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想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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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3手鐲引起的轟動,並沒有持續太久。哪怕它賣出了十萬天價,在回憶傳奇中,不過是大一點的浪花而已。
反倒是七大家族的收人活動,依然如火如荼的熱烈。
15條線路,15個比奇城,15個毒蛇穀,沒有一個不是擠滿了人,拍著長隊等著加入行會。
“死磕這個sb!他是不是回憶傳奇的托呀?魔3手鐲是很稀奇,可這玩意值十萬嗎?有這錢,以後買套祖瑪首飾不香嗎?真搞不懂這家夥的腦子是怎麽想的!”
“十萬塊買不到一套祖瑪首飾吧!按照現在的價格估算,十萬塊錢頂多能買到一對龍之手鐲,外加一個紫碧螺戒指。可能還不夠!”
“現在買不到,過一段時間就能買到了。遊戲裝備的價格,曆來都是越來越便宜的。”
“你們還別說,死磕這家夥有可能真的是托。13萬的煉獄,10萬塊的魔3手鐲。到目前為止,最貴的裝備都是他抬起來。並且這家夥還是個戰士,買了魔3手鐲壓根就沒什麽用。”
各大家族群中,不少人都在談論,魔法+3的鐵手鐲到底值不值十萬塊;並且很多人懷疑死磕老板,是回憶傳奇的托,專門來抬價的。
“大夥甭在哪裏瞎猜了。死磕這家夥我認識,不可能是遊戲公司的托,他是真的有錢,又真愛玩傳奇遊戲。另外,那個打到魔3手鐲的幸運兒,你們也都聽說過,正是聖裁烈火讓大家幫忙追殺的那個小子——當時年少。”
作為家族老大,極速弑神的威望毋庸置疑,深得大家的信任。他這一開口,立即洗去死磕是托的嫌疑,同時又把被大夥遺忘的劉瑾挖了出來。
“當時年少?想不到這小子的運氣這麽好。聖裁的人去封魔穀丟了一大堆藥,結果毛都沒有撈到。反到是被他們秒殺的臭小子,撈了個金元寶”
“我艸!是那個小子呀!這麽說魔法+3的鐵手鐲,是在封魔穀爆出來的囉?早知道我也該去封魔穀混。烈火他們要是知道了,不知道會不會氣出疝氣來。”
“你去封魔穀混!封魔穀有那麽好混嗎?去那裏混過的人多的是,可有幾個不是虧了幾千藥錢,然後灰溜溜的走了?還是蜈蚣洞靠譜一些。當年我玩s傳奇的時候,還真在蜈蚣洞裏打到過魔3的堅固手套,第二天就換了一套道士祖瑪首飾。怎麽樣!魔法+3的堅固手套,不比魔3的鐵手鐲差吧?咱們還是組隊去清蜈蚣洞吧,那裏的爆率也比封魔穀高一些,還不費藥。”
“魔3的堅固手套算什麽,我玩熱血傳奇那會,還爆過攻3的骷髏頭,也是在蜈蚣洞爆的。比你的堅固手套好多了!”
“攻擊+3的骷髏頭?確實是厲害!不過要是攻3的黑鐵頭,那就牛逼克拉斯了,秒殺聖戰頭盔。”
“在我幸運+5的虎齒項鏈麵前,你們這些裝備都是渣渣!可惜是在傳奇百區,當時四萬六賣給了逍遙。要是在回憶傳奇中打到幸運+5的項鏈,賣46萬都不稀奇。不知這一回有沒有這種狗屎運!剛好買房還差點首付款。”
一個魔3鐵手鐲,讓好多骨灰級玩家,回想起曾經的輝煌歲月。
此時此刻,劉瑾還窩在封魔穀砍骷髏。壓根兒不知道,他的名字通過極速弑神的口述,再次被人們所知。
封魔穀爆出了魔法+3的鐵手鐲!
