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番外六:if(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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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 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時候我正忙著申請大學的事,所以這次回信的間隔時間有些長,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電話, 說你前段時間生了一場病。不知道嚴不嚴重, 希望收到這封信的時候你已經痊愈了。
等到一切塵埃落定, 我就會過去看你。其實我很在意你的體質問題,所以你可以試著寫一份與你日常相處的須知手冊, 寄給我,讓我提前熟悉一下, 規避可能會犯的錯。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見麵是完美的。]
因為這封信的末尾, 樂知時確信,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義者。
首先他的字跡非常優美, 從童年時的端正到少年時期的初現風格, 再到如今的成熟書寫, 每一個階段, 樂知時都認認真真地模仿過, 所以他寫中文的字跡和宋煜的很像, 但又不完全一樣。
其次,宋煜的紙張總是沒有一絲皺褶,也沒有任何多餘的氣味, 一塵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簽名幾乎都毫無差別, 如同機器印下的痕跡。如果書信也有品質控製,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最後,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處須知的要求, 更加凸顯他不願犯錯的特質。
想到這裏,樂知時興致勃勃地從床上起來,坐到書桌前打開台燈, 很快速地在別的廢紙上寫下了有關自己的信息:他的過敏原,他吃的藥,他討厭的雷聲……但寫到最後,樂知時忽然產生出一種膽怯。
宋煜不願犯錯。
那自己對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種需要被他規避的錯誤?
這個假設令少年期的樂知時第一次產生了迷惘。
他不知道自己怎麽會喜歡上一個隻存在於紙筆背後的兄長的,這聽起來有些詭異,像上個世紀的小說情節。但他想,這個時代的很多人,他們也會愛上虛擬角色,愛上社交網絡上精心設定出來的某個形象,相比而言,他甚至沒這麽可憐,畢竟宋煜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隻要他想,他就可以打破規定隨時見到。
何況宋煜如此優秀,他願意傾聽,在成長期給他持續性的關心,無論他在信裏寫多麽古怪的念頭,宋煜都能理解,給他源源不斷的新的靈感與啟示。
他是世界上距離樂知時最遙遠的人,也是與他最親密無間的存在。
他怎麽會不喜歡宋煜?
一旦知曉自己的心意,樂知時就開始擔心,盡管他對自己有著相對自信,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不完美。同性戀沒什麽錯,但概率少,落在他和宋煜身上,恐怕幾乎為零。
他對宋煜產生的幻想多過世界上的任何人。在夜晚,他會聽著窗外的風聲想象宋煜的樣子,他見過的每一個華人應該都不如宋煜好看。
讀信的時候,樂知時時常幻想宋煜對自己說話。中文是多麽美妙的聲調語言,四種聲調組合讓說話都如同唱歌一樣富有音律之美。宋煜一定也有著能發出這些奇妙語調的聲音。所以樂知時很努力地學習聲調,但這真的很難,除了自己的父親,他幾乎找不到一個能夠說出標準中文的練習者,所以他總是犯錯,甚至在信中寫,如果他分不清去聲和陽平,就會把宋煜讀成宋魚,那麽宋煜的形象就會是一條可愛的小魚。
而宋煜回信說,“我相信你能分清,你是很聰明的學生。但做一條小魚也不錯。”
看到這樣的回複,樂知時又喜悅又難過,他隱隱感覺宋煜是縱容自己的,但他不確定這種縱容的根源是否是喜歡,還是朋友之間的關照,甚至是對認識的某個弟弟的鼓勵。
情況越想越不妙。
生病的時候,樂知時的這種迷茫和焦慮就會加重,他昏昏沉沉地寫了許多信,也廢棄了其中的很多,但因為不想讓宋煜就等,所以他拖著生病的身體趕在最後一天裝好信寄走。
沒想到寄錯了。
這打亂了樂知時原先訂下的全部計劃——第一次見麵之前要保持足夠的神秘,讓他像自己一樣期待見麵,保持健康和活力,試探他是不是會抗拒同性,如果不,那就努力一把,要試著追求……
所以,當他特意在知道宋煜要來的時候提前離開倫敦,也借口不去接機,因為機場不是個邂逅的浪漫地,在他到來的時候也不選擇直接站在門口傻傻迎接。
這些樂知時思忖許久的計劃,最後都因為一封寄錯的信而破滅。
海風把他的額發吹到臉頰,黏在他的鼻梁上。樂知時窘迫地用手指扒開,壓製下自己眼底的驚慌,但他還是沒能忍住,在海風裏飛快地眨了好幾下眼。
潮汐又一次湧上來,這次沒過了他小腿的三分之一。
見他一時間不回答,宋煜又開口:“是我太直接了嗎?”
