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這家陰氣太旺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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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虞美卿能如此照顧細致周到,不說是不是看上的封雲天,起碼是沒有任何反感,虞將軍看在眼裏樂在心裏。
&esp;雖說在虞將軍個人看來,為了家族大業拿女兒做籌碼無可厚非。
&esp;女兒為家族做犧牲是應該的!
&esp;但是如果在這個應該的基礎下,女兒能夠心甘情願,而不是被動強迫,那就就更加美妙了。
&esp;想到此處,虞將軍撮合之心更甚幾分。
&esp;“小女此番前去邀請你過來,路上沒有怠慢你吧?”
&esp;麵對虞將軍帶著某種意味的問話,封雲天淡然的微笑回道:“虞小姐乃上流名媛,能夠親自來迎接我這一個小小的團長,屬下已經倍感榮幸。”
&esp;“嘯兒多次來電誇你天縱之姿,沒想到你口才也不差呀,哈哈。”
&esp;虞將軍爽朗一笑,微微俯身頗有興致的說道:“封團長,你在我兒部下任職,我們也算是一家人了,你和我兒是一輩的,我托大叫你一聲賢侄如何?”
&esp;“虞將軍,您抬愛了,這我哪受得起,我就一介武夫,運氣好打了幾場勝仗而已。”封雲天謙遜道。
&esp;“賢侄,過於謙虛就是自傲了,世上哪有那麽多的運氣好,委員長還在會上親自表彰過,賢侄你乃是大才,毋庸置疑。”
&esp;虞將軍用賢侄稱呼來拉近關係,隨後又從長輩入手道:“我聽聞,你父親曾經私人捐助過三架飛機的資金,此乃我中華民國愛國商人之典範。
&esp;封賢侄你後浪推前浪,比你的父親更加的耀眼。
&esp;諾維茲機場大捷全殲豬口大隊,鬼風口消滅了立花大隊,怒江決戰不畏生死孤軍深入敵後,搗毀竹內聯隊野炮大隊。
&esp;這一份這一份宛如神跡的戰績,讓老夫我大開眼界,不得不佩服賢侄那運兵如神的作戰才能啊。”
&esp;虞將軍說完這一番話的時候,虞美卿正好用托盤端著酒過來。
&esp;“能讓我父親欽佩的人很少,每天都念叨的更是罕見,就連我兄長都做不到,而封團長你是唯一的一個。”
&esp;虞美卿優雅的俯下身,把手中的酒杯遞給封雲天,話語聽上去是在附和虞將軍,可實際上是在表達她的讚譽。
&esp;說話時。
&esp;她眼中那閃亮的光點,更是透露出了很明顯的信號。
&esp;自古每逢亂世美女最愛英雄。
&esp;更何況是封雲天這種既打仗厲害,又長得不差,那鷹鉤鼻仿佛是二戰劉德華,還出生於富商之家的青年。
&esp;當然。
&esp;最重要的是虞美卿很清楚,出生於這樣的家庭注定了自己的婚姻,不可能由她自己來控製。
&esp;與其以後為了家族利益,不得不嫁給肥頭大耳,或者混吃等死的二世子。
&esp;還不如抓緊當下這個機會!
&esp;好歹不管是各種報紙上麵的新聞,還是此番一路過來的麵對麵交流,封雲天都表現的很優秀。
&esp;這是虞美卿的心理想法,封雲天自然是並不知道。
&esp;不過通過虞將軍的這番對話,加上虞美卿一路上的特意主動親近,讓封雲天足以篤定自己開始的想法——
&esp;虞家確實想將撮合他和虞美卿。
&esp;再結合目前的所有事情,以及在他即將前往蘭姆加整訓的節骨眼,特意整出這麽一出美人計。
&esp;封雲天基本已經能夠猜測出,虞將軍所盤算的最終目的。
&esp;兩人能不能成親是不重要,他封雲天能不能成為虞家女婿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封雲天不被人挖走。
&esp;隻要封雲天一直呆在虞師,那虞家就能享受封雲天的戰功。
&esp;這就是最核心的目的!
&esp;“或許可以借助虞家的這個目的,想辦法把大哥韓紹功給救出來,隻要交易的籌碼在合理範圍內。”
&esp;封雲天暗自打定了主意,和虞將軍之間的聊天也更加的融洽起來。
&esp;再加上虞美卿在旁邊偶爾搭話,調劑兩個大男人之間的聊天氛圍,等到吃完家宴的時候。
&esp;自若談吐的封雲天,幾乎已經融入到了虞家的氛圍中。
&esp;而在有心之思的催使下,虞美卿更是看似不經意實屬特意而為,不僅全程陪在封雲天旁邊,甚至吃飯都坐在旁邊端茶倒酒。
&esp;不知道的人乍一看上去,還以為是封雲天帶來的女伴。
&esp;整個家宴的氛圍,是挺不錯的。
&esp;隻是有件事封雲天不得不吐槽,虞家是真的陰勝陽衰。
&esp;整個飯桌上除了虞將軍、封雲天、還有大女兒的老公,加起來三個男人。
&esp;其他在坐的7個全是女人!
&esp;其中三個是女兒,大女兒已經結婚,二女兒是虞美卿,三女兒才13歲,吃飯時那大眼睛盯著陌生人封雲天咕嚕嚕轉,一看就不是那種閑得住的主。
&esp;剩下的四個女人,全是虞將軍的老婆。
&esp;準確的說。
&esp;是一個結了婚領了證的結發之妻,剩下三個都是姨太太。
&esp;一個男人娶4個老婆雖然很奇怪,在這個出台了一夫一妻製的年代很違和,但是在這個年頭卻是很正常的事情。
&esp;原因在於……
&esp;民國十九年(1930年)12月,國民政府雖然頒布了民法《親屬編》,銘文記載“妾之問題,毋庸規定”。
&esp;也就是隻能一夫一妻,取妾是不合法的存在,再結婚就會犯重婚罪。
&esp;但是!
&esp;在民國二十年的時候,又出台了院字第六四七號解釋稱:“娶妾並非婚姻,自無所謂重婚。”
&esp;院字第七三五號又解釋稱:“妾雖為現民法所不規定,惟妾與家長既以永久公共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項之規定,應視為家屬”。
&esp;這兩條法院解釋一出來,得了,一夫一妻瞬間成了空口白談。
&esp;不能和妾結婚?
&esp;簡單!
&esp;我娶個姨太太!
&esp;就住家裏,不結婚,就做家屬,以永久公共生活為目的的那種。
&esp;根據法院的最新解釋,如此一來,男人找姨太太並不算重婚,一樣算一家人,最多是道德問題。
&esp;虞將軍能夠正大光明找4個老婆,就是仗著法院出台的這兩份解釋。
&esp;至於為毛虞將軍娶了4個老婆,到現在卻隻剩下虞嘯卿一個兒子,虞將軍的教育出了問題要被大鍋。
&esp;老大虞嘯卿被教育的有點“正過頭”,其他兒子則一個比一個“軟骨頭”。
&esp;最終被虞嘯卿像殺雞一樣幹掉。
&esp;當然。
&esp;封雲天也要算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