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混蛋必備技能
字數:5476 加入書籤
張世傑本是北地漢人,少時隨元將張柔戍守杞州,因犯法逃到南宋。後被呂文德一手提拔,成為宋末忠臣。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張世傑連降將都算不上,隻是逃人。
但是,正是這樣一個被人不齒的逃犯,卻做出了讓無數宋人汗顏的壯舉。
當年,元軍圍困臨安行在,德佑帝號召天下義軍入衛勤王。多少宋臣見大勢已去,選擇沉默,應者寥寥。
唯張世傑、文天祥等少數臣子不忘舊恩,率軍勤王。
而張世傑更是陪宋廷走到了最後,扛起了抗元的最後一杆大旗。
這樣一個鐵血漢子,若非到了萬般絕望之際,是不會導演出一場崖山浩劫的。
可張世傑沒想到的是,危機關頭居然跳出個寧王來。救了崖山,也給了趙宋希望。
更重要的是,皇帳議事,寧王明明已經洞悉是他有意掘墳,卻將朝臣驅逐出帳,為他保留了最後一絲顏麵。
所以,張世傑對趙維早已經不是混蛋之想,對之看法不但大有改觀,甚至心存感激。
但是吧,怎麽剛對你來點好印象,這貨就又犯渾呢?竟驚動太後,強搶了兩條軍舟過去。
要知道,連日統計下來,瓊州大營,算上能夠修複的傷艦,也不過八百艘。
這其中,大艦和中型戰舟也不過隻有二百艘。剩下四百戰船,都是小艦。
加上民舟之中可用於遠航的商船二百,張世傑滿打滿算,手上隻有一千海船。
要保證十七萬人橫渡汪洋,本就不夠。
結果,還讓趙維搶去兩艘,.氣的張世傑想吃了趙維。
可是沒辦法,有太後懿旨,張世傑不給也得給。
而且,寧王來要船的時候還放了話,說什麽“早晚有太尉來求我的那天。”
那話說回來,趙維要了兩條大船到底要裝什麽呢?
嗬嗬,都是些美洲沒有的東西。
比如,桑、麻、稻種,各種菜籽、蠶苗,甚至是豬牛羊馬種畜。
在這個時代,可能隻有趙維知道,他們要去的那個地方,是被上帝眷顧的土地。全世界幾乎最豐富的金屬礦藏、最高產的農作物,都出自自美洲大陸。
但是,上帝也有照顧不到的時候,有些東西,是中原有,而美洲沒有的。
趙維第一個能想到的,就是農業。
漢人是農耕文明,走到哪,地就要種到哪。
所以,菜糧種子,還有經濟作物種子,是必不可少。
而且,必須多帶,以便大宋能夠盡快的落地生根。
其次,就是大型牲畜。
趙維在後世的抖音和小說裏可是看到過,美洲原著民之所以連輪子都沒發明出來,正是因為美洲適合代替人力的大型牲畜都滅絕了。
所以,南北兩片大陸加在一塊,最大可馴化牲畜居然是羊駝,也就是“草泥馬”。
你敢信?
除了種子和牲畜,接下來就是鐵器。準確地說,是大營裏所有能帶上的鐵製品。
雖然印象中,後世的美洲是有鐵礦的。但穿越小說裏都說,至少在歐洲殖民之前,美洲是沒有鐵器的。
趙維猜測,應該是開采難度太大的緣故,使得瑪雅、印加這些美洲帝國沒有發展出鐵器。
然後,就是一些可以用於貿易的高價值“土特產”了。
別忘了,美洲不是沒人。南北美的總人口加在一起有幾千萬,不比大宋少。
而且,大宋過去是逃難的。武力征服當然問題不大,但絕不是最廉價的征服方式。
趙維打算當一回黑心資本家,把生意做到美洲去。
至於帶什麽高價值的東西?金銀貌似是不錯的選擇。
但做為一個漢人,幾千年的文明在那擺著,出門帶金銀的就是傻子。
這年月,大宋通行全世界的硬通貨比金銀更好的選擇多如牛毛,比如瓷器、絲綢,還有茶餅。
趙維還就不信了,穿著屁股簾兒,連土陶都燒不明白的美洲土著,見了如肌膚般潤滑的絲綢,比人頭還潔白的汝瓷,會不動心?