他猜想樂知時會否認,然後磕磕絆絆地解釋些什麽。
但事情總是出乎意料。
樂知時露出懊惱的、甚至有些氣餒的表情,繃緊了下巴,也抿起嘴唇,過了好幾秒鍾才抬眼看向宋煜,用一種負氣的語氣怪罪他:“是的,就是因為你。”
“我小心翼翼地避開那些差錯,一點用都沒有,還是被你發現了。”
不知為何,宋煜在某一瞬間,覺得他們的對話很熟悉,仿佛在哪裏聽過,有種恍如隔世的幻覺。他甚至產生一種樂知時或許會哭出來的預感。
希望不要。
但這次的樂知時沒哭。
“你毀了我的計劃。”他抱怨的語氣讓宋煜覺得熟悉,因為在讀他的信時,宋煜已經想象了無數遍這樣的聲音,現實比想象更動聽。
樂知時微微抬起一隻腳,在水裏踢了一下,像是排解自己沮喪的心情,水花濺在了宋煜的褲子上。緊接著他仰起臉,用那雙清透無比的琥珀色瞳孔直視宋煜,“我是喜歡你,而且我想追求你。”
仿佛覺得自己太過輕率,樂知時像一個成年人一樣稱呼他的名字,“宋煜,我是很認真的。”為了更加鄭重,他甚至切換了更加準確不會出錯的母語,“你知道的,我不是一個完美的家夥,所以我才想用一個完美的計劃來讓你喜歡上我,至少這樣成功的概率會高一點。”
他說英語的語速快了許多,更像是脫口而出,直接又坦率,許多小表情還有些誇張,“雖然你肯定會覺得,我居然會因為一個人每個月給我寫信而喜歡上他,這是什麽怪胎?但是你應該這麽想,我會喜歡上在信裏表現出來的那個你,而不是被其他表象吸引,這就說明我不像其他喜歡你的人一樣隻注重外表。”
宋煜似乎覺得他說的這句話有些好笑,做出了一個忍笑的表情。
所以樂知時感到了冒犯,“很好笑嗎?”
宋煜十分隨意地搖搖頭,也用英語對他說,“不是。我隻是覺得你很可愛。”
聽到這句話,樂知時的耳朵又一次發紅。他的心髒跳得很快,如同每次默念宋煜的信那樣跳著,他反複咀嚼背後的意味,找出一點點宋煜對自己也有好感的隱晦證據,但宋煜的筆觸總是那麽公正,那些細微到幾乎無法稱之為暗示的字眼,在許多夜晚像熱的雨水一樣將樂知時淋透,從裏到外,無一處不潮濕,湧動生機。
此刻,因為宋煜的一句誇讚,這場熱雨傾盆而下,令樂知時無法抵擋,幾乎要躺倒在雨中。
“我……我可愛嗎?”他的語言切換係統因緊張而紊亂,變得中英文混雜,甚至在說中文時出現了非常奇怪的口音,這是他決不能容忍自己在宋煜麵前做的蠢事。
宋煜嘴角的笑意更加明顯了,他很紳士地跟隨,“對,你很可愛。而且很高尚,不喜歡我的外表,很不膚淺。”
“外表也是喜歡的。”樂知時忍不住出聲糾正,並且給出提醒,“剛見到你我就誇過了。但喜歡外表也不算膚淺和不高尚,你不能怪罪一顆愛慕的心。”
“樂知時同學,你的翻譯腔過於明顯了。”宋煜表現得像個嚴厲的的中文家教,“我早就告訴你,不要通過英譯中的詩集和小說學習中文。”
但樂知時很堅定,沒有被他的打岔轉移話題,“聽得懂就可以。宋煜,你聽懂了嗎?我很喜歡你。”
午後的陽光把他臉上細小的絨毛照得半透明,看起來柔軟。剛說完,他又抬起兩隻手,手掌衝著宋煜,“你先不要急著拒絕,就算你現在對我沒有那種興趣也沒關係,我可以追你。”
忽然間,宋煜將他寬大而幹燥的手掌貼上了他的手。他的眼神也落到樂知時的雙眼,那張英俊無比的臉神色平靜。
“怎麽追?”他先是反問,然後繼續說,“聽說英國人很介意別人踏足自己的私人空間,所以你追求我的方式就是讓我睡在你的床上?還是讓我看到你光著上半身衝涼的樣子,還是帶我去看lgbt群體的彩虹遊·行,得到點什麽啟示?”
