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這手不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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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你妹啊,你提要求還讓我來補充?昂熱嘴角抽搐,你的要求還能在過分一點嗎?好吧,這些要求貌似沒有什麽實際意義,都隻是方便於他的行動,這家夥就是單純的找點借口,完全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實目的。

    “作為交換,你將得到一具龍王的屍骸,以及本人的友好,怎麽樣?很劃算吧?”軒浩眨了眨眼睛。

    “……”昂熱雖然很想捅他兩刀,但是看了看院子裏被封印著的龍骨,還是算了,這些無所謂的要求,作為校長,他都能答應,當然隻是答應。

    兩人各自心懷鬼胎。

    “對了,我還有一個願望。”軒浩好像想起什麽似的又提了一句。

    “願望?”昂熱皺了皺眉頭,願望這東西,往往是世界上最麻煩的東西,因為願望不像要求,要求一般是別人能做到的事情,而願望,隻存在於理想狀態。

    “對,願望,不過,在說這個之前我想先問你一些問題。”軒浩不急不緩地走到了院子裏。

    他的手握住了插在棺材上的長槍。

    “在你看來,過去的幾十年裏,我所做的一切,究竟是善,還是惡?”

    “跟一個複仇者討論善惡的話,未免有些不合適吧?”昂熱也跟著到了院子裏。

    他的目光緊緊盯著眼前的男人,準確來說,是盯著他握槍的右手,他不明白男人突然問的問題是什麽意思。

    “你做的一切,或許對於這個國家是有益處的吧,但,我並不覺得你是會做善事的慈善家。況且,為了達到這樣的效果,你殺了很多人吧,不僅僅是混血種,也包括普通人?”昂熱的手揣在兜裏,那裏麵裝著的是他的折刀。

    “不必這麽緊張嘛~”軒浩看著昂熱的樣子,笑了笑,拔出長槍,“我沒打算跟你動手,隻是這長槍,我想你大概拔不出來,你要帶走棺材,我總得把槍拿下來吧?”

    “……”

    “你說得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畢竟這個世界太無聊了,活這麽長世間,總得找點樂子,不然得憋死我。”軒浩攤了攤手,“所以,你覺得,像我這樣的人,認真做起惡來會是一副什麽樣的光景呢?是不是還挺期待的?”

    永生不死,掌握力量,無所不知,無所不能。

    這樣一個人,如果想要作惡……

    隻想了一個開頭,昂熱就不敢往下想了。

    這句話不管他怎麽聽,都是在威脅他吧。

    “所以,我的願望就是,至少在你活著的時候吧,給我找點樂子,別讓我太過無聊哦,”軒浩嘴角裂開,“否則,如果哪天我閑著無聊,毀滅世界的話,就是你的責任了,我希望你不要死得那麽快,你的命,由我來取。”

    昂熱的折刀不知什麽時候已經來到了軒浩的脖子上,可他依舊滿臉笑意,手裏的長槍沒有絲毫要動的樣子,似乎對於脖子上的折刀毫不在意。

    好吧,在意也沒用,他完全反應不過來。

    “如果沒有其他事情的話,就請回吧,我不太喜歡招待客人。”軒浩擺了擺手。

    “那個東西,我現在就帶走了?”

    良久,昂熱收回折刀,指了指院子裏的棺材。

    “無所謂,我守了幾十年,守著也怪難受的,你要拿走就拿走”軒浩搖了搖頭,“但是小心,別被搶走了哦,不是我不放心你,而是盯上這東西的人有點多。”

    “放心吧,這世界上應該沒人能從我手裏搶走東西。”昂熱笑了笑。

    昂熱提起棺材就消失在院子裏,這麽多年過去了,從前那個任人宰割的男人已經不存在了,現在這個男人,比他想象中還要可怕,這樣的人,絕不能讓其呆在外麵,最好還是放在眼皮底下更安全一點,至少,他有信心,隻要自己還活著,無論這個男人想做什麽事情,他能在事情發生之前阻止。

    “唉…總算是忽悠走了啊。”軒浩歎了一口氣,“時間零,還真是個麻煩的能力。”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對於他這種力量型莽批選手來說,速度類言靈幾乎是克星。

    一般的混血種還好,再快也快不到哪裏去,他有信心能憑借身體素質彌補速度的差距。因為他的體質隻會越來越強,速度也會越來越快,但再快,也無法像時間零那樣能做到真正的放緩時間。

    昂熱不同,這個家夥有著s級的血統,甚至更高,本身就有著超越一般混血種的速度與力量,再加上有著時間零這種b級別的言靈,老實說,隻要昂熱不願意跟他硬剛,他是沒有一丁點辦法的。

    不過這並不妨礙他繼續囂張,畢竟,就算是昂熱也不可能永遠開啟言靈來限製他。

    ……

    昂熱的辦事效率很高,估計是剛剛回學院就開始搞事情了,不到兩天,就有卡塞爾的專員將護照、機票、學生證、簽證辦好送到軒浩手裏。

    當然,少不了一份《卡塞爾學院新生入學指南》,嗯,厚度剛剛好,放在家墊桌腳吧。

    唯一讓他感到不滿的就是,他的長槍屬於危險品,是沒辦法帶上航班的。昂熱這家夥,居然不派專機來接他,隻是讓諾瑪給他訂了機票。搞得他隻能另想辦法把長槍運過去,真是一點也不貼心。

    航班落在芝加哥國際機場,剛下飛機,軒浩的目光就被吸引了。

    一個的男人坐在地上,他的手裏還舉著一塊大大的牌子,上麵寫著“wl to chcao,軒浩”。

    名字還特意標注了中文,隻是這字…也虧得軒浩能認出來。

    這個男人牛高馬大的,即使坐在地上也是格外顯眼,再加上還穿著寬大的花格子襯衫,和短褲,衣服鄒巴巴地,再加上臉上沾著滿臉的胡渣,頭發也不知道幾天沒洗了,如果再給他麵前放個碗,那看起來像個油膩的流浪漢一樣,也不知道這機場禁不禁止乞討。

    卡塞爾學院迎接新生都是都是找流浪漢的嗎?這麽接地氣?

    “師弟師弟,這裏這裏!”

    這個看上去吊兒郎當地男人,反應卻是意外地敏感,很快就注意到了盯著他看的軒浩。

    軒浩無奈地走了過去“你是?”

    雖然心裏早有定數,但還是要問一下。

    “芬格爾·馮·弗林斯,卡塞爾學院學生,想必你就是新來的插班生師弟吧?幸會幸會。”

    芬格爾操著一口流利的中文,放下牌子,右手在衣服上抹了抹,伸出手來。

    軒浩有些猶豫地伸出手,這手不能要了,抽空剁了重新長吧。

    “來來來,師弟幸苦了,走走走,師弟是第一次來美國吧?師弟吃飯了沒?師兄知道這裏的美食哦,”芬格爾格外熱情地招呼著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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