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麥金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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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在競技大會上擊敗了我,得到了我的裝備還拿走了我的贖金,甚至讓我的得力幹將麥金森上了天堂,但我相信這都是神的旨意和安排,我沒什麽好生氣的,也沒什麽好丟臉的,”埃蒙德男爵將空空的酒杯遞回來侍女,抬起手臂用袖子擦了擦嘴巴,“我很少和人講故事,但既然你想了解你的對手的過往,在這無聊的午後我也不在乎這點口舌。”
侍女拿著埃蒙德男爵那有著精致紋飾的銀酒杯走到了帳篷邊擺放的大木酒桶旁邊,舀了滿滿一杯的香醇紅酒,回到了埃蒙德男爵身邊。
“朱莉,給我的客人西蒙也來一杯吧。哈,西蒙,說到這,你我本來無冤無仇,但是在競技場上,在神的注視下,我們就得盡自己所能地互相殘殺,爭取神的歡心,贏取勝利的果實。我活了這麽久,殺過數不清的士兵,傭兵,異教徒甚至騎士,但是像你今天這樣讓我吃癟的人可是真不多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西蒙默默地想著,從侍女手中接過了盛滿的紅酒的銀酒杯。
“對了,回到正題,說到麥金森那小子,就不得不從好多年前開始講起了,那會兒我的父親還是整個領地的主人,雖然我們並不富裕,但上帝保佑,日子還算平靜……”
麥金森的父親叫麥金,他的兒子降生後麥金為了方便就直接在自己名字後麵加了個“son”,從字麵意思來看,“麥金森”的意思就是麥金的兒子。
麥金是當地有名的鄉勇,是一個有著一小塊自己土地的自由農。他的地位比男爵身邊的仆從要高,平時的職責是守護男爵的樹林和獵場,將該死的偷獵者繩之以法。
由於平時都是在樹林裏工作,所以麥金有著黝黑的臉龐和一頭幹淨利落的短發,穿著綠色的短袍綠色的緊身褲披著綠色的兜帽。他的腰帶下掛著一筒利箭,別著一把泛著寒光的匕首。
有時候,就算那箭鏃就如精鐵矛頭一般鋒利,但麥金還是會嫌棄老箭匠做出來的箭鏃太鈍了,然後花費一番功夫在自己的小屋前細心地打磨。
麥金的肩帶上有著一柄小巧的用鐵片和木頭做成的號角,手上戴著攢了好久的錢買來的皮革手套,用來保護那雙滿是老繭的大手。他的胸前別著一枚小巧的克裏斯托弗銀像章,他希望這位林中居民的保護神能夠給他帶來好運。
麥金擅長使用弓箭,是林中狩獵的好手,所以男爵賜予了他在林中為男爵家族打獵的權利。平時他做得最多的事情,便是拿著他的硬弓,搭著那支他最愛的那支做工考究用孔雀毛當箭羽的箭矢,在男爵的樹林中悠閑地漫步。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麥金的兒子麥金森也在一天天長大,麥金傾囊教授了自己心愛的兒子他所有的技能。
有時候,老男爵也會讓有幾手武藝的麥金森進城堡內堡場和當時年幼的埃蒙德男爵比拚,所以埃蒙德男爵和麥金森很小便互相熟識了。
如果不出意外,在麥金老了之後,他的兒子麥金森便會接過他的衣缽,成為一個和他父親相差無幾的人,成為男爵家族新的護林人。
日複一日,老男爵的領地很幸運地沒有被戰火指染。要說唯一的不好,便是有幾次老男爵履行義務征召了許多許多領地裏的農夫跟隨伯爵大人出去征戰,但最後總有一些人再也沒能回來,在領地裏留下了一對對孤苦伶仃無依無靠的妻兒。
老麥金每次都作為弓箭手加入老男爵的軍隊,甚至在一次征戰中還帶上了已經長大的兒子麥金森。所幸的是父子二人最後都能平安地帶著豐厚的戰利品跟著老男爵回到家鄉,重新回歸寧靜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老男爵從伯爵的宴會上回來之後,隔壁領地的布魯什男爵派人給他帶來了一封信,說是他已經在一些古老的文件中找到了足夠的證據來論證他才是老男爵領地的統治者,以神賦予的權利,他擁有這片領地的宣稱。
老男爵氣不可遏地找來自己的宮廷文書官給布魯什男爵回信,除了說布魯什男爵一派胡言,論證材料虛假不確定出處之外,還大罵了他一通,說他是貪婪的毒蠍,光著屁股都殺不死一隻刺蝟的廢物。
奇怪的是,信件發給布魯什男爵好幾天後,對方都沒有回信,像是一隻虛弱的老狼暫時收起了利爪。老男爵雖然心裏有些不安,但並沒有太放在心裏。
不過事後證明,這隻不過是暴風雨來臨前的短暫平靜。那一天,在領地邊緣林子裏巡邏的老麥金聽到了非同尋常的喧囂聲。他尋跡而去,在林中的主路上,驚訝地發現是那布魯什男爵的軍隊。士兵們如槍林般密密麻麻閃閃發亮的長矛,隊列中騎士全身上下看上去無懈可擊的鎖甲,高頭大馬踏在地麵上發出的隆隆聲響,簡直快把他的魂都給嚇飛了。
他二話不說,拔腿就往村裏跑去。他要警告所有人,包括正在村裏磨坊磨麥的麥金森,趕緊藏起來或者逃走。村裏有個會騎馬的養馬人,老麥金需要他立刻騎上馬到男爵的城堡裏通告這個消息。
不過人腿畢竟是快不過馬腿,布魯什男爵的騎兵和斥候先麥金一步到達了這個處在男爵領邊緣的小村莊。他們二話不說先殺死了在村口站崗的民兵和那個準備跑到馬廄裏騎馬去報信的養馬人,隨後便嗜血地將利劍揮向了驚恐無助的村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