越來越多獲知消息的人,打算來封魔穀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打到極品裝備。
青綠色的斧頭一刀接著一刀,每一刀都能帶走骷髏22—24點生命。
隻可惜基本劍術還沒升到滿級,攻殺劍術更是學都沒學,準確太低,每砍兩三刀,總有一刀會砍偏,出現空刀的情況。
麵對這種情況,除了g之外,誰都沒有辦法。這會兒還算好的了,沒學基本劍術那會兒,空刀的幾率更高。
打開技能頁麵,看了看基本劍術的熟練度:2371/8000
‘還好!基本劍術還是比較好升級的,再過幾天就能升到三級了。到時候又會多出3點準確,空刀的幾率還會降低。距離19級不遠了,得留意留意攻殺劍術了。’
一邊做著打算,一邊砍著骷髏。
剛從骷髏身上爆出價值十萬的魔3手鐲,不把封魔穀的骷髏殺個遍,是不可能罷休的。在這裏打了兩個極品,劉瑾還想再爆一個加防加攻的戰士手鐲呢!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到了夜裏兩點,倉庫中裝滿成捆的藥水後,再一次聯係了郵遞員——幹將戳天。
“天哥,在不在?”
“在的老弟。朋友把藥送來了?”
這會兒都半夜兩點了,狗都t睡了,也就鬼還在幹活。
“是的!朋友把藥水送過來了,你趕緊過來吧。對了,麻煩天哥幫我帶點鹿肉,我的遊戲時間不多了。得充充電。”
“好的。放心吧,一會兒見。”
一個小時後,幹將戳天帶著滿滿一包裹鹿肉,又一次出現在封魔穀中。
“辛苦天哥了,今天讓你跑了二趟。”
兩人一邊做著交易,一邊說著客套話。
“沒什麽!我今天的任務,就是收集藥水,巴不想多跑幾趟呢。當然了,要是你的朋友能去比奇,那就更好了。”
劉瑾根本沒有供藥的朋友,全是在瞎編。
10捆中紅,15捆中藍,去掉40塊鹿肉之後,還剩730元。要是扣除捆藥的手續費,隻有230的淨利潤,所獲所得並不算多。
“少年,我先走了。如果還能搞到藥水,隨時聯係我。不論幾點!”
說來也奇怪,連死三次的戳天,前兩次都會爆點藥水出來,可到了最後一次,毛都不會爆一根出來。看樣子老天爺都在幫幹將家族,想必明天必能打到沃瑪號角。
“走吧!走吧!藥水的售價看起來高,可扣除捆藥的手續費後,也掙不到幾個錢,還拖累升級,我還是去殺我僵屍吧。早日升到22級,早點拿上修羅,穿上重盔甲。到了那個時候,一大幫裝備等著我去撿呢!”
連續砍了個小時的骷髏,確實對這些骨頭架子有些膩。要不是中途爆了個魔3手鐲出來,怕是早都砍吐了。
如今兜裏有錢了,自然而然的開始挑肥選瘦了。辛苦四五小時,就能賺到一千塊錢的活,也開始嫌棄了。這要是換到半個月前,劉瑾能把自個兒噴死。
然而,兜裏的錢一多,人就開始變了,變得偷懶取巧,變得有了選擇了。
事實上,劉瑾不是真的變懶了,隻是想換換口味,換一種怪殺殺,調劑調劑。
再說了,理論上來講,越厲害的怪物,爆出來的東西越好。何況,他還想著早日升到22級呢!
手持青銅斧,身穿輕盔甲,威風凜凜的殺入礦洞之中。
雖然防禦沒有增加,可多了三點攻擊,殺起僵屍來也容易了些,消耗的藥水也稍稍少了一些。
謔嚓!謔嚓!
雷光閃電劈到身上,威力分毫未減,一下子劈掉21點生命。眼見電僵站在怪物堆中,劉瑾隻能向後撤退,引著電僵往空曠的地方走,等到四周沒了僵屍,這才衝了上去。
“老子讓你劈我,看你能劈我幾次!”
腦門攏共挨了6次閃電,耗去120點生命,才撂倒了電僵。這還是因為電僵的攻擊速度不如他快,要不然挨的更多。
嗷!
倒地之前,電僵吐出一口屍氣;緊接著,地上多了一本技能書——治愈術!
“治愈術!哈哈!終於打到治愈術了。芷傷這會兒,應該還沒學吧?明天問問她。”
雖然大夥沒在一起玩,劉瑾心中還是念著他們。
‘代練!要是我也可以找人代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