“樂知時。”他富有磁性的嗓音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用十分確鑿的語氣斷言,仿佛宣告某種判決,“這不叫追求,這叫引誘。”
樂知時怔住,他有一瞬間錯誤地認為自己要發病了,否則他不會呼吸困難、發汗和心悸。
他下意識說no,想要否認。但宋煜在他抽離手掌之前,彎曲了自己的手指,嵌進樂知時的指縫間,像咬合的齒輪那樣。
“你還不承認嗎?魚都已經咬住鉤子了。”
“什麽?”樂知時疑惑地皺了皺眉,然後用英文說不可能,又像是很怕誤解似的,對他要求,“你不要用比喻。”
宋煜將那隻與他十指相扣的手晃下來,很完整地回應的每一句,“你不需要追我,因為我不打算拒絕你,我對你也有那種興趣。”
他挑了挑眉,“我喜歡你,明白了嗎?”
樂知時感覺自己要溺死在這片閃光的海裏了。
他後知後覺地感覺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撫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膚,忽然間有些條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身體裏某根敏感的神經被宋煜撩動,他的臉漲得通紅,手腳發軟。
“那現在……我們……”他有點手忙腳亂,好像剛剛那個坦率示愛的人並非自己。
“如果再有搭訕的人過來。”宋煜勾起嘴角,“你可以告訴她,我們是一對。”
一切像夏夜裏的一場迷夢。樂知時在與欽慕對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順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但因為他沒有計劃過追到之後要做些什麽,所以比起表白,之後的一切他都顯得很笨拙。
他帶著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線,看到沙灘上躺在一塊兒接吻的同性戀人會緊張到同手同腳,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導遊任務那樣對他說“我帶你去看白色懸崖”,然後逃跑似的騎上自己的單車。
宋煜沒有取笑他,很從容地跟隨著樂知時去計劃好的很多地方,他們一起看白色的斷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藝術畫廊,還有彩虹顏色的一幢幢樓。穿梭在這座充滿藝術感的海濱小鎮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時分一起騎車回家。
他們默契地沒有把這段變化的關係告訴父母,因為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嬰兒,需要繈褓的嗬護。
“joey,你的臉曬得好紅。”olivia端著一大碗凱撒沙拉,“你應該戴上你的帽子出門。”
樂知時支支吾吾地認同,然後聞著香味進了廚房,“這是給我做的是嗎?”
林蓉笑著說沒錯,“這是珍珠丸子,你應該會喜歡的。來,嚐一個。”她用叉子叉起一顆喂給樂知時,他一口吞下去,才發現很燙,可又舍不得吐出來,就這麽站在原地張著嘴吐出熱氣。
看起來傻得可愛。宋煜走過去,倒了一杯冰水,遞到樂知時手上,然後便獨自上樓,換了件衣服。
僅僅一頓晚飯的時間,樂知時就迷戀上了林蓉做的飯菜。甚至引得olivia的嫉妒,“幹脆把你送到叔叔家裏好了。”
樂奕笑著抿了一口白葡萄酒,“這個主意不錯,老宋比我會教小孩。”
“你少恭維我。”宋謹也喝了點酒,麵色發紅,“開這種玩笑,也不問問孩子願不願意。”
“我願意的。”樂知時很認真地點頭,“真的可以嗎?”
