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1012節 原來是她

字數:14239   加入書籤

A+A-




    村正孫永達給趙慶倒了一杯茶,請他在公所室上座,說道:“武長官人家在古鬆莊,距離村公所尚有五裏,這大雪難行,下官的馬就借與你騎。”

    武長官人,是對大唐武士階層的尊稱。村之下,分為若幹莊,但不設官吏。

    雖然本村有七八個莊子,八百多人口,但孫永達幾年村正當下來,當然每個莊子,每戶人家都熟悉。

    金灣村隻出了一個武士,就是眼前的趙慶。

    孫永達當然知道,趙慶的家在哪個莊子。

    “謝村正官人。今日封衙,村公所也要關門了,村正官人也要騎馬回家,兄弟心領了。”趙慶拒絕道。

    “為何不在縣中借馬?以武長官人的身份,縣衙必然會借的。”劉子奮說道。

    趙慶苦笑:“縣衙沒有馬了,就是馬車也沒了。眼下年關,馬匹馬車緊張的很,騾子都沒有。在縣城驛站下車,隻能走著回鄉,哈哈!”

    趙慶的軍職是火器兵都頭。所謂都頭,乃是統帶五十兵馬的小軍官。所以趙慶不但是武士,還是校尉軍銜。

    但因為村正入伍比他早,所以就算他地位比對方高,也要禮讓三分。

    趙慶入伍六年,是在軍中考中大唐陸師學堂,兩年後畢業,才授予校尉軍銜,當都頭已經兩年了,而且還是在長安禁軍係統任職,因為立了丙等戰功,敘功很快就要升為隊正了,提都尉軍銜了,連升兩級。

    等回到長安,新的任命就能下來。

    按照製度,隻要到了隊正級別的禁軍武官,就能在長安分到一套居所,將家人接來同住。

    他這次回來,就是接父母的。

    “武長官人來村公所,是開具回鄉文書吧。”村正從公案抽屜裏取出一方木製小印簽,上麵是小小的六個字:吳縣滸墅金灣。

    唐軍將士回鄉探親,除了要在縣衙開具返鄉文書,還必須要去村公所開具返鄉文書,要由村公所蓋印簽字,證明該員某年某月某日的確回鄉探親了。

    “正是如此。”趙慶笑道,“還請村正官人開具返鄉文書。”

    “武長官人稍待,下官這便辦理。請出示告身憑據。”孫永達說道。

    趙慶從懷中掏出軍職證件,卻是一本小小的魚皮冊子,上麵記載著他的姓名,年紀,籍貫,入伍日期,所在營伍,軍職軍銜,相貌特征等等。

    上麵還蓋著兩個印章。一個兵部印章,一個是旅部印章。

    身為退役唐軍的孫永達很熟悉這個告身,他一入手就知道東西是真的,打開一看,相貌描述也對的上。

    當下村正官人拿出一頁公函,用拙劣的書法寫下:“今日有長安禁軍火器左營右旅中聯中隊中都都頭趙慶,回本村探親,特此證明。洪武六年臘月二十八酉時。金灣村公所。”

    寫完之後,村正用印,簽下“孫永達”三字。然後吹吹墨跡,小心的遞給趙慶,“武長官人請收訖。”

    他的字雖然寫的不好,可辦事速度很快,幹脆利落,又不失細心,顯示出退役唐軍的幹練之風。

    “謝過村正官人。”趙慶接過來收好,“兄弟這次回鄉,看見鄉中變化不小啊。馬路從縣城一直修到鄉中,蓄水塘也變成了大水庫,鄉親們的日子也好多了不少。”

    孫永達笑道,“可不是麽?村中老人都說,就是當年前宋光景好的時候,也沒有眼下聖天子在位來的好過。”

    “這百姓日子好過還不止,就是這鄉中人心,也清正肅然了不少。百姓們沒有再溺殺女嬰的,沒有橫行鄉裏的,更沒有山匪水盜了。我管著一村之政,可從未有人給我送禮行賄,也無人敢向鄉正縣令行賄,這天下教化,可謂大變啊。”

    能不大變麽?行賄可是害官罪,可是失貞叛道、降籍為奴的罪名。誰敢向官員教師送禮,一旦被軍報查實,就徹底完了。而得利的卻是舉報者。

    至於受賄,同樣是失貞叛道,不但官職不保,就是一等國民的身份也要被剝奪。同僚舉報你,卻立刻能以衛道鋤奸的功勞升官。

    禦史台和大安府,州牧府,警部等衙門的銅簋,設到了縣一級。郡守衙門的銅簋,設到了鄉一級。縣衙的銅簋設到村一級。

    誰敢造次?

