日子會好過一些。
    不過還沒有等到被主人臨幸,突然被主人給送出了府,不僅無償退還了賣身契,還贈送了一筆錢,讓她從此以後好好的過日子,不要再把自己給賣了。
    後來,柳如煙才聽說了,是皇帝親自下的旨,官員府中不許蓄養歌姬,買賣奴婢,除了有正式名份的妻妾之外,其她的女人隻能以雇傭的方式,留下來做家務活,禁止逼迫女工陪侍,如有強行和女工發生關係的,都將按律治罪。
    柳如煙沒有再回父母的那個家,她要開始自己的新生。
    隻是她除了會些吹拉彈唱,還有一點詩詞歌賦,琴棋書畫之外,其它的根本不懂。
    盡管官員府中把她送出去時,贈送了一筆錢,但也沒有多少,最多也隻夠她安下一個家,省吃儉用的度過二三年,可是二三年之後呢?她又該靠什麽來養活自己。
    至於嫁人,柳如煙知道自已的身份,盡管她自己知道自己還是個清白之身,可誰又能相信一個做過歌姬的女子,而且相貌不俗,還能保得住清白之身,未免也太不可思議了吧?
    柳如煙不想再賣笑唱曲,她想到了賣書畫,自己畫畫,自己寫字,將其裝裱好之後出售,掙點錢過日子。
    柳如姻對自己的書法和畫畫的水平,還是有點自信的,再說她也沒有打算要賣多貴,隻要能養活自己,可以存的線養老,便足矣!
    柳如煙身上的錢並不多,她將自己身上的首飾全部拿去當了,才在街頭巷口買下了一間小屋,經過了這幾年的發展,開封的房價有點高,她所有的錢也買不了多大,多好的地段的房子,而且還是可以做買賣的店麵房。
    好在柳如煙的要求也不高,能有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就已經很不錯了,和之前打身任命,成為達官貴人們的玩物相比,她覺得自己現在能夠及時的跳出那個火坑,是何其的幸運。
    為此,她非常的感激朝廷,感激皇帝及時的下了道旨意,將她從懸崖邊上挽救了回來。
    當然,對於那位將她送出來,又給她一筆錢的官老爺,柳如煙心裏也是很感謝的,畢竟就算是皇帝下了旨意,官老爺肯將自己秋毫無犯的送出府,就已經是非常不錯了,完全沒有再送給她一筆錢的義務。
    柳如煙也聽聞過,有個和她一樣被突然送出府的歌姬,便是在送出府門之前的那個晚上,被叫到老爺的房間裏待寢,要走了歌姬的清白之身,第二天送出府時,也沒有給什麽錢給這名歌姬。
    好在這名歌姬身上,還有一點首飾,不至於馬上餓肚子,之後聽說進了國辦的香皂作坊,因為會識字,也會計帳算帳,到是在香皂作坊中混的不錯,好像還成了領班。
    隻是大家都知道她做過歌姬,想再嫁人雖然不難,但想嫁一個自己中意的人,而對方又不嫌棄她過去的人做正妻,就不是那麽容易了。
    柳如煙沒有考慮過以後嫁人的問題,如果有值得她托付終身的人出現,她也不會拒絕,如果沒有遇到那個人,她也不會覺得非要把自己嫁出去不可。
    所以柳如煙才會迫切的想要,靠自己來養活自己。
    她開的這家畫館,名字就叫如煙畫舫。
    原本剛剛開始的時候,如煙畫舫的生意還算可以,至少維持生計不是什麽問題。
    可是,後麵街上如雨後春筍一樣,冒出來了許多家的畫舫,生意競爭的利害了,價格便被壓低了許多,雖然畫舫自己作畫,成本可以忽略不計,但買畫的人畢竟不會太多,這種高雅的商品,一般不懂欣賞的人,也不會買。
    而懂得欣賞的人,又看不上這些小畫航中的畫作,畢竟畫畫這種東西,不隻是考驗你的畫作,他對於畫畫的人,是否有名氣,占了很大的關係。
    換句話說就是,沒有什麽名氣的人,畫出來的畫作再好,他也隻是一幅普通的畫,並不值多少錢,除非你的畫藝,是真的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又正好碰到了識貨之人,那又另當別論了,那說明你的運氣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一旦有了名氣之後,那可就不一樣了,立馬身價倍增,隨手畫一幅畫,都會有人爭著搶著要,而且給的價錢也是水漲船高,就連以前未成名之前的畫作,也會被無數人高價買去收藏了起來,成為傳家之寶。
