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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從學校到出鎮子回家的途中,每天必須經過市場,從這頭到那頭大概一百米。露天的,攤位上方是石棉網搭的頂,但是由於太窄了,所以攤主們一般還會撐一把大傘在自家攤位上頭。

    市場其實就是在這條一百來米長、三十來米寬的街上,沿著街,在裏麵插了兩行用來做攤位的水泥台子,再隨隨便便搭了個頂。張小初第一次偷竊就是在這條街上,以後的每一次偷竊也都是在這條街。

    這條街上有一段的攤位是專門賣雜貨的,相當於現在的精品店。商品各式各樣、聆郎滿目,且是女性用品居多,發圈、唇膏、梳子、剪刀什麽的。小到針線、鈕扣,感覺什麽都有。張小初印象最深刻的是各色各樣漂亮的吊墜兒。那些或是用珠子串的,也有掛著小貓小狗玩偶的,有可愛的,有閃亮的,每一個都足以讓年幼的張小初愛不釋手。

    還記得張小初第一次有偷東西的念頭是在6歲那年,奶奶領著張小初和表姐來逛市場。表姐是奶奶的外孫,放假了來這邊玩。三婆孫經過雜貨攤子的時候,奶奶停下來了,高興的對著小初說“給你買對發夾怎麽樣?”

    “好呀!太好了!”張小初欣喜若狂的答應道。

    奶奶聽後更樂了,靠近攤子給小初挑起了發夾。張小初本是高興的緊,可扭頭看見表姐對著那發夾可愛的眼神,小小年紀的她居然也若有所思了起來。她不敢要求奶奶給表姐也買一對,看著表姐,又看看那發夾,張小初很想悄悄的拿一對送給表姐。該不該拿呢?萬一被抓到怎麽辦呢?張小初很糾結。

    當然,最終張小初還是沒有拿,可能是膽子不敢吧。

    張小初大概也沒想過自己就那樣輕易的被培養成了一個小慣偷。

    這是拜了大姐的第一個周一,張小初和其他幾人都沒忘獻禮的事,雖說,這種剝削的事兒即使是三歲小孩兒也不會願意,她們幾個倒是本著尊老的態度,紛紛準備了雖然不值錢卻算是比較用心的小禮物。

    張小初從吃貨的角度出發,準備了一袋自家樹上摘的枇杷,她還特意挑了比較大個的。文麗準備的是自己用棕葉編的一紮嫩黃色的玫瑰花,其他幾個也都是些瓜果手工品什麽的。

    但是,事情似乎不像她們想的那樣簡單。

    當大家一窩蜂將自己準備的禮獻到陳紅的手上時,陳紅嫌棄的臉色立刻毫不掩飾的顯現了出來。然後,配合她的臉色,接下來說的便是:

    “你們獻的這些東西肯定是不合格的,今天我就收下了,畢竟你們也不懂。要想下次送的東西不讓別人看不起,我教你們一招,今天下午放學露一手你們好好瞧瞧!”

    大家麵麵相覷,無語。

    當日下午,熱鬧的市場上。

    陳紅和滕麗手挽手的走在前麵,看見人多的攤子便上去瞧瞧。張小初一行人搞不太清楚狀況的跟在後麵。文麗覺得耽擱時間,有些不耐煩。

    “要幹什麽?”文麗問潘曉。張小初她們也很好奇,都盯著潘曉等回答。

    “摸東西!”潘曉小聲卻不害怕的說道。言語裏有些自信,他應該不是第一次跟著這兩人做這事兒。

    “什麽?”幾人異口同聲驚恐的追問。

    這時,正在攤子前這個挑著瞧瞧、那個拿著看看的陳紅轉身一個白眼翻向了文麗。

    六紅的事情仿佛起到了殺雞儆猴的效果,所有人都有些害怕陳紅,害怕自己也會被陳紅推到孤立無援的位置上去,處以極刑。這邊的幾個人見陳紅轉頭,就跟被老師發現上課開小差一般,一下子都慫了。

    “慌什麽,你們看著嘛!很容易就摸到了。”潘曉繼續說道。

    陳紅穿的是校服,那是她以前學校的,和張小初她們的不一樣,衣服很厚實,衣兜也設計的比較大。表麵上看她和滕麗挽著的手是一直放在兜裏的。實際上就在剛剛老板不注意的時候,她已經不動聲色的將自己麵前的那隻潤唇油揣到了兜裏。

    然後,同樣的戲碼,他們兩個從不同的攤子上摸走了她們想要的東西。

    指甲油、鋼筆、指甲刀、珠串、鈴鐺,還有潤唇油。

    當兩人從兜裏自豪的掏出這些東西時,張小初、文麗和李菲都傻眼了,因為,像鋼筆、指甲刀這些她們都不知道什麽時候就到她們兜裏去了。

    接著兩人簡單分享了一下技巧,最後撂下一句,“你們明天試了就知道了!”

    第二天,市場上,六個人。

    陳紅讓李菲和文麗先站在旁邊看著,然後讓張小初和潘曉學著她和滕麗的樣兒手挽手的去攤子上摸東西。

    她們四人兩兩成對的一起來到了一處攤子,是昨天沒去過的。

    滕麗拿著各種小東西向老板詢著價,陳紅就給兩人使眼色,示意她們趕快動手!潘曉果斷而速度的拿了手邊的兩個火柴盒一般大的盒裝蠟筆。

    張小初身前的框子裏裝著很多小風鈴吊墜,她一邊被自己還不成熟的是非觀給糾結著,一邊又真的害怕風鈴會響。所以一直沒敢下手,猶豫了很久。

    這時老板已經有些不耐煩頻繁詢價的滕麗了,所以陳紅的顏色也更加淩厲了。

    幾番心理鬥爭下來,張小初還是選擇了拿。她如履薄冰的緊握著風鈴的鈴鐺部分緩緩地塞進了自己的衣兜裏,完成了作業。

    離開攤子,陳紅朝張小初埋怨了一句“怕啥子嘛怕!”之後,便轉身領著文麗和李菲走過幾個攤子去了一家賣文具的。

    沒有多久,四人便走了過來和張小初潘曉兩人會合了。

    每個人今天都完成了第一次偷的作業,陳紅很滿意。

    潘曉蠟筆一盒,張小初小風鈴一個,文麗鋼筆一隻,還有李菲的一袋削鉛筆的小刀,10把。

    後來,這六個人便每周都會去幾次,每個人摸個一兩個東西。周一的時候張小初、文麗、李菲、潘曉四人便會從自己上周所得的獵物中挑一件獻給陳紅。有時陳紅會評選出她最滿意的禮物,相應的獻禮人便會收到一份回禮。

    漸漸地大家似乎將摸東西養成了習慣,它不僅是為了獻禮,更多的,是這幾個小人兒滿足了自己對物質的一些天生的**吧!偷已然成為了一種日常,幾個人那尚未成型的是非觀早已沉睡,起不了任何作用了,甚至引不起一點自我譴責。

    所以,一直到六紅跑到張曉初家告狀、和小初奶奶大吵一架,同時陳紅和滕麗又因偷班費被勒令轉學,這件事才得到了終結。大家也很有默契的不再去做、不再去提。

    戛然而止了。

    終於。

    幸虧。

    如夢初醒般,張小初才意識到自己做的事是多麽的惡劣。不過所幸有六紅那並不和諧友好的製止。所以,到後來,不論何時,隻要想起那樣一段劣跡斑斑的過往,張小初都會覺得慶幸,也從心裏感謝六紅,一遍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