    唐廷用天下人的耳目,以利益為動力,通過天道教的理教道德,設下綿密到極點的全民監察體係。

    絕大多數叛道違反行為,無論是行賄受賄,還是以權謀私、貪汙瀆職、打擊報複、超額納妾、不孝不義、坑蒙拐騙、通奸不貞、溺殺女嬰、吃絕戶、賭博等都很難隱瞞。

    當然,投遞銅簋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寫下相關的依據,不能信口雌黃的捏造。

    每天,光是處理各種銅簋的人,整個大唐就需要動用數千人手。於是,大唐官員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銅簋。

    倘若通過銅簋舉報查實了案件,不但舉報者有獎勵,經手的官員也有獎勵。

    相反,如果是冤案,那就要受到懲罰。

    這使得,大唐官員的在編數量,比所有朝代都要多。但是,大唐的官員俸祿開支占比卻不高。

    為何?

    因為曆朝曆代的官員數量雖然不多,可那是沒有計算吃官糧的廣大吏員。吏員就是不入流,也沒有官身,可是他們的數量龐大,仍然要吃俸祿。隻不過俸祿不是朝廷支出,而是各級衙門的稅收截留。

    看似朝廷沒有支付他們俸祿,可是朝廷的稅收卻少了一大塊,而且還不透明。說起來,還不是朝廷養的?還不是百姓的賦稅養的?有區別麽?

    李洛的大唐隻不過把廣大吏員變成了官,也就是後世的公務員,全部走財部預算。如此一來,既調動了吏員的積極性,又增加了稅收,抑製了腐敗。

    俸祿占比反而降低了。因為更透明了,地方沒有借口截留稅收。而且,將廣大沒有前途,隻想撈錢的吏員納入官員體係,也加強了對整個天下的控製。

    如今的銅簋舉報數量越來越少,說明叛道違法的事情也越來越少了。

    趙慶很關心的問道:“民間尚武之風如何?”

    孫永達回答:“百姓以從軍為榮,就連鄉間兒童,也開始練習射箭。忠武道社也日日有人來祭祀。民間尚武之風,和前宋大為不同了。前段時日,鄉中還有人去縣城依法決鬥,一死一傷,猶如先秦之時啊。這在以前,哪裏敢想?”

    “哦?依法決鬥?”趙慶來了興趣,“為何決鬥啊?按照決鬥法規,沒有正當理由,縣衙和警堂是不能審批的。”

    治安使劉子歎息道:“為何?就為了一個女子。”

    “武長是本地人士,自然知道我吳縣之弊,最大的問題便是男多女少。因為當年溺殺女嬰成風,導致十個男子,最少三四個娶不上渾家,窮人難有後啊。”

    “鄰鄉青橋村,兩男爭娶吳家女。吳家女屬意張家子,不喜王家子。本來已經訂了婚的。可偏偏在要辦喜事時,女子害了大病,臥床不起。張家便退了婚,這也正常,畢竟沒有幾個人願娶快死的人,也不算違道,更不犯法。”

    “可是吳家女本就重病,得知張家退婚,慪氣了幾個月,竟然不治而亡。她病重期間,王家子反而來看過幾次,倒是個重情之人。偏偏吳家女是個有心氣的,死前說要有來生,願嫁王家子,不嫁張家郎。還央人給王家子道歉,說不識有情人,對他不起。”

    “王家子本就喜愛吳家女。吳家女死後,王家子聽到女子死前的話,竟然一怒之下,找到張家。說吳家女本來能治好,就是因為張家退婚,使得吳家女不治身亡,罵張家子無情無義,乃是失貞無道之人。”

    “失貞無道這樣的帽子,張家子如何肯戴?他一怒之下,就和上門討伐的王家子大打出手,這便接下了仇。之後,兩人在村中猶如冰炭,數次鬥毆,都被治安使以鬥毆懲處。”

    趙慶喝了一口茶,“女方大病,男方退婚,這雖然有失無情,卻不算叛道失貞,畢竟還沒有成親,還不許別人退婚了?誰能保證,娶過門後女子能好起來?張家子頂多就是薄情罷了,說不上叛道失貞。”