“哈哈哈哈哈最當真的就是他!”
“我看你真是被吃的勾走了。”
大人開著玩笑,樂知時卻紅著耳朵偷瞄宋煜,那才是勾走他的誘餌。
那晚樂知時有些睡不著,他無比地想念一牆之隔的宋煜,盡管與他麵對麵的時間不過十個小時,但他感覺自己已經喜歡過他很多年、很多次了。
原以為是十個小時太短,他體內興奮的神經遞質在作亂,時間一長或許就會好,但十天過去,三十天過去,這種感覺依舊深刻。
宋煜將夏天結束後入學,學習他喜歡的地質學。所以樂知時想好好利用他來之不易的假期,在這些天裏,他們一起去莎士比亞的故居地,去水上伯頓喂黑天鵝,去康沃爾郡的“伊甸園”,和他觸摸古堡的磚石,在磚石上觸碰和撫摩彼此的手指。
他們牽手,樂知時會緊張地掌心冒汗,就像身體釋放黏液企圖與宋煜的手粘緊。他們擁抱,宋煜身上好聞的味道纏繞著他的思緒,他會無意識地用自己的額頭去蹭宋煜的側頸皮膚,忍住自己想要親吻的心情。而宋煜的手掌會隔著布料緩慢地按壓和摩挲他的肩胛骨,還有他的腰身,那種感覺極度難捱。
晴朗的天氣穿著泳褲在海邊奔跑,下雨時襯衫外罩著透明雨衣,在彌漫大霧的牧場和他一起照看新生的小羊。
盛夏蟬鳴狂躁的深夜,父母陷入睡眠,樂知時盤腿坐在床上,打開自己帶來的盒子,翻看先前宋煜的信件,還有他曾經為了給宋煜寫情書,摘抄的許多情詩。
房間的門忽然被敲了敲,樂知時謹慎地問是誰。
“我。”宋煜站在門口,“可以進去嗎?”
樂知時一聽到他的聲音,就傻傻說了當然。於是一進門的宋煜就看見他慌亂地抱著一個大盒子,最後自暴自棄地沒有繼續掩藏。
宋煜朝他走過來,“這是什麽?”他靠近一些,看得更仔細,“我的信?”
“嗯。”樂知時點了點頭。
宋煜站到他的床邊,像個斯文的紳士那樣低頭看他,“為什麽在現在看這些?”
“想你。”樂知時很誠實,對他笑,“然後你就過來了。”
宋煜捏了捏他的下巴,但沒有進一步的動作。樂知時留戀他對自己身體任何一處的觸碰,那是連鎖反應,酥麻感從下巴傳遞到食指和腳尖。
“你為什麽過來?”樂知時抓住了他離開的手,問他。
宋煜的眼神望了望陽台外的夜色,又回到他發亮的雙眼,“你想看星星嗎?”
他的邀請明明很尋常,但樂知時覺得格外浪漫,所以他欣然同意,套上襯衫隨宋煜輕手輕腳下樓。兩人躺在後院的草坪上,尖細的草葉磨蹭著樂知時的臉頰和脖子,就像宋煜觸摸的感覺一樣。
鄉村夜空的星光格外明亮,宋煜指著微微發紅的那一顆,“這是火星。”
“很形象。”名給出評價,然後主動說,“我想知道你的星座,天蠍座。”
宋煜笑了笑,“用肉眼看比較困難。”
“那算了。反正我查過,你確實很像天蠍座。”著有關天蠍座的各種特性,神秘、精力旺盛、占有欲強。
“還有性感。”他側了側臉,看向躺在身邊的宋煜。
宋煜也看向他,靜靜地看了一會兒,“好奇怪。”
“什麽奇怪?”
