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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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沒有人懷疑朱子清能不能寫好推理小說。雖然都屬於文學範疇,但不同類型之間差距還是很大的。
朱子清能掌握那麽多類型,還都寫的這麽好已經很不容易了,難道他真的沒有極限?
可是這種念頭才剛剛升起就被關於七夜的最新消息打消了。
原來他以前寫過推理小說,還獲得了島國推理小說三項最高大獎。隻是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沒有去領獎。
島國雖然不大,但在動漫和推理領域獨樹一幟。島國推理三大獎項在世界推理界都很有名氣和公信力。
得知朱子清隻用一部推理小說就同時獲得這三大獎項,推理愛好者既感到震驚,又對他的新書充滿了期待。
而那部嫌疑人也通過各種途徑傳到了世界各國,自然又引起無數驚歎。
至於那兩部漫畫反倒沒多少人關注。一是美帝人沒有親眼看到這些漫畫,不知道到底怎麽個好法。
二是這些漫畫是工作室出來的,不是朱子清親手畫的,大家就更不感興趣了。
魏知行也現了這一點,即使調整了側重方向。重點宣傳推理小說,漫畫隻是順帶一提。
在萬眾期待之下,二月一日終於到來。新版莊園雜誌第一期正式開始銷售。
這一天,七夜的粉絲、推理小說愛好者、少量被廣告吸引的讀者……蜂擁而來雲集到各圖書售賣點……
這一天,莊園雜誌共賣出十四萬冊。其中大部分是七夜粉絲貢獻的,少部分是推理愛好者貢獻的。
還有更多的人則選擇了等待,等待著第一批讀者的反饋。
夏洛克韋恩是一名推理愛好者,在推理小說網站看到了書友分享的嫌疑人x的獻身決定追一下七夜的新作。
不要以為隻有中國才有盜版,國外也有。區別是國內是肆無忌憚的盜,還用盜版盈利。國外是私下行為。
他沒有和其他推理愛好者一樣選擇觀望,等別人試毒,而是第一時間就入手了一本。用他的原話就是
如果書好看,那隻有第一時間看到才最爽。如果不好看,就當是補償嫌疑人了。
拿到書後他就迫不及待的到看起來。
“紅會,這個名字好奇怪,難道是紅頭愛好者組成的協會,隻要紅頭的人?不知道有沒有要求必須是天然的,還是後期染紅的也可以。”
沒錯,第一篇就是紅會。寫一篇將會以華生的視角引出本書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
喜歡推理小說的人都有一個愛好,那就是猜測劇情,也就是俗稱的和作者鬥智鬥勇。如果能猜中作者的設定那自然是極有成就感的。
猜不中,也能享受那種突然轉折帶來的快感。
所以隻看了一個書名,夏洛克的思維就開始擴散,想到了這個書名的種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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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訪我的朋友歇洛克福爾摩斯。
我見到他時,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麵色紅潤、頭火紅的老先生深談。我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當我想退出來的時候,福爾摩斯出豈不意地一把將我拽住,把我拉進了房間裏,隨手把門關上。
他親切地說:“我親愛的華生,你這時候來真是再好不過了。”
“我怕你正忙著。”
這書居然是第一人稱,夏洛克羅賓思維繼續擴散。很多人會認為第一人稱寫小說是新手才會到的錯誤。其實不然,推理小說第一人稱寫法雖然不常見,但絕對不在少數。
這和故事風格有關,有時候第一人稱更容易讓人產生代入感。隻是不可否認,第一人稱不好寫是真的。
當然,真正讓夏洛克羅賓好奇的還是這部書裏麵的一個人物疑似主角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為什麽是疑似呢?
