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殺一殺葉良辰的銳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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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就在肖默為下一期比賽籌備新歌的時候。
    秦州音樂圈卻發生了一件大事。
    葉良辰在《蒙麵歌王》上的新歌《競速之王》,被某巨頭遊戲公司看重,豪擲2000萬元買下遊戲版權。
    這個消息一出,那些還在議論哪首歌更好的網友們/同行們都蒙了。
    2000萬是什麽概念?
    可以說是近幾年音樂市場的最高價格了,算得上是刷新記錄。
    這讓網友們都覺得不可思議,而某些葉良辰的粉絲則因此振奮了起來。
    “誰說葉良辰的歌越來越不行的?出來挨打。”
    “不是葉良辰的歌越來越不行了,而是識貨的人越來越少了。”
    “資本的眼睛是雪亮的,遊戲公司能看重這首歌,足以證明這首歌的商業價值。”
    “2000萬元隻為求得遊戲版權,知道是什麽意思嗎?就連王牌音樂人都做不到。”
    “王牌音樂人的歌曲改編版權,例如各類主題曲之類的,最高價也才1000萬吧?葉良辰直接就翻了一倍。”
    “現在還有人敢說葉良辰不行嗎?人家唱功能吊打一群老牌歌手,創作能力堪稱新時代最強……”
    葉良辰的粉絲們都如此評論。
    原先,因為《競速之王》不敵《最初的夢想》、《愛情的聲音》,導致網上有很多人質疑葉良辰的實力,粉絲們一度感到不滿,但又不好反駁。
    而現在,他們終於找到反駁的理由了。
    縱觀整個新時代,葉良辰的唱功堪稱頂級,這個沒毛病。
    再看葉良辰在創作方麵的能力,一首歌單賣遊戲主題曲,就賣出了足足2000萬的天價,別說是新時代了,就說上個時代,四大天王、三大天後以及一眾璀璨的頂級歌手的時代,這種天價也相當罕見啊。
    由此,足以說明葉良辰的實力。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商業價值並不能等同於全部。
    可問題是,他們在評價葉良辰不如誰誰誰的時候,同樣是參考了商業價值。
    區別隻在於一個是靠賣給遊戲公司獲取盈利的,另一個則是靠售賣單曲數字專輯來進行盈利。
    其實……
    沒什麽差別。
    ……
    按理說,這事兒跟肖默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
    他權當新聞去看就好了,稍微感興趣一點即可,沒必要太關注。
    可是——
    也不知道這些吃瓜群眾是怎麽聊的,莫名其妙的,這事兒就牽扯到了他的身上。
    當肖默再次聽到這個消息時,他看到的是這樣的畫麵
    【肖默vs葉良辰,到底誰才是秦州音樂圈新時代最優秀的男性歌手?】
    【肖默最高的一首歌才賣800萬,不敵葉良辰的2000萬,高下立分!】
    【當你因肖默的‘天價’歌曲感到震撼時,可曾想到更深不可測的葉良辰?】
    【暢銷榜輸了又如何?新歌賣出2000萬直接翻盤,這就是葉良辰!】
    【那些還在貶低葉良辰的人都醒醒吧!你們貶低的人,正是音樂圈新時代的主角!】
    【肖默將會撼動葉良辰的小天王位置?想太多了。】
    “……”
    看著這些莫名其妙的自媒體文案,肖默有點無語。
    這算什麽?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這點破事兒有什麽好爭的?
    什麽秦州音樂圈新時代最優秀的男性歌手……他連開演唱會都沒興趣,會在乎這個?
    至於各自的新歌賣了多少錢……
    這些自媒體怎麽就不想想,電影主題曲跟遊戲宣傳曲那是一回事兒嗎?
    電影主題曲賣出800萬已經是頂了天的天價了好伐?
    葉良辰這麽牛批,也沒見他的歌在‘電影主題曲’這一領域賣出800萬的天價啊?
    至於說遊戲宣傳曲……
    這事兒真特麽是個玄學。
    遊戲宣傳曲這個東西,跟歌曲質量好壞、歌曲的藝術性高低全無任何關係。
    關鍵在於什麽?
    在於宣傳啊喂!
    在於這首歌能給遊戲本身帶來的宣傳力度,可以說,購買這首歌,從開始交易到開始使用,整個過程都在產生營銷宣傳效果。
    甚至——
    2000萬元購買宣傳曲、葉良辰新歌賣出2000萬、葉良辰vs肖默……這些本身就是遊戲公司放出來的營銷噱頭。
    最終,這些噱頭會產生龐大的流量熱度,從而反哺到遊戲本身。
    這代表著什麽?
    代表著,遊戲公司隻需要花兩千多萬,就能讓全網都知道這款遊戲的消息。
    代表著,遊戲公司隻需要花兩千多萬,就做到了兩億都未必能做到的效果。
    這些才是重點好不好?
    如果不是葉良辰本身的名氣夠牛嗶,再加上《蒙麵歌王》的頂級綜藝效應,再加上《競速之王》現如今的熱度……遊戲公司舍得花這麽多錢去買這首歌才怪。
    可以說,《競速之王》能賣出2000萬的天價,完全是天時地利人和在相互促進之下的結果。
    這並不能說明《競速之王》這首歌能牛嗶到吊打一切……
    當然。
    肖默肯定不會吐槽這些。
    一來,他沒興趣因為這點破事兒跟葉良辰結仇。
    二來,吐槽這些隻會讓人覺得他在眼紅嫉妒。
    然後,就會引來更多莫名其妙的麻煩,讓人無語得很。
    “不用理會。”
    肖默說了句,想了想,又補充道“另外,讓公司那邊注意輿論導向,盡量撇開跟葉良辰的聯係,也不要讓粉絲們因此激動,真要是鬧的兩家粉絲在線撕扯,那隻會兩敗俱傷,好處全便宜了遊戲公司。”
    “行,我知道了。”
    沈天嬌點點頭,隨後,瞧見他一臉平靜的樣子,忍不住問道“他們都這麽說你了,你就不想扳回一局嗎?”
    “沒什麽意義。”
    肖默搖搖頭“我混娛樂圈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跟誰鬥氣,別人愛怎麽說就怎麽說去。”
    “呃……好吧。”
    沈天嬌有些失望。
    “你在想什麽呢?”
    肖默覺得奇怪。
    “我覺得哈……”
    沈天嬌眼睛轉了轉,小聲說道“類似《競速之王》那種歌曲你也會寫嘛,而且你同樣也有《蒙麵歌王》這樣的頂級資源,完全可以跟一些遊戲公司合作,殺一殺葉良辰的銳氣。”
    “……”
    肖默無語。
    殺葉良辰的銳氣?
    還是別了吧,人家在舞台上被殺的夠慘,好不容易通過這次合作找回了一點自信,要是再殺……他都有點不忍心了。
    而且——
    《競速之王》的奇跡是這麽好複製的嗎?
    之前就說過了,這首歌的成功,得益於天時地利人和,決定這2000萬的因素很多,缺了哪個都不行。
    在這樣的情況下,誰要是想複製《競速之王》的成功,可要當心畫虎不成反類犬。
    到時候,那可就很尷尬了。
    肖默還是蠻在乎名聲的,而且他雖然是衝著賺錢來的,但也不是見錢眼開,沒必要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