“四哥。”
此時,馬小乙苦著臉,看著趙維用還不如腳寫出來的醜字寫著清單。
“你要這些稀罕物兒,咱大營裏哪找去?”
這可是敗軍之營,有口吃的就已經滿足,哪弄那麽多又瓷又茶的?
種子更不用說。
“讓四哥這麽一寫,咋感覺扶桑國啥都沒有呢?咱到那邊能活命不?”
“你懂個屁!”
趙維瞪了馬小乙一眼,隨之放下筆,“確實是個問題啊!”
他要的這些東西,大營裏都沒有。
馬小乙那邊,“所以,四哥寫單子又有何用?”
隻見趙維瞪眼道:“沒有不會去買嗎?”
“哪買去?”馬小乙愣了愣,“海對麵的雷州,那可是阿裏海牙的元軍大營。咱們去雷州買?那不是自投羅網嗎?”
說的趙維一陣嫌棄,“虧你也是跟著哥混的,豬腦子啊?我才不去雷州觸那個黴頭,咱們去交趾。”
“哦。”馬家老二登時大悟,“這倒是個辦法。”
交趾與海南大島隔海相望,海上距離不過五百裏,三天便可來回。
那邊雖沒有大宋城市繁盛,可是采買種子之類的物資卻是沒問題的。
事實上,之前趙與珞在瓊州募集糧草,一多半都是自交趾而來。
“但是”馬小乙又想到一個問題,“咱沒錢啊!”
“好辦。”這一點趙維更不擔心,“咱沒有,我爹有啊!”
成王府的全部家底都在瓊州,包括楊太後自臨安宮中帶出來的金銀寶器也都交到趙與珞手裏。
這些錢,一來為崖山置辦糧草;二來則是招募義軍。
這兩天,趙維去親爹營帳的時候都看見了,還剩下不少,有好幾口大箱子。
趙維一說我爹有,馬小乙瞬間會意,拉著長音,“哦!老王爺不在瓊州啊!”
趙維報以陰森賤笑,“所以,不拿白不拿嘛!”
兩兄弟終於找回點從前狐朋狗友的默契。
於是,趁著天黑,趙維、馬小乙說幹就幹,摸到趙與珞營帳。
守在帳外的兵卒見是寧王,自是沒人攔他,任由出入。
當然,哥倆要是囂張到直接把寶箱抬出來,兵卒自是不許。畢竟成王有交代,帳中財物事關重大,任何人不得輕碰。
趙維當然也不會觸這個黴頭,況且從老爹屋裏偷東西,那是混蛋必備技能,早就輕車熟路。
哥倆一人拎了個包袱皮,進去之後,直接把裏麵的金銀往包袱裏塞。
直到塞的滿滿當當,扛起來就走。
兵卒見寧王扛著兩個包袱出來,也不多問,隻當是到自家老爹屋裏取東西。
隻不過.,寧王那邊走了又回來了,依舊了兩張包袱皮,扛著出來的。
守夜的心說,東西還不少!
結果第三趟,兵卒不淡定了,還來?搬家呢啊?
多了句嘴,“寧王這是”
隻聞趙維甩了一句,“書稿,我爹讓好好讀書。”
“哦。”
懂了,成王帳裏最多的就是書,是得搬一陣子。
“要不,小的給寧王搭把手?”
“不用!”
趙維扛起來就跑,相當敏捷。
這一夜,哥倆耗子搬家一樣,就沒停過,把成王的家底搬了個精光。
第二天一早,趙維拿著從趙昺那忽悠出來蓋著禦印的聖旨,去百姓營帳那邊調了一百民夫。
一刻也不敢耽誤的上船就跑,直奔交趾。
等交班的兵卒多了個心眼兒反應過來,進帳一看,書都在,錢沒了的時候,寧王殿下早就跑沒影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