因為內容到現在還沒有說誰是主角。雖然正文是以華生為第一視角展開的,但並不能說他就是主角。寫著寫著換主角的書實在太多了。
更何況這本書的名字叫福爾摩斯探案集,主角肯定是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
所以他有強烈預感,華生的這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的人就是本書的主角。
夏洛克福爾摩斯,夏洛克羅賓,這個角色居然和他擁有同一個名字。
就衝這個名字,他對這部書就多了百分之二十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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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故事的主角就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夏洛克羅賓興奮的想到,既有猜中真相的成就感,又有和主角同名的欣喜。
寫書用第一人稱,而主角卻不是第一人稱,真有意思。
人就是這樣,一旦喜歡上了,什麽都是優點。不喜歡了,看什麽都不順眼。
越往下看,口中低估的聲音就越小了,最後沒聲了,隻是專心致誌的看著手中的雜誌。
看推理小說不能太快,也快不起來。所以短短兩萬字的一篇故事夏洛克羅賓整整看了四個多小時。
“漂亮,這是一個漂亮的故事。尤其是最後顛覆性的結尾,實在太漂亮了。”夏洛克羅賓重重的一拍大腿失聲說道。
不行,我要做點什麽,要不然就太對不起這個故事了。
這樣想著,他打開電腦登上了最經常去的推理愛好者交流網站。
標題紅會四顆星,福爾摩斯五顆星。
內容很多人看到這個標題會很奇怪,這明明是同一篇文章,為什麽會出現兩個評分。別急,聽我細細道來。
紅會的故事其實很簡單,畢竟隻有兩萬多字,也寫不出太複雜的故事。結構也非常簡單,不停的用各種信息誤導讀者,把讀者引入歧途,然後在結尾來一個大顛覆。這是推理界最常用的手法,也是最經典的手法。
在這部書裏作者沒有采用嫌疑人的那種顛覆手法,而是著重了傳統。但尊重傳統不意味著寫的不好。恰恰相反,這個故事非常的精彩。
不看到結尾,絕對猜不到真相。真正精彩的是,這種結果不是作者刻意布局故弄玄虛。而是根據人物性格和故事展一步一步推倒出來的,看上去合情合理。能做到這一點非常不容易。
為了不泄露劇情,內容我就不在多說。隻能說這個故事最少四顆星。
真正讓我心動讓我著迷的是這部書的主角夏洛克福爾摩斯。區別於其他推理小說重劇情輕人物描寫的寫法,這部書對主角福爾摩斯進行了著重刻畫,讓人誤以為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個虛擬人物。
我節選了一段不影響整個故事的小片段給大家感受一下主角的魅力
“他幹過一段時間的體力活,吸鼻煙,是個共濟會會員,到過中國,最近寫過不少東西。除了這些顯而易見的情況以外,我推斷不出別的什麽。”
傑貝茲威爾遜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壓著報紙,但眼睛已轉過來看著我的同伴。
他問道:“我的老天爺!福爾摩斯先生,你怎麽知道這麽多我的事?比如,你怎麽知道我幹過體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樣千真萬確,我最初就是在船上當木匠的。”
“我親愛的先生,你看你這雙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幹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達。”
“唔,那麽吸鼻煙和共濟會會員呢?”
“我不會告訴你我是怎麽看出來的,因為我不願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況你還不顧你們的團體的嚴格規定,帶了一個弓形指南針模樣的別針呢。”
“噢,是羅,我忘了這個。可是寫作呢?”
“還有別的什麽更能說明問題嗎?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長的地方閃閃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經常貼在桌麵上的地方打了個整潔的補丁。”
“那麽,中國又怎麽樣?”
“你的右手腕上邊一點的地方文刺的魚隻能是在中國幹的。我對刺花紋作過點研究,甚至還寫過這種題材的稿子。用細膩的粉紅色給大小不等的魚著色這種絕技,隻有在中國才有。此外,我看見你的表鏈上還掛著一塊中國錢幣,那豈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嗎?”
這一段劇情和整個故事並沒有必然的聯係,僅僅隻是為了刻畫主角聰明睿智的形象。
其他推理小說作家恨不得把每一個標點符號都用來闡述劇情,其餘一個多餘的字都不肯說。
可七夜卻在一篇兩萬多字的推理小說裏,花費幾百字專門刻畫主角,這多麽的不可思議。
但這一段文字並沒有白費,你們從這裏麵看到了什麽?
聰明、博學、睿智、靈敏、敏銳……
這麽聰明的主角就沒有缺點了嗎?
有,作者七夜在這短短的篇幅裏還提出了另外一個假設,像福爾摩斯這樣聰明的人,什麽都懂,什麽都知道,什麽事情都能一眼看透本質……他會不會找不到生活的樂趣?
主角就是如此,他隻能通過破案尋找刺激,尋找活著的感覺。是不是覺得很酷?是不是覺得這樣的主角非常有魅力?
看過這篇故事,我深深的迷上了福爾摩斯,迫不及待的想跟著他一起去冒險。
還好,雖然這是一部短篇,紅會的故事結束了,但福爾摩斯的故事才剛剛開始。雜誌社在故事的末尾做了預告,下一期我們的大偵探又將會出現在另一個故事裏。未完待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