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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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茉沉靜地盯著她的雙眼,陳淑安被她看得心慌。
在姑媽的嘴裏,大女兒就是木訥傻子的代名詞。但今天的溫茉給她的感覺壓根不是這樣。
她預感溫茉沒那麽好哄。
溫茉“陳小姐,你也知道這事是違法的吧。你既然做了,就要準備好遲早有一天會被發現。”
“我可以不報警,但我有條件。”
陳淑安眼睛亮了,隻要溫茉不報警一切好說。
“什麽條件?你快說啊,我肯定能做到!”陳淑安急切地說。
“我的條件不難,看在親戚的份上,你自己辭職吧。還有,如果你憑借你曾經是這家店店長的身份造謠相關的內幕,證據我會交上去。”溫茉說道。
陳淑安還以為溫茉會提出多麽過分的要求,沒想到這麽簡單。
在溫茉拿出證據以後,她就知道自己不可能留下來做店長了。就算溫茉不說,她遲早會離開這裏,她可不想頭上有溫茉壓著。
隻是證據在溫茉手上一天,她就不得安寧一天,鬼知道溫茉會拿著證據做什麽。
陳淑安提議道“我可以答應你,但是你必須把證據都刪掉!不然我怎麽知道你會不會騙我!”
“你放心,我不會拿證據怎麽樣,信不信隨你。你的人品我信不過,當然你想我直接把東西交出去我也沒意見,對我來說差別不大。陳小姐,你想清楚要怎麽樣吧。”溫茉臉上帶著不符合她年齡的冷靜。
陳淑安發現自己小看溫茉了,但她確實沒得選。
好氣啊,最好溫茉不要說謊,否則她一定不會放過她的。
陳淑安不情不願地說“我知道了,辭職就辭職!”
她突然想到溫茉沒有讓她還錢,意思是這筆錢可以不用還了?!
她不會去提醒溫茉還錢的事,否則溫茉讓她把那些錢都給吐出來就完了。
陳淑安很想去和姑媽告狀,那溫茉把她挪用資金的事情告訴姑媽就不好了。
別看姑媽好像對她很好的樣子,一旦涉及到錢和欺騙,姑媽會對她有好臉色才怪呢!
可惡,溫茉肯定是故意的。
溫茉還真是故意的,她要的是陳淑安離開這家店,之前被陳淑
安私吞的錢她不打算追回。估計也要不回來,沒必要費這個心力。
之前這家店不是她在管,那些錢與她無關。
倒不是溫茉心軟想要放過陳淑安,而是之前這家店屬於溫家,陳麗珠負責管理。陳麗珠不想報案的話那陳淑安一點事都沒有。再者,陳麗珠願意的話,說那些錢就是她答應給陳淑安的,誰也沒辦法。
現在拿來警告陳淑安挺好的,這樣陳淑安就有顧忌了。
她不覺得虧,至於陳淑安白拿了那麽多錢,溫茉相信這種人遲早把自己作死。
長期養成的習慣讓陳淑安很難再回到過去的生活狀態,而現在的生活又需要錢支撐著。陳淑安自身能力沒多少,以後會怎麽樣就不好說了。
即使陳淑安可以繼續依靠陳麗珠,等溫家倒了,這點依靠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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