他伸出一隻手撫摩樂知時的臉頰,“和你在一起,我總是感覺某個瞬間很熟悉,像經曆過一樣。”
樂知時也有同樣的感覺,所以他稍稍睜大了雙眼。
“或許是平行宇宙。”樂知時試圖給他一個解釋,“你相信多重宇宙理論嗎?或許在另一個宇宙裏,我們也是認識的。說不定也是我對你表白,說你很像天蠍座……”
他凝望著夜空,有些遺憾愈發深刻,“或許在那個宇宙裏,我是從小和你一起長大的。我們每天一起吃飯,一起上學,早晨醒來見到的第一個和睡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都是彼此。”
宋煜也輕笑一聲。
那樣未免太幸福。
他可以擁有樂知時的童年,他鮮活靈動的青春期,還有他的未來。
樂知時靠近宋煜一些,把頭抵在他的肩頭,“希望那個宇宙的我們也是幸福的。”
“一定是。”宋煜語氣篤定。
繡球花散發出很淡的香氣,讓仰躺的樂知時有種仿若偷喝葡萄酒的暈眩。沉默片刻的宋煜忽然轉過身,他的臉孔遮擋住樂知時眼前半個星空,沉黑的雙眼像柔軟的深淵。
“你說……那個宇宙的我,還有現在這個我,誰先吻到你?”
樂知時的手指抓住了草葉,睜大了一雙眼睛。他能感覺自己緊張地幾乎攥出芬芳的汁水,呼吸不順,甚至忘了呼吸。
他的手指捏住樂知時的下唇,拇指指腹撥動他柔軟的唇瓣,用充滿誘哄的語氣詢問。
“要不要讓我贏一次?”
好,然後閉上了雙眼。
他一顆心狂跳出胸口,像是要縮小成一顆櫻桃的大小,從胸膛到喉嚨再到舌尖,在狂戀下喂入宋煜的口中,被他光潔的齒尖碾碎,研磨,咽下去。於是他完全地屬於這個人了。
在無邊無際的黑暗中,草葉被粗野地壓下去,又起來,如同死而複生的希求與渴望,循環往複。
“我喜歡你,好喜歡你。”樂知時抓住一切間隙向宋煜剖白和示愛,他確信任何一個宇宙的自己也都是如此。而宋煜為他釋放出最強烈的占有欲,骨骼與血肉都要緊緊相依。
夜晚冷卻下來,他們從躺著的姿態到坐起,到在黑暗的後院漫步,牽著彼此的手。
“你就是在這裏衝涼。”宋煜很精準地指出一叢繡球灌木,“很漂亮。”
“這是我養的花,當然漂亮,還有雪山玫瑰。”著,帶離宋煜離開這裏,因為想帶著他去看看前院的花,也是他的得意之作。
“我是說你。”宋煜難得坦率,他永遠忘不了樂知時那一天的回眸。
“比我想象中好看很多倍。”
樂知時很輕易地因他的話而緊張,“好吧……”他們穿過房子,於是明你的想象力還不夠豐富。”
“已經很豐富了。”宋煜揉了揉他的手指,與他走到了前院。
樂知時在玫瑰花叢前站定,側臉看他,“你想了什麽?”
宋煜略微挑眉,“你是想知道白天的還是晚上的?”
“我……”他這次很快領會了宋煜的暗示。
“你的中文有進步。”
“你……”
宋煜盯著雪白的玫瑰,又一次截斷他的話,“我今天聽,原來在你出生前,我爸媽和你的爸爸媽媽有過約定,說如果你是女孩,就把你嫁給我。”
“但我是個男生。”樂知時強調。
“不妨礙,反正你從胚胎時期就已經是我的了。”宋煜笑了一下,問樂知時,“這些花是你給自己種的婚禮捧花嗎?”
“宋煜!”樂知時被他挑逗得有些著急。
可調情者卻不緊不慢伸出手,挑選了一朵開得最漂亮的玫瑰,折下來,除去上麵的尖刺。
最後別在了樂知時的耳畔。
月光下,戀人的臉孔比飽滿的雪山玫瑰還要沉靜和美好。宋煜不禁吻了吻他柔軟的臉頰,像對待珍寶一樣捧住,抵上他光潔的額頭,聲音溫柔。
“我愛你,樂知時。”
“在任何一個宇宙,我都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