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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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確來說,比起雙拳不敵四手,更該說是單劍不敵四劍。

    如果雙方都是空手的話,洛明認為自己打五六個都不成問題,如果對方沒練過,也沒有合作意識,他能打十個。

    普通人的拳腳,隻要不擊中少數幾個要害的話,洛明能扛個幾十下。

    哪怕對方也有功夫在身,但隻要洛明保護好幾處要害,那麽硬吃幾拳幾腳也不至於失去戰鬥能力。

    但對方有武器那就完全不同了,這個時代的狠人可沒有管製刀具的限製,不會隻用折凳木棍之類的仁慈兵器。

    這個時代,就算手杖都有灌鉛的,揮起來能夠把人腦袋砸得裂開來。

    而這夥兒敢來擄人的家夥,更是有很大可能持有專業的冷兵器,要麽是刀斧矛劍,要麽就是戰錘之類。

    無論哪一種,隻要被打中一次,就有被秒殺的幾率,哪怕運氣再好,被打中個三四次也絕對完蛋了。

    可不像拳腳那樣,打不中要害的話傷害就比較小。

    洛明曾經做過這方麵的訓練,哪怕是他最弱的兩個師弟和一個師妹,一起手持武器圍攻他的話,也有差不多四成的幾率在全滅之前讓他身負重傷。

    若是對方人多的話,正麵戰鬥對他來說就太吃虧了。

    所以,這裏就要選擇由明轉暗。

    洛明毫不猶豫,向著鎮子內走去,在人流量較大的地方繞了兩圈之後,才從另一個方向出了鎮子。

    如果對方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自然最好,就算對方事後打聽到“這宅子裏還住著一個人”,也照樣不可能知道洛明具體是去了哪裏——如果有人來到這大宅,然後追蹤他的腳印的話,追到鎮子裏就會失去線索了。

    而把莉絲擄走的那夥人,是乘著馬車走的,這則對洛明的追蹤很有幫助——鎮子上有馬車的人可沒幾家,而且車轍印也比腳印更持續,容易辨認。

    一路追著這痕跡,洛明來到了一個郊外的莊園。

    接下來,便是洛明刻骨銘心的那段記憶了。

    他在貿然出手之前,已經調查了一遍,確認自己的確有勝算之後,才拔劍突入。

    當遭遇到突然襲擊的時刻,那夥人幾乎完全沒反應過來,就已經被洛明斬殺一人。

    接下來,洛明便突襲法師,克服阻撓,將這麻煩的施法者優先斬殺。

    當然,就算這樣,對麵還有著明顯的人數優勢,若是叫對方反應過來,一起圍攻的話,饒是洛明三頭六臂也得飲恨於此。

    因此他立刻按照計劃,去抓捕對方的首領與核心人物——那個貴族少爺,蘭奇·普蘭特。

    隻要把這關鍵的人質掌握在手裏,接下來怎樣都好辦。

    威脅他們交換人質當然是一種選擇,也可以唬騙他們,說好雙方同時把武器丟遠,接著洛明就能靠過人的拳腳功夫把他們迅速解決掉。

    然而沒有想到,這看上去完全是個紈絝廢物的大少爺手裏,卻有著比之前斬殺的法師還要強大而致命的底牌。

    接近內環魔法強度的雷光,居然出現在這種場合下,簡直就像是黑幫鬥毆的時候突然有人抬出一門火炮。(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