    如果這位名畫家死了,他的畫作的收藏價值隻會更高,完全不用擔心會貶值的不值錢。
    書法家也和畫家太抵上差不多,書畫基本上都是一體的,一位名畫家,他在書法上的造詣,通常都不會太差,好比是前朝的皇帝趙佶,他的畫作的好,他的書法也是一代宗師級別,獨創的瘦金體書法,過了千年之後,依然被人所追捧。
    柳如煙畫畫和書法的水平,隻能說是不差了,但離宗師級別肯定差的遠。
    換個說法就是,她的書畫都沒有什麽特色,主要是靠臨摹別人的書畫技藝,寫得再好,畫得再逼真,也隻是仿作,不是她自己的作品,所以價值也高不到那麽去。
    客人來購買回去,也隻是裝飾一下家中屋裏,至於收藏,就沒有什麽太大的價值了。
    柳如煙也試圖畫出自己的畫作,然而總是差強人意。
    市麵上湧現出的很多畫舫,大多數都是和柳如煙差不多的境況,這些店主也和柳如煙一樣,有著不堪過往的身世,很多都是各家青樓中的名妓。
    別看她們在青樓中,隨便寫幅字,畫幅畫,都有人願意出高價購買,其實不過是想對她們一親芳澤罷了。
    與其說是買她們的畫作,不如說是買她們高興,博個紅顏一笑罷了,可不是真覺得她們的畫作,能值那個價值。
    張軍雖然沒有直接取締青樓楚館,但也製定了一些整改的規矩,首先一條就是不得逼良為娼。
    另外就是禁止簽訂賣身契,所有的歌舞妓,都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力,不得逼迫對方在青樓中接客,如果是自願的,朝廷倒是不會幹涉。
    青樓這種行業,絕對禁止也是有點不切實際,總有女人會因為各種原因,而想要靠出賣身體來掙錢。
    既便是九百年後,在很多國家,妓女都是一種合法的職業。
    張軍無法絕對封禁這種職業,但卻絕對不能容忍,逼迫女人出賣自己的身體牟利的情況出現。
    而是很多青樓名妓紛紛的從良,因為她們大都已經有了一定的積蓄了,能夠有機會跳出火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了。
    至於贖身費,朝廷也是製定了有祥細的計算方法,既保障了青樓老板,能夠收回在名妓身上的投資,不至於虧本,也保證了各妓們不會被青樓老板榨取太多的錢財。
    有些剛成名不久的名妓,暫時拿不出贖身錢的,也可以繼續在青樓中賣藝掙錢,但朝廷也規定了,青樓老板不能強製這些青樓女子,以出賣身體的方式賺錢,一旦被朝廷查到了,將會做出很嚴重的處罰。
    張軍的用意,其實是想讓這些青樓,往娛樂城的方向發展,這些青樓名妓們,都是非常有才藝,又有顏值的美女,成為了娛樂明星之後,不僅不用靠出賣身體賺錢,而且比她們出賣身體的收入,更要高得多。
    如果有的選擇,張軍寧可不當皇帝,開家大型的娛樂城,絕對也能賺個盤滿缽滿,而且日子還過得很舒坦,至少比做皇帝要舒服得多。
    做皇帝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南方鬧水災,北方又鬧旱災,西川地龍翻身,那一樣不要花費巨資賑濟災民,調拔物資前去。
    再加上邊境上也不太平,雖然震懾住了金國和西夏,交趾等國,可是小的衝突和戰鬥,卻是從來沒有停過。
    杜雲虎帶著軍隊駐紮在交趾境內,當地民間的武裝,時常都會對他們進行偷襲,一旦得手便跑了,一次死傷的人雖然不多,但耐不住次數多了之後,累積的傷亡人數就多了。
    這種事情,交趾的朝廷是肯定不會承認,是他們指使的,所以杜雲虎也拿交趾的李朝沒有辦法,除非徹底的推翻交趾李朝,將交趾的版圖,並入大華帝國。
    可是張軍卻知道,推翻了李朝,將交趾版圖並入大華帝國之後,仍然是要啟用交趾的本地勢力,治理交趾,而且,這種情況會更加的激烈。