    劉子奮道:“可不是麽?可是這兩人在村中結仇,別人也難以阻止。為了臉麵,誰也不低頭。於是幾個月後,王家子突然找到張家子,當著眾人的麵,發起決鬥之約,要是張家子不敢決鬥,就要當眾認錯。”

    為何發起決鬥?因為這樣的私人矛盾,誰也沒有犯罪,誰也沒有叛道,根本無法處置。

    按照大唐決鬥條格的規定,倘若因為私人之間不可化解的矛盾發起決鬥,不敢接受決鬥的,就要答應對方的要求。

    “張家子如何肯當眾認錯?就答應了決鬥。眾人苦勸無果,於是決鬥書寫好,交到鄉村公所,又交到縣衙。”

    “兩人帶著村中證人,一起來到縣衙。縣令和和警堂的司警縣尉,一起審核決鬥是否能夠通過。兩人當眾表示生死有命,無怨無悔。兩人的體格年紀也都差不多,也都沒有病患,都是符合決鬥條格規定的。”

    要是兩人的身體素質和年紀差距較大,或者接受決鬥的人身體有病患,就不允許決鬥。倘若一個身強力壯的人對一個瘦弱的人發起決鬥,就算瘦弱者接受決鬥,也不會被允許。

    相反,身體瘦弱的,卻可以主動向強壯的發起決鬥。

    “最後,吳縣第一起決鬥通過。兩人就在縣城忠武廟的廣場上,當著數千人的麵,再次宣布自願決鬥,簽下生死狀,決鬥了。”

    “兩人都選擇了漢劍搏殺。漢劍何等鋒利?兩人沒鬥兩下,張家子就被王家子刺穿胸膛,當場死亡。而王家子被張家子刺傷了肚子,腸子都流出來了,幸好沒死,醫治之後撿了條命。”

    “此事之後,鄉中習射習劍之風更是大盛,因為誰也不敢保證,這一輩子就遇不到別人對自己發起決鬥。而且鄉中禮節也更好了,為小事爭吵鬥毆的也少了,因為要是無禮挑釁,保不齊就會發展到決鬥。”

    趙慶道:“決鬥一死一傷,雖然不是好事,可也是解決私人恩怨的法子。先秦時,猛士慷慨悲歌,動輒拔劍而起,決鬥於市井者大有人在,眼下,不過撿回來用罷了。蒙古人在草原上也動輒決鬥。”

    “敢於決鬥,固然是勇。可不接受決鬥者,也未必真是懦夫。淮陰侯韓信,曾經被人挑戰,但他沒有接受決鬥,但不能說他不是英雄。”

    大唐武士的教育,可不光是匹夫之勇,武德之中,還要有智。

    幾人說了一會兒話,趙慶就離開村公所,深一腳淺一腳的往家趕去。

    離家越近,他的心情就越是激動。

    數年未歸,雖然從村正口中得知父母都還好,可他仍然近鄉情更怯。

    忠孝不能兩全啊。既然選擇了從軍,就六年沒有侍奉雙親,膝下盡孝了。

    趙慶看著大雪中的祥和村莊,看著嫋嫋升起的炊煙,看著在雪地中奔跑嬉戲打雪仗的孩童,以及熟悉的鄉音,不禁心中溫暖無比。就連漫天大雪,也冷卻不了他的心。

    家鄉雖然與天城般的京都長安差若雲泥,可卻有長安城沒有的江南風情,有長安城沒有的田園風光,更沒有他的家人。

    “咦?那不是,那不是趙大郎麽?”一家農戶的院門口,站著一個中年男子,看到趙慶頓時訝然出聲。

    “啥個物事?”一個中年婦女出門問道。

    中年男子手一指,批了批狗屁大襖,“趙家大郎啊,儂弗認識了?”

    “喔唷!可弗是趙大麽,真是伊呀!”中年婦女很誇張的尖聲道,“好幾年不見,簡直認弗得伊了,伊倒是出落的這般威風哉!我的娘喲。”

    中年男子一跺腳,“儂弗要高聲!讓趙大郎聽見,弗要怪儂!儂曉得吧,他是武士!是大唐軍中武官,有品級的。阿拉要敬重,曉得伐?”

    “喔唷。”中年婦女拍拍身上的雪花,“伊倌兒做的再大,弗是阿拉鄉親麽?伊也是金灣村的人好伐!”

