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混戰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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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敵人倒下,戰鬥的任務還很重,達貢絲毫不敢怠慢。

    他慣用右手,此時卻用反手抽出短闊劍,另一隻手從腦後抓起飛刀。擺脫了諾如屍體糾纏的那個敵人氣急敗壞地向達貢逼近,剛用手抹去臉上的雨水,就看到一柄飛刀。

    鐺!他用長劍磕飛了利刃,但是短闊劍趁機欺入他的近身範圍。混戰有兩種打法,揉進去打和退出來打,兩種都比被圍著打要好得多。達貢先揉進去,短闊劍先橫著割一刀,刀鋒並不離開對方身上的革甲,直到找到位於身側肋下的係繩處為止。

    許多便宜的盔甲都采取前後兩片的形式,直接從頭頂套下去,然後在腰側用繩子綁緊。如果要精細一點,那應該是在盔甲之外使用寬護腰,擋住這個弱點,或者幹脆盡可能綁緊,減少接縫。但是一夥強盜,欺負平民、打打其他強盜和流氓還行,這些細節誰會教給他們呢?又有誰會在意呢?

    達貢會在意,他拖著刀鋒找到接縫,然後往裏刺。繩子不怕鈍擊,但是在穿刺和切割麵前仿佛紙糊的一樣。短闊劍從腎髒部位穿了進去,這一下便是致命的。

    長劍的劍柄在達貢頭盔上敲打兩下,劍刃劈在他的後背上,這是他為做出致命一擊承受的傷害——基本等於零。因為有頭盔和護頸,加上達貢貼身作戰,長劍就顯得太長,一時難以快速反轉過來,也無法對脖子等位置做出切割傷害。那強盜隻能砸砸達貢的頭盔,拍拍達貢的後背裝甲,丟掉自己的小命。

    右手前推再跟上一腳,達貢擺脫這具屍體,抽出短闊劍並且順勢後退。敵人衝了上來,還有四步的距離,他要盡可能維護這四步的優勢。還劍入鞘,消耗一步;取下獵首斧,消耗半步。剩下的兩步半正好進入獵首斧的攻擊範圍。

    “手好快,腳好快喔……”蘭莉坐在木箱上,借著燃燒的火桶暖暖手。她饒有興致地看著戰場,目前還沒有下來摻和一下的意思。那雙如同閃耀紅寶石的明亮雙眼正緊緊盯著達貢,細致地品味著他的每一個動作。

    “左邊左邊!”有人喊道。

    “右邊,往右邊你這個笨蛋!”另一個人喊道。

    事實上右邊是車馬驛站的房屋,屋簷下的走廊外有圍欄。前幾天的大雨讓居民們都把原本放在外麵的東西搬到了屋簷下,現在還大量堆積。不管是箱子、籮筐還是一些散亂的雜物,都對眾人的行動造成嚴重阻礙。

    達貢貼著圍欄後退,獵首斧開始在身前畫著縱向的圓圈。就在某個家夥終於一腳踢在箱子上發出噪音分散他人注意力的瞬間,達貢猛地止住後退,突然加速前進。

    若不是泥魔皮靴,他根本不可能做出這樣的動作。人的習慣是前進比急停更熟練,而大雨下的濕滑地麵又提高了難度,兩個淋著雨的人肯定要再分一些精力去維持身體平衡。

    矛尖就是長槍,達貢毫無花哨地往前刺。此時,長劍這種適合應對無甲環境的決鬥武器就有點力不從心,麵對長槍,是該格還是該擋?那強盜也不是新手,至少知道單手持劍肯定擋不住雙手持握的矛,而且發力的方向一個直、一個橫,用橫擋直沒那麽容易。於是他用手掌推劍脊,形成雙手對雙手,向側下方壓擋獵首斧。

    他沒想到隻是輕輕一磕,獵首斧就橫飛出去。

    “壞了!”他心中一驚,就看到斧刃變成橫掃,目標卻是在他左側的同伴。

    “躲躲躲!快閃開!”

    達貢更快,他展現出超過堅古族常人的靈活性,步伐異常迅速、流暢。這大雨,這濕滑的泥地,成了他優勢的主場。這個沉默的矮人繼續向前,獵首斧的斧刃掃向側麵,而長柄被推向前。他正在同時攻擊兩個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