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夜半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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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下村莊的夜是寧靜的,沒有月光的晚上幾乎漆黑一片。

    

    居民家裏會非常節儉的使用電燈。

    

    晚上治安巡查我們一般都會循著零星的幽暗燈光,看看那戶有啥“急事”或進行賭博等違法活動。

    

    如果是夜間騎自行車出行執行任務,會把手電綁在車把上用來照明,否則極不安全。

    

    有事外出夜行的居民也大都人手一把手電。

    

    時常發生巡查過程中碰到當地居民和我們驚恐地用電燈光互相照探、互相詢問的情況,往往都是虛驚一場。

    

    沒有特殊情況,比如當地鋼窗廠職工夜間上下班,晚上幾乎碰不到行人。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有放露天電影的晚上。

    

    隻要部隊的放映隊在營部放露天電影,或者地方的流動放映隊到某個村放露天電影,四鄰八村的青壯年都會自發的集聚在放映點。

    

    可以說這是他們最最主要的文化生活和社交平台。

    

    這期中最活躍的當是未結婚的那幫年青人。

    

    他們通常情況都會結伴出行,慢慢形成小圈子。

    

    三五成群的未婚男女,因為年齡相妨、性格相投,或者由於族姓、姻親等社會關係,通過觀看露天電影這個媒介,創造了那個時代的一種獨特的基層社會團體。

    

    沒有人給他們取過名字,但局外的人都會習慣性的稱呼他們為“這幫馬頭主(男孩子)”和“那班獵特比(小姑娘)”。

    

    他們的人數也象現在的微信群一樣相對固定,也會由於多種原因增減,甚至散群,然後再組成新的群體。

    

    因為落單的男孩會被大家看不起,而落單的女孩在沒有路燈的夜晚走夜路是一件很不簡單的事情。

    

    男青年群與群之間時常會因為諸如一個觀影的站位和一句不忠聽的語言而起磨擦,甚至動粗,但一般不會發展到嚴重傷害對方身體,需要我們出麵調處的程度。

    

    通常都能自行平息,或者由在場的長者調停。

    

    男孩群與女孩群之間的交結就很微妙。

    

    一般情況下,女孩子與男孩子之間界線分明,但也有相互串群的情況。

    

    但聽聞比較多的是男孩們乘看電影或散場時人多擁擠占女孩們的便宜,象山話叫“不講毛,下作配”。

    

    甚至在一些路段,故意起哄、衝撞,乘機做“下作”行為。

    

    被欺負的女孩一般都不敢作聲。

    

    而她們的軟弱反而助長了他們的惡行。

    

    有一句俗話叫做“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的!”

    

    那種帶有農村地域文化的“嬉鬧”與刑法上的犯罪行為也就一步之遙。

    

    就在一個初秋的夜晚,鄉zf所在地的村莊放露天電影。

    

    散場後湯嶴村的一群男孩,在回村的小路上,向走在後麵的一群女孩子施展了貫用的伎倆。

    

    這一次他們沒有那麽的幸運,闖下了令他們終身後悔不己的大禍。

    

    這幾個女孩子沒有沉默,敲響了我們派出所的大門,報警!

    

    而促使他們走上依法維權道路的,並不是她們對這種侵犯行為違法性質的認識,而是有個女孩不僅身體受到傷害,而且丟失了一塊心愛的上海牌手表。

    

    在那個年代,1隻價值120元左右的手表不是一個普通物件。

    

    一個普通工人近三個月的工資,也並不一定能買得到。

    

    警情引起縣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

    

    相關警力迅速集結,偵破工作深夜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