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要這鐵棒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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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侯炎猛地睜開眼睛。

    一個從夢境中湧現出的大膽想法縈繞在心頭,瞬間消除了這位領主大人的一切困意。

    他在黑暗中坐起身,打量了一下帳篷外的天色,大致確認,現在應該是拂曉前的五六點鍾。

    安潔·倫道爾就睡在帳篷的另一端——小女仆睡得很沉,嬌小的身軀隨呼吸而一起一伏。夏侯炎沒有打擾她,自己從枕邊抄起火石,點亮了獅子提燈,然後從盛放衣服的包裹中找出一身金絲蒼鷹紋短袍、灰緞麵長褲,整套服裝穿戴整齊後,又踏上了一雙小牛皮馬靴。

    昨天車隊遭遇屍潮襲擊後一直疲於奔命,夏侯炎穿的也一直是簡單的絲綢襯衫、輕皮外套,並不講究;如今,他換上這一套精心製作的貴族衣裝,對著鏡子照了照,自覺整個人都精神了很多。

    隻不過,那張蒼白、瘦削的臉龐依舊沒有任何變化就是了。

    夏侯炎拍了拍腰間,感覺有點空蕩蕩的——艾略特·伊戈爾之前一直佩戴的那柄護身短劍,由於也被監督遷移的帝國官員歸為“軍事武器”,和侍衛隊的裝備們一樣都被留在鷹息堡了……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在夢中靈光一現想出的計劃,忍不住咂了咂嘴

    還是得找把趁手的兵器才行……

    理論上,魔法師的標配裝備是有魔力增幅效果的法杖,但把價格不菲、在市場上標價數百金幣的法杖,交到他這個法師學院肄業生手裏,更無異於焚琴煮鶴、暴殄天物——就連首席法師維克多·勞瑞,現在也還沒有自己的法杖呢!

    要是穿越時能把那支沃爾特pp帶過來該多好……領主大人開始懷念前世在地球上自己的配槍。

    一切收拾整齊後,夏侯炎拎著提燈,走出了帳篷。

    東方的地平線已經略微有些發白,但由於時近冬季,離完全天亮顯然還差好一段時間。

    不過,伊戈爾遷徙隊的這片臨時營地,已經開始熱鬧起來。

    夏侯炎看到,車隊成員們已有不少醒了過來有兩個壯漢挑著空水桶從領主大人麵前經過向西去了,大概是要去那邊的小溪提取日用的清水回來;五六個身穿肮髒布裙的農婦,則忙於搭建野炊爐灶,已經在準備營地的早飯。

    這些伊戈爾家族麾下的領民,看到領主大人時都會畢恭畢敬地點頭致意,但夏侯炎不安地觀察到,這些被困在感染區中的車隊成員,絕大多數都目光渙散、表情淡漠,一股淡淡的絕望之情,彌漫在每個人的眉宇間。

    不過很快,夏侯炎就發現了一個在困境中依然自得其樂的珍稀物種——

    昨晚剛剛被領主大人複活、名叫湯姆·勞倫斯的那名侍衛,正樂嗬嗬地站在爐灶旁,任由周圍好奇的旁觀者們觸摸額頭、感受體溫——毫無疑問,侍衛們死而複生的新聞已然在營地中不脛而走,也讓這幾名從地獄歸來的活死人侍衛,變成了大受歡迎的“展覽品”……

    夏侯炎略一沉吟,向侍衛勞倫斯走去。見領主大人靠近,周圍的閑散圍觀者一哄而散,隻剩下勞倫斯留在原地,笑眯眯地朝領主大人行了一禮。

    有趣的是,這位三十多歲、胡子拉碴的中年侍衛,並沒有像普通侍衛那樣簡單地以拳擊胸行軍禮,而是雙腿交叉,將左手放在背後,右手華麗地從上到下兜出一條弧線,最終完成了一個即便在繁文縟節嚴重的帝都宮廷,也足以稱得上浮誇的完整版貴族禮。

    “你這行禮方式是從哪兒學的?”夏侯炎好奇地看了看湯姆·勞倫斯。

    根據這個世界的禮儀常識,勞倫斯所行的這種禮節,可能在十年前流行過一陣子,但近年來早已被更簡潔優雅的新禮節取代,讓人不得不感慨時尚風潮的變換之快。

    “回稟領主大人。”勞倫斯露齒一笑,“我祖上曾經是帝國的貴族,這套‘米海爾大帝禮’是我母親教給我的——她說遇見高貴的貴族時,就可行此禮,以示尊敬。”

    夏侯炎感覺有點納悶“我記得以前見過你幾次,怎麽沒見過這套什麽什麽大帝禮?”