    一個少年站在後麵,羨慕萬分的看著武士挎著的唐刀,“娘,過兩年阿拉也去參軍。”

    中年婦女看了看少年,搖搖頭,“伊這個樣子,哪裏能選的上。”

    中年男子也很羨慕的望著趙慶的背影,“伊娶渾家完全不愁了,就是女子少,他也是能挑的。”

    “挑?”中年婦女冷笑,“這十裏八鄉的,好女子就是那麽幾個,早被人摘了。伊還能挑哪個?不過,聽說伊在長安呢,那可是京城,伊的眼界這麽高,估計鄉裏的好女子伊也看不上。”

    “那倒是。”中年男子說道,“伊是武士,又在天下腳下,肯定還是見到過聖人和聖母娘娘的。這麽大的前途,哪裏還能看得上小家小戶的女子?”

    趙慶一路踏雪而行,驚動了很多村民。隻是,趙慶現在身份不同了,他們也不敢貿然跑過來寒暄。

    他們隻能不遠不近的站在那裏,隻要趙慶看過來,他們就抱拳行禮,甚至鞠躬。

    趙慶也不遠不近的抱拳行禮,卻沒有走過去寒暄。

    因為他是官,還是武士。要是他靠上去寒暄,鄉親們就要再次行禮,或者心中不安,或者招待自己。

    還是不要叨擾了。再說,這麽一家家的拜訪一遍,今日也不要回家了。他可是歸心似箭呢,幹脆一家也不去。

    趙慶就在村民們的羨慕而敬重的眼神中往家中走去,等到遠遠看到那可熟悉的大鬆樹,以及大鬆樹下的院子升起的炊煙,他所有的疲勞就一掃而空了。

    那就是他的家了。

    此時,他忽然發現,自家附近,竟然多了一個新院子,增加了一戶鄰居。

    但他也沒有驚訝,哪個鄉親修了新院子,有什麽奇怪的?這幾年江南百姓的日子越過越好,盛世降到,沒有修新院子才奇怪。

    路過這個院子時,他看到院子裏種滿了很多梅花,在大雪中嬌豔欲滴,分外美麗。

    咦?

    趙慶這次有點驚訝了。

    雖然江南風光秀美,百姓也比較文雅一下,可是由於鄉下清苦慣了,農家倒是很少有人會在院子裏種植梅花,而是往往種菜。他的記憶中,也就是村正讀書人家中,或者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才會有閑情逸致的種一院子花。

    正在欣賞滿院子的雪中臘梅之時,忽然一個女子從屋裏出來,站在一簇梅花前,輕輕嗅著,臉上露出歡喜之色。

    在看到這個女子的刹那間,趙慶就心生悸動。

    這女子約莫十七八歲,正當妙齡。她身材玲瓏,神色婉約,五官秀美,兼之黑發如雲,膚如白雪,端的是一個惹人憐愛的嬌俏小娘子。

    而此時,女郎站在肆意開放的臘梅前,襯映著飛雪,即便她一副農家女子的衣裝,也顯出幾分清華的氣質。

    此女,倒是有些熟悉啊。

    同村女子,看著熟悉當然不奇怪。但是趙慶這種熟悉感卻很奇怪,仿佛他在其他地方見過此女,不是在村中,甚至不是在本縣。

    到底在哪裏見過?

    趙慶腳步放緩,不由陷入回憶中。

    猛然間,他想起來。

    雖然過去了幾年,但他還是想起來這個女子是誰,雖然當時她還小,最多十二三歲。

    那年,他跟隨聖駕出海收複瀛州。大軍抵定瀛州之後,帶回來很多女子。他當時,就是保護這些女子乘船西歸的人之一。

    一個小姑娘在船上暈船,吐的七暈八素,看著實在可憐。他看到那小姑娘,想起自己的妹妹,實在看不過去,就去找船上的軍醫,來給她治療,還給她一塊糖果。那小姑娘和她的母親,還對自己千恩萬謝,一直鞠躬說什麽馬司馬司。

    在船上好些天,他都能看到她們一家人。當時她們一家人似乎把自己當成了依靠,不敢離自己的視線太遠。

    下船時,小姑娘還哭了,對自己鞠躬抹淚,嘰裏咕嚕的說著聽不懂的話。

    所以,他對那個小姑娘影響很深刻。他甚至記得,她的名字好像叫什麽菜子。

    想不到,她們一家人,被安置到自己的老家,還和自己做了鄰居,天下怎麽會有如此巧的事?

