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瘋狂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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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野擴大後,不論是引怪升級,還是趕路行走,遊戲過程順暢多了。

    來時20分鍾的路程,回去的時候隻用了15分鍾不到,中途還殺了一個釘耙貓和一個半獸人。

    由此可見,別看火把沒有屬性、不加攻防,卻能大大提升殺怪的效率。

    回到沃瑪森林,看了看屏幕右上角的簡略地圖。

    通往封魔穀的入口,位於沃瑪寺廟和白日門之間,路程相當遙遠,比邊界村到比奇城的距離還要長。

    “再遠的距離,也擋不住我的發財路!沃瑪森林,我來了!”

    嘿哈!嗚哇!

    剛進入沃瑪森林,碰到的怪物和比奇一樣,不是釘耙貓就是半獸人,偶爾還能遇到幾隻毒蜘蛛。

    頭頂著火把,殺怪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不到一個小時,就殺了十隻怪物,快了一倍有餘。

    之所這麽快,除了火把的原因,還因為劉瑾開始喝紅了。

    在運九項鏈的加持下,幾乎每殺死三個怪,總有一隻會爆點東西出來,要麽藥水,要麽裝備。另外兩隻怪,也不是不爆東西,隻不過爆的是金幣而已。

    爆的藥水多了,就沒之前那麽金貴了,漸漸舍得用了。

    嘿哈,嘿哈!轟!

    “匕首!哈哈,終於不用玩木棍!”

    化成灰燼的稻草人,爆了一把匕首出來。

    匕首,攻擊4-5,重量5,持久7/10,要求等級5

    從屬性上看,匕首和木劍的攻擊上限一樣都是5。隻是起始攻擊多了兩點,持久也要長一些。

    對於劉瑾而言,起始攻擊沒有任何意義,有運九項鏈在,每一刀下去都是最大攻擊。故此,單從屬性上看,匕首和木劍沒有任何區別。

    但玩了這麽久的木劍,早就玩夠了。揮動木劍時的呼呼聲也聽膩了。撿起匕首後,立馬換下了木劍。

    鏘鏘!

    匕首就是匕首,再不濟也是金屬打造的兵器,砍怪的聲音都不一樣。鏗鏘鏗鏘的金鳴聲自帶殺戮,聽起來都覺得鋒利無比,無堅不摧。

    “匕首!這玩意兒好是好用,就是太短了,沒什麽存在感。若是不下細看,還以為手裏沒有武器呢!”

    又是火把,又是匕首,再加上舍得吃藥,玩起遊起來就更得勁了。漸漸的,劉瑾找到了十幾年前的感覺。

    找到了感覺,就找到了興奮劑。

    晨曦帶來的疲倦,被其一掃而空。這一玩,又是六七個小時,直到吃午飯的時候,才被鬧肚子的饑餓喚回現實。

    “我艸,這麽快都12點過了?時間過得真快啊,不知不覺又玩了半天了。”

    看了看時間,劉瑾的第一反應不是去吃飯,而是看了看裝備欄裏的火把。

    原本8個小時的火把,這會兒隻剩兩個小時了。當然了,火把的時間沒有白費,成果相當斐然。

    短短幾個小時,6級小戰士再次突破,變成了7級戰士。生命值又增加8點,達到60點。

    “火把這玩意確實好用,幫助挺大的,本以為要到晚上才能升級,結果提前了幾個小時。早知道該多買幾個。狂刀手中應該不止一個吧!”

    在沃瑪森林裏跑了半天,這會兒說什麽都遲了。

    為避免浪費,不引怪的時候,就把火把取了下來,放回包裹中。

    取下火把的瞬間,屏幕頓時變暗,可視範圍再次縮小到隻有巴掌那麽大小。

    “7級了,可以學技能了。基本劍術這種基礎技能,應該很好打吧?殺普通僵屍就能爆出來吧?狂刀他們家族的技能書,應該就是殺僵屍爆的。”

    想的挺容易,可事實上並非如此。幹將家族幾百號人,玩到現在,打到的技能書也不過20來本,這還是24小時不下線的成果。

    市麵上有賣青銅劍、短劍,有賣戰神油、也有賣道毒的,可就是沒有人賣技能書。

    由此可見,技能書的有多難打,緊缺到何等地步。

    當然了,技能書這麽少,也和玩家的實力有關。

    畢竟礦洞裏的僵屍也不好惹。這幫死亡生物喜歡群居不說,還經常從地裏爬出來,殺死之後還能複活,還有負責遠程攻擊的電僵。

    回憶傳奇中的電僵,不同於熱血傳奇中的電僵。它的攻擊手段不是直來直去的疾光電影,而是從天而降的雷電術。

    麵對疾光電影,玩家可以卡位,可以躲避;可麵對雷電術的時候,除了硬抗之外,還有別的辦法嗎?就算學會了誘惑之光和困魔咒,殺電僵的時候,也隻能以傷換命。

    官網上的資料,劉瑾也去看過,可那些都是泛泛之談。隻有參加過內測的玩家才知道,在前期,想要打本技能書是多麽困難,獨行者幾乎想都不要想。

    沒有參加過內測,也沒有內測玩家告訴劉瑾詳情。其中的艱難,隻有親身經曆的時候,才會明白。

    肚子餓的不行,身上又臭轟轟的,隻好退出遊戲,關閉了電腦。

    離開網吧之後,腦海裏還在盤算著他和半獸戰士之間的差距。

    作為沃瑪森林的寵兒,一身綠皮的半獸戰士,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尤其是它們手中的武器,看起來像是人類的大腿骨,可尺寸又大的離奇。除非這片熱土上,真的存在過遠古巨人。不然,還真猜不出這些骨錘出自何物。

    “半獸戰士的生命值是100,攻擊傷害在10-12之間,就算它12。以我60點的生命,可以扛5次,不喝紅的話,肯定沒戲。”

    “帶上運九項鏈後,我的攻擊上限為10點。就算半獸戰士和半獸人的防禦相同,對其的傷害也在9-10點之間浮動,要連砍10刀才能殺死它。也就是說,半獸戰士手中的骨錘,我要挺九至十錘才能贏得勝利。”

    之所以是九至十錘,是因為半獸戰士的攻擊速度相對較慢。有可能它隻揮了九錘,劉瑾已經砍了十刀。

    當然了,預估傷害的時候,肯定會照著十錘來算。

    “為了安全起見,就算它十錘,總共的傷害就是120點。減去原由的60點生命值,還剩60點。一個小紅可以增加20點生命,至少要喝三瓶小紅,才能幹掉一頭半獸戰士。事了之後,還的花費大量的時間來恢複生命值。這麽算下來,獵殺半獸戰士的代價是不是太大了點!”

    剛剛七級的戰士,想要單槍匹馬去獵殺半獸戰士,肯定要耗費大量的藥水,還會耽誤大量的時間,遠不如獵殺半獸人和森林雪人來的輕鬆。

    很明顯,獵殺半獸戰士是得不償失的選擇。可一想到半獸戰士可以爆出更好的裝備。這對於想要改天換命的劉瑾來講,是按捺不住的誘惑,脆弱的理智是阻擋不住的!

    “包裹裏,還有10瓶小紅,足以抗下兩隻半獸戰士。按照以往的經驗,有運九項鏈在身,殺死怪物後多少都會爆點東西。要是打到了加攻加防的裝備,以後就越來越容易了”

    坐在摩托車上的劉瑾想了很多,在他看來,耗盡紅藥後,大不了掉頭回去殺雪人、殺釘耙貓。

    所謂富貴險中求。對於出生平凡的人而言,若不冒險,又怎麽可能暴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