    勞倫斯嚴肅道“以前我還不知道,您是一位甘願陪著領民犧牲的領主——我母親說了,‘米海爾大帝禮’是專門獻給‘高貴的’貴族的!”

    夏侯炎啞然失笑想不到這個看起來玩世不恭的中年侍衛,說起話來還挺會拍馬屁的……

    有前途!領主大人給對方下了評語。

    “領主大人,您起這麽早有事嗎?”勞倫斯笑眯眯地問,“一大早就能見到您的英姿,我興奮得心跳都停止了!”

    夏侯炎翻了個白眼你丫是被複活的活死人,現在有個屁的心跳……

    “我在夢裏突然想起一件事,現在需要做個……簡單的小實驗。”領主大人上下打量了勞倫斯兩眼,試圖判斷對方是否可靠,“我本來是準備找愛麗絲隊長幫忙的,不過既然你在……”

    “康姆斯托克隊長應該還在睡覺呢。有事就別麻煩她了,領主大人您有什麽需要幫忙的,我湯姆·勞倫斯在所不辭!”勞倫斯一臉的躍躍欲試。

    夏侯炎真懷疑自己的複活術是不是還有興奮劑的功效。

    “好吧,你也行。”夏侯炎想了想,覺得既然愛麗絲沒起床,那就不麻煩她了,有勞倫斯在也差不多,“去幫我牽兩匹馬來,你一匹,我一匹——對了,再幫我找個趁手的兵器。”

    勞倫斯遲疑道“馬好說,可領主大人,車隊裏已經沒有多餘的刀劍了……”

    “也不一定是刀劍,什麽武器都行。”夏侯炎甩了甩手,“快去快回。”

    勞倫斯領命而去,夏侯炎則哼著京劇小調,留在原地耐心等待。

    不一會兒,中年侍衛就牽回了兩匹馬一匹毛色肮髒、身材高大的平原馬,應該是勞倫斯自己的坐騎;還有一匹略顯矮小、姿態優雅的白馬,一看就是為身形單薄的領主大人量身挑選。

    “她叫‘流星’,是營地裏最好的馬!”勞倫斯把小白馬的韁繩交到夏侯炎手中,邀功般擠了擠眼睛。

    “你給我找兵器了嗎?”夏侯炎手握韁繩,拍了拍“流星”的馬腹,沒忘了另一個關鍵事項。

    勞倫斯的表情突然有些僵硬

    “那個……實在找不著別的,您先湊合著用這個吧……”

    在領主大人懷疑的目光中,侍衛從背後掏出一根金屬棍狀物,訕笑著遞了過來。

    夏侯炎接過金屬棍,舉到眼前端詳了一下。

    他怎麽看怎麽覺得,這根兩端扁平、一端彎曲,通體由鑄鐵打造而成的金屬棒,形狀好像有點眼熟……

    “日!”領主大人突然意識到這是什麽了!

    這他媽是一根撬棍!

    戈登·弗裏曼博士的物理學聖劍!

    “營地裏隻剩下這個能當武器用了……”勞倫斯縮了縮脖子,“實在沒有別的……”

    夏侯炎強行壓抑住心頭的怒火,右腳踩住馬鐙,一個飛身跨上馬背,頓時引發了路過領民們的齊聲歡呼眾人都覺得,此時領主大人全身上下的華麗衣裝、再加上身下的那匹駿馬,無不透著一股瀟灑不羈的帥氣!

    ——當然,領主大人腰帶上插著的那根撬棍除外。

    夏侯大官人騎在馬背上暗暗發誓,如果這次的實驗有幸成功、給隊伍贏得一線生機的話,那他一定要用這根大煞風景的撬棍,打得勞倫斯滿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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