    趙慶似乎還有些不信。他眯著眼睛打量那個女子,這才肯定,就是那個叫什麽菜子的丫頭。

    所謂女大十八變。可是這丫頭,眉眼之間還能認得出是她。

    男人爍爍的目光很快就讓那女子感知到了,她抬起眼眸,看到一雙炯炯有神盯視自己的眼神,頓時嚇了一個激靈,趕緊頭一低,猶如一頭驚慌的小鹿般,轉身就往屋子裏走去。

    然而,女郎的腳步很快就停下,慢慢的轉過身子,神色越來越驚訝。

    “儂,儂是…”

    她開口就是比較地道的姑蘇話,但是語調還是有些奇怪。

    她的神色先是訝然和疑惑,但漸漸的變成驚喜。

    “趙慶薩瑪!阿羅…趙慶薩瑪?”女子聲音激動的說道,目中滿是喜悅之色,她邁著雙腿跑出院子,就這麽徑直的跑到趙慶麵前,微微揚起嬌俏的臉孔,“趙慶薩瑪!”

    雖然來得江南好幾年了,她也學了一口流利的漢話,可是激動的時候,仍然不由自主的說起東瀛底層百姓常用的,也最廣泛的東瀛語。

    “我是苦菜子!”她擔心他聽不懂,趕緊換了漢話,“我還記得你。”

    她的眼睛笑的彎彎的,目中還有亮晶晶的淚光,“想不到,你從長安回來啦。我聽趙阿娘提起過你,但還不敢相信,真的是你。”

    苦菜子說完,就深深鞠了一躬。

    “某也想不到,你會在此處。”趙慶也有些高興。“某記得,你改名叫文菜了?”

    “是。”苦菜子點頭,“如今叫文菜了。”她指指後麵的院子,“我娘親嫁人了,這就是我們的新家。”

    趙慶點點頭,“家主對你們好麽?”所謂家主,指的是苦菜子的繼父。

    苦菜子甜甜一笑,“阿爹對我們很好。”

    趙慶也能看得出來,她如今的日子不差,雖然是個典型的農家女,但麵色紅潤,頭發烏黑潤澤,應該這幾年沒有缺少吃食。

    農家的日子,隻要賦稅不重,有田可種,沒有災荒,日子還是過得去。

    “外麵雪大,你回屋吧,我要回去了。”趙慶對苦菜子點點頭,就往自己院子而去。

    “是。”苦菜子在身後微微鞠躬,卻沒有馬上回屋,而是站在雪中,定定的看著趙慶走遠。

    趙慶回到院門口,一條黑箭射來,正是他當年養的小黑。

    即便趙慶走了好幾年,黑犬也記得主人。它嘴裏嗚咽著,耳朵垂下來,搖頭擺尾的圍著自己,顯得極為高興。

    趙慶摸摸黑犬的頭,一步跨入院中,喊道:“爹,娘!兒回來了!”

    屋子裏很快衝出四個人影,正是趙慶的父母和弟妹。

    “爹!娘!”趙慶首先就跪拜下去,“不孝兒慶,拜見雙親!”

    “兒啊!”

    “阿兄!”

    四人一起露出又驚又喜的神色,他們萬萬想不到,趙慶竟然趕在過年前回來了。

    “兒啊!”趙母忍不住喜極而泣,她看著高大威武,一身武將氣派的兒子,激動的說不出來話來。

    趙父也歡喜無限,不過到底沒有流淚。

    “伊回來就好,回來就好!”趙父上前一把拉起兒子,“我兒快快起來,怎麽學的知禮了?”捶捶長子的健壯的身體,拿起那把黑鞘唐刀,“我兒是武士,金灣村還是獨一份,爹歡喜的很。”

    已到弱冠之年的弟弟趙喜,上來一把抱住趙慶,“阿兄,伊可回來了!爹娘可是日日盼著!總算把你盼回來了!”

    趙慶也狠狠在弟弟背上捶捶,“好得很,伊結實了不少!”

    “阿兄…”年已十七的妹妹趙樂娘也泫然淚落,上前盈盈下拜。

    就是農家女子,也是知禮節的。

    “樂娘也成大姑娘了。”趙慶看到亭亭玉立的妹妹很是歡喜。

    “好了,你阿兄回來,那是天大的喜事,伊不要流眼淚,不吉利!”趙父說道,拉起兒子的手,“走!進屋!”

