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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最美的邂逅

    我記得最早動心思想寫《最美遇見你》是大學臨近畢業的時候,一邊寫論文,一邊想安寧和莫庭,但真正動手寫是畢業後做第一份工作那會兒。

    上班的時候,電腦旁邊放一本小本子,想到什麽就記錄下來,“安寧今天要去獻血了,就要碰上徐莫庭了,碰上後兩人說點什麽呢?”然後大半天都在想,莫庭上了獻血車會有啥表現?

    晚上睡覺的時候,枕頭邊小本子和筆也是常伴的,睡前靈感比較多,想到什麽,就摸黑寫下來,然後白天,很艱辛地判斷自己究竟寫的是啥,莫庭到底做了啥。唔,字要不要這麽難看啊。

    我寫文,總是習慣性地將裏麵的人物想象成現實中活生生存在的人。

    不管我有沒有在寫他們,他們都是在那裏的。

    所以2010年寫完《最美》後,我也總是會常常想起他們。

    有時候跟朋友出去逛街,就會想,莫庭陪安寧逛街會是什麽情形?安寧肯定會很“中肯”地誇試衣服的莫庭說:“你穿什麽都……”“都差不多?”“呃,都好看!”

    所以2013年,再度拿起《最美》,繼續安寧跟莫庭的故事,一點都不生疏,還有薔薇、毛毛、朝陽等,他們就像是一直在身邊未曾離開過的一群朋友。

    數年不見,莫庭和安寧成熟了,也有了孩子,龍鳳胎,連我都羨慕。

    毛毛呢,還是老樣子,不耍流氓就渾身不舒服。

    薔薇,她啊,是有點腹黑的,你們看出來了嗎?我是看出來了。

    帥氣的朝陽,不想結婚的女漢子喲。

    還有老三,有女朋友了。

    還有誰,如何了?

    難忘青春,難忘的其實不是自己那時的年輕,而是在那些歲月裏跟你在一起無所忌憚享受青春的人。

    《最美》再次畫上句點,但我不會忘記有莫庭、阿喵他們陪伴著我的那段時光,想來以後我還會時不時想起他們,會想他們過的好嗎……

    你們也是吧?

    我一直覺得,故事外的我們,與故事裏的他們,能遇見就是一場最美的邂逅。

    顧西爵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