    原來的曆史上,明朝時曾經將交趾收複,納入統一管轄。
    1400年,交趾陳朝被胡氏篡位,陳朝遺臣到明廷,控訴胡季犛父子“弑主篡位,屠害忠臣”,要求明朝出兵“擒滅此賊,蕩除奸凶,複立陳氏子孫”。
    1406年明軍南下,在交趾境內推進十分順利,最終決定性戰役是鹹子關之戰。
    胡軍潰敗,大批兵士溺斃於該處河流,無數船隻及軍糧沉沒,胡氏父子敗逃,最終被明軍俘獲,胡朝滅亡,領土被明朝收複。
    胡朝亡後,明成祖下詔,聲稱這次軍事行動是為了交趾原本的陳氏王室著想,“期伐罪以吊民,將興滅而繼絕”,並打算對“久染夷俗”的越人“設官兼治,教以中國禮法”,以達致“廣施一視之仁,永樂太平之治”。
    明廷又以陳朝子孫被胡氏殺戮殆盡,無可繼承,於是在交趾設置交址都指揮使司、交址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及交址等處提刑按察使司等官署,將之直接管轄。
    交趾重新回到明朝統治以後,明朝政府為了使隔離了四百多年的交趾居民,盡快和內地過同樣的生活,接受同樣的教育,盡快喚起他們那已失去多年的中國人意識,在交趾各地興建學校,教授儒學,選拔優秀學生赴京師,到相當於國立大學的國士監學習深造。
    並教他們當時中國風俗習慣以去他們感染了的蠻夷習俗。還同內地一樣,進行了戶籍調查,並為他們作了戶口。
    然而並沒有什麽用,由於當地官員並不注重安撫當地老百姓,在明朝統治期間,叛亂不止,甚至有張輔的二次南征,不過在永樂帝期間,局勢還是可以掌控的。
    直到明成祖去世,局勢發生了改變。太子朱高熾明仁宗即位,次年明仁宗去世,太子朱瞻基即位,是為明宣宗。
    明宣宗皇帝考慮到“數年以來,一方不靖,屢勤王師”,便允許撤兵。
    黎利“得勝”後,就發布阮廌所起草的,稱他自己的抗明鬥爭是“仁義之舉,要在安民,吊伐之師,莫先去暴”
    這種話好像這麽熟悉,對越自衛反擊戰越南也是這個德行,提出中越兩國是“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風俗亦異”,因而有必要脫離明朝統治,自行建國,於是建立後黎朝。
    其後,明英宗正統二年,明封黎利為安南國王,從此朝貢不絕,黎利亦不願與明朝為敵,從此直到崇禎十七年明亡,始終奉明朝正朔。
    一直到清朝,交趾一直是中國的屬國,直到法國占領交趾成為殖民地,交趾從此再也沒有納入中國的版圖。
    正因為有了這個前車之鑒,張軍才有點難以下定決心,徹底的解決交趾,將交趾納入大華帝國的版圖,畢竟這對於國力是非常重要的。
    除非將交趾當作殖民地,實行掠奪式的管理,榨取交趾的財富利益。
    可是如此一來,交趾百姓的反抗,將會更加的激烈。
    而且張軍認為,既便是以殖民的方式管理交趾,現在也時機未到,所以一直拖到現在,杜雲虎的軍隊仍然駐紮在交趾。
    對於交趾民間的襲擊,張軍最終還是下旨,命杜雲虎自行處置,交趾的一切事務。
    張軍畢竟不在交趾現場,加上交趾在這個時代,離著開封太過遙遠,等到朝廷收到奏報時,事情已經發生了至少有十天半個月了,根本無法對情況作出準確的判斷,又怎麽作出最合適的處理?
    所以授權讓杜雲虎全權處理交趾的事務,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有了皇帝的旨意,杜雲虎終於可以放開手腳幹了,對於那些敢於挑釁大華帝國駐軍威嚴的民間武裝,杜雲虎展開了血腥的報複。
    有一次,一支百餘人的民間隊伍,仗著對環境的熟悉,趁著夜色摸到了華夏軍的某一個駐地,實施了偷襲,致華夏軍的值夜守衛的士兵,死傷了二十多人,之後逃之夭夭了,不見了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