    趙慶其實不用問,就知道家中的日子比當年好多很多。從父母弟妹的氣色和穿著就能看出,自己家雖是農戶,卻不缺衣少食。

    院子裏還養了雞鴨,不遠處還修了了豬圈。

    這可是以前沒有過的。

    也不光是自己家,甚至不光是本村本縣本縣。他一路從長安回來,路上經過很多城鎮村莊,到處都是一副生氣勃勃,祥和太平的樣子,連乞丐都很少見到。

    他記得以前,就是古書富庶之地,也到處是流民和乞丐,鄉村的百姓幾乎個個麵帶菜色,瘦弱不堪,神色愁苦。

    可是如今,當初的一幕煙消雲散,恍如隔世。

    這一切都是陛下的恩賜啊。

    要不是陛下,天下還在韃子手中,鄉村還在豪強和保長甲主手中,百姓度日如年,哪裏有如今的安樂太平?

    不過,看到父母頭上的白發,以及明顯衰老了不少的容顏,趙慶也心中發酸。

    趙慶進入屋子,剛好飯菜已經做好。他打眼一看,不但是白米飯,還有魚肉。

    “伊回來的正好,雖說不是過年,今日竟有魚肉!”趙母笑道,對自己今日很舍得的用了魚肉而感到有先見之明。

    看來,就算趙慶不回來,家中也能偶爾沾到葷腥了。

    趙父甚至樂嗬嗬的拿出一壺酒。

    在趙正的印象中,不知道多少年家裏沒有喝過酒了。

    一家人滿心歡喜,其樂融融的圍著桌子坐下,就是那條黑,也老實不客氣的盤在每人一套陶食具,竟然是分食。

    見到趙慶露出意思驚訝之色,趙父笑道:“伊數年未歸,不曉得村中改了不少規矩。”

    他指指麵前的陶盆,“官府倡導分食,說是同盤共餐不好,叫什麽…”

    “不衛生。”趙慶笑道。

    趙父一拍大腿,“對對,就是不衛生。說要是不衛生啊,一人生病,就全家容易生病。所以啊,鄉正村正就給大夥改了規矩。剛開始,頗不習慣。可日子久了,倒也覺得很好。起碼,沒有人和我搶菜了,哈哈!”

    趙慶笑道:“這是好事。同盤共餐,大家一個菜盆吃菜,雖然顯得和氣,但要是一人染病,這病毒和細菌就會傳染。這也是為何一人得病,有時候全家得病的原因。”

    “軍中那麽多人,也都是分餐而食,決不允許多人共用一盆菜,防範細菌病毒之舉,更是嚴格。”

    趙家人也聽說過病毒和細菌,這些都是鄉村公所宣傳過的,所以聽了也不吃驚。

    分餐製剛開始推行時,不少人還心中抵觸,覺得太過於麻煩。但是幾年推行下來,就慢慢習慣了。實際上所謂的麻煩,也就是每人一套餐具,洗碗麻煩而已。

    但是慢慢的,人們也發現,分餐推行之後,一家人全部染病的例子就少了。

    “喔唷,我的兒啊,吃飯為麽事帶著刀子啊。”趙母一邊給趙慶分餐,把最好的肉分給他,一邊嗔怪的指指兒子腰間的唐刀,“早知道伊當了武士官人,糧睡覺都能笑醒,可伊也不能吃飯掛著刀子!”

    趙慶拍拍唐刀,“倒不是兒故意顯擺,隻是而習慣了。軍中大家吃飯,都是佩刀,必要時還要拔刀切肉。再說,行軍打仗,吃飯就在野外,刀又放在哪裏呢?當然是隨時攜帶。”

    趙慶的手很自然的扶住刀柄,“要能在緊急關頭,一息之間拔刀殺敵。”

    他一握住刀柄,那種勃然欲發、拔刀而起的氣勢就油然而生。加上他腰背挺拔的如鍾坐姿,顯得很有幾分威嚴。

    這真不是趙慶刻意如此,而是在軍中,在陸師學堂,在戰場上養成的氣質。

    他早就不是那個淳樸的哦農家子弟了,他已經蛻變為大唐武士。

    “好了好了。”趙母又是歡喜兒子變得與眾不同,又是嗔怪,“你的手,不要握住刀把子,伊這樣子,讓人怕怕的。”

    “那兒就摘下刀。”趙慶嗬嗬一笑,還是將刀摘下來,掛在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