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強搶民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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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廣告1(括號內是上傳後修改添加的,不算字數——這部分的劇情因為來回修改了好幾遍,所以前麵一章的內容也有修改。看書否 韓家川改成了辛家莊,姓韓的變成姓辛的,不折回去看也不會影響劇情。另外修改的原因,也在篇後作者說中有解釋,願意看的道友可以圍觀一下。)
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並沒有想象中那麽恐怖。尤其在還沒有盛行裹小腳,女人還能正常出門的明初,隻要不是兩家相隔千裏,受騙的更多都是男方。
而這兩家差不多鄰村,就算不是知根知底,至少也是容易打聽消息的。既然能走到談婚論嫁這一步,雙方應該都對彼此的條件相對滿意才是。
可婚事都已經走到下禮這一步了,女方家裏卻開始反對。搞成這個樣子,要說其中沒點什麽緣由,詹閌是絕不相信的。
要知道收了彩禮又反悔,說好聽點叫悔婚,直白點就叫騙了。生活在農村,鄰裏之間的口碑很重要,一旦被定義成騙子,今後的生活會極其艱難。
詹閌看向被叫做楊二麥的,老實巴交的一張臉,深深刻著歲月的痕跡。衣服已經洗到泛白,還打著幾塊補丁。
這樣的人,應該是麵朝黃土背朝天,辛苦勞作了一輩子的,很難叫人相信他是個騙子。
可另一邊雖然看起來就不像個省油的燈,話卻說得言辭鑿鑿,有理有據。如果不是確有其事,他哪來的膽子,敢當著國公級別的大人物撒謊?
不管怎麽說,單方麵的道理肯定是不足取信的。詹閌又問被叫做楊二麥的“他說的都沒錯嗎,你家既然收了聘禮,納吉、聘書這些也應該都過了,為什麽又要反悔?”
“國公爺,事情不是他……”不等楊二麥說話,他身後的一個年輕人就搶著開口,卻被詹閌攔下來“讓他自己說,其餘人不得插嘴。”
說完又吩咐一側的義子詹進、詹遠“你們倆帶幾個人看著,誰敢插話或者做什麽小動作,直接揪出來掌嘴。”
鄉裏糾紛這種事,當事人往往會因為旁人的影響,因為一些“為你考慮”的不負責任建議,被帶歪思路。
到最後大動幹戈搞出人命也好,還是憤而翻臉老死不相往來也罷,其實過後想想,很多都是出於雞毛蒜皮。
從對方說出給了聘禮到現在,也不是三句話兩句話的工夫了,楊二麥都沒有任何表達。如果他不是演技派,那就隻能是嘴太笨,人太老實。
這種老實人,常常會被當做卷事、架秧子的對象。被別人忽悠或者脅迫著,做一些自己本來並不願意去做的事。
詹閌很擔心會是這種情況,所以具體是怎麽個緣由,到底發生了什麽事,都得讓這個楊二麥自己來說。
幫忙出主意的人被喝止,楊二麥突然就沒了主心骨。吭吭哧哧地憋了半晌,才想好了該說點什麽。
又跪下磕了幾個頭,才老淚橫流道“回活神仙的話,小人確實收了他家的聘禮,當時說的是給他家孫子。可他家的大孫子還沒等到成親,去年秋天就死了,現在是要把小人孫女給他家老二續弦。他家老二已經三十多歲,而且性情暴躁,頭一個老婆就是活活欺折騰死的,叫小人如何舍得啊。”
這就對上了,本來是要跟侄子成婚,後來變成給叔叔續弦,還是個性情暴躁喜歡玩家暴的,給誰也不願意啊。
要是這樣的情況,就不能叫悔婚了。可對方的孫子去年秋天就死了,這楊二麥為什麽不把聘禮退回去,非得等到發生後麵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呢?
畢竟是兩個村子的人,如果他能及早把聘禮退還,對方再橫也不至於到這個程度。楊家莊的村民也不可能個個都是慫瓜,看著別人到自家村子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