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九章 簽約簽到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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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說,西班牙王國包括國王費利佩四世,自上而下都沒有現在這麽恐慌、絕望過。

    幾百年來,西班牙王國不是沒有遭受過重大挫折。

    無敵艦隊被英格蘭人擊敗過,甚至在唐斯之戰中被荷蘭海軍重創而一蹶不振,連海上霸主的地位也被荷蘭人奪走。

    在陸地上,西班牙軍隊也不遑多讓,慘敗給了法蘭西軍隊,陸上霸主的地位也隨之易手。

    曾經不可一世的超級殖民帝國,在海陸遭遇了雙重的沉重打擊。

    可即便如此,也沒有任何一個對手敢小瞧西班牙王國,王國依然強大,本土依然很安全。

    可現在,這一切都要改變了,王國甚至會遭遇亡國的風險,這怎麽不讓人絕望?

    既然沒有信心,打不過,也逃不掉,費利佩四世便迅速改變策略,立即派人押著大孔代家族前往巴黎尋求和平。

    雖然知道此舉也會讓西班牙王國付出沉重的代價,但總比亡國好。

    不用通過戰爭,在談判桌上就能夠拿到,沈浪自然也願意,所以他早就準備好了條款,讓和西班牙人更熟悉的劉光遠按照這些內容去要就行了。

    談不攏,再打。

    顯然,已經處於己方大軍海陸全方位威脅,得不到有力外援的情況下,西班牙人隻能妥協,對於沈浪提出的要求幾乎無不答應:

    第一:割讓佛蘭德斯、直布羅陀、加那利群島、巴利阿裏群島、呂宋給大明;

    第二:承認加泰羅尼亞地區的自治權及信仰自由,所有西班牙軍隊從該地區撤離;

    第三:開放桑坦德、拉科魯尼亞、韋爾瓦、巴倫西亞四個城市為通商口岸,明國商人在西班牙王國享有最惠國待遇;

    第四:明國在以上四個通商口岸有設立租界的權利,期限為九十九年補充條款:租界設立的麵積不得超過一萬畝,設立的區域不得覆蓋王宮、國會大廈、市政廳等重要行政機構及王室財產);

    第五:明國人在四個通商口岸擁有永久居住、自由貿易、設立領事、停泊艦船的權利。對明國人的財產和生命安全,西班牙王國有保護的義務,西班牙人均不得侵犯;

    第六:明國享有領事裁判權,若明國人與西班牙人之間產生糾紛,西班牙王國不得私自處理。若是在租界內產生的糾紛,則由明國方麵全權處理,西班牙官員不得過問;

    第七:明國人有權利在通商口岸和租界建設道觀、佛寺、墳地的權利,西班牙王國有保護的義務;

    第八:若明軍與其他王國或勢力發生衝突,西班牙王國不得幹涉;

    雖然隻有八條,隻比法蘭西王國簽訂的條款多了一條,但是西班牙人付出的代價卻要大得多。

    因為第一條中,就是直接割肉了,而且是很重要位置的肉。

    佛蘭德斯是荷蘭共和國和法蘭西王國之間的那塊飛地,戰略位置很重要,但已經被明軍攻占了,西班牙人也知道自己根本要不回來。

    直布羅陀不用說,所有後世人都知道這裏的戰略位置更加重要,是控製地中海到大西洋的咽喉,如果蘇伊士運河再修通,這裏的重要性還會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