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環又一環,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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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不是他?”
不僅僅是夏初藍,蔣浩宇都懵了。
目前為止抓了幾個人?
倆了吧?
為什麽都自稱凶手不是他們?
這是不是有點太匪夷所思了
“浩宇,這件事隻能麻煩你了,一會需要你去進行一下催眠。”
蔣浩宇一臉嚴肅的點點頭,這件事,從一開始就透露著一股詭異。
現在黃誌剛還看押在看守所,他不服一審判決,正在準備進行上訴。
業明羽下午的供詞卻說他從來都沒有殺過人。
這一件案情好像完全連接不到一起啊。
“初藍姐,你把我推過去吧,我想會一會業明羽。”
審訊室內。
業明羽臉色蒼白,肚子上還包紮著傷口,他還沒完全好利索,就被帶了出來。
看見蔣浩宇坐著輪椅進來,業明羽的臉上露出一種極致的,狂熱的笑容。
“喲,笑的還挺開心?”
蔣浩宇讓夏初藍把他推到業明羽對麵,笑嗬嗬的看著他:“怎麽樣,鐵手鐲帶著舒服吧?”
“你抓到我有什麽用呢?我又不是凶手,等我出獄,你們一個都跑不了!”
業明羽突然有些癡狂,他紅怒著眼睛把審訊室裏的每個人仔細看了一遍,尤其是夏初藍。
“你個臭婊子,尤其是你,我要把你千刀萬剮,把你輪j唔”
“死到臨頭了還嘴硬,真是不見黃河不死心。”
蔣浩宇輕笑一聲,一腳踹在業明羽傷口上,同時因為動作大還扯疼了自己的傷口,“嘶真疼。”
夏初藍想要看看傷口有沒有出血,蔣浩宇示意不用,“小事,我都忘了我現在坐輪椅了。”
“不要動武,屋子裏有攝像頭。”
夏初藍附身在蔣浩宇耳邊小聲說了一句。
蔣浩宇下意識點點頭,他的目光全透過夏初藍的衣領,看見了裏麵那一抹雪白。
“好了,廢話不想和你多說,交代吧,怎麽回事?”
“說什麽?你們抓錯人了,我沒殺人,我隻是越獄想跑而已。”
業明羽冷笑一聲,眼神裏帶著挑釁的意味看著蔣浩宇,“別以為是你們贏了,最終結果是誰贏誰輸還不一定呢。”
蔣浩宇強忍著想揍他一頓的衝動,眼睛裏閃過一絲光亮。
“槍是怎麽來的?”
業明羽頓時有些癡傻,眼睛裏頓時就失去了光亮。
夏初藍見狀,也是坐到了桌子後麵,開始記筆錄,同時也打開了錄音筆。
當然了,這份筆錄也沒有任何的作用。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催眠狀態下的口供並不能成為證據,隻能作為參考。
所以,即使業明羽在催眠狀態下交待了整個作案過程,這也同樣沒用。
當然了,之後用一些小手段在他清醒的時候讓他承認也很好實現。
“槍”
業明羽喃喃自語,“槍早早就有了。”
蔣浩宇聽完皺皺眉頭,他把目光轉移到夏初藍身上。
她手裏有關於那把手槍的線索。
“qs92式半自動手槍係統(一般簡稱為92式手槍),二十年前的一把手槍了,型號有些老,子彈編號也查過了,出自於20年前的沈城製造廠。”
夏初藍翻了翻資料,說道。
“20年前的一把槍?”
蔣浩宇愣了一下,“這把槍現在還有嗎?”
夏初藍搖搖頭,說道:“因為後坐力明顯偏大,射擊精度也比較低,所以早就被淘汰了,很多年都沒見過這種手槍了,我還是在大學時課本上見過這種。”
“那就奇怪了,早就已經不流通的槍,業明羽是從哪弄來的?”
蔣浩宇轉過身盯著業明羽,他仔細看了一會,確定被自己催眠了,目前催眠術還沒有過失效的時候。
“槍從哪來的?為什麽你會有這把槍?”
“從監獄後山挖出來的。”
“挖出來的?是你埋進去的嗎?”
“不是不是我。”
蔣浩宇眼睛一亮,線索出來了!
“是誰埋的?”
“是是”
業明羽臉上湧出一抹糾結之色,眉頭緊皺著,好像在抵抗著自己的潛意識。
“不著急,你慢慢想,不著急不著急”
夏初藍看著此時的蔣浩宇突然變得非常有耐心,捂著嘴偷笑。
這反差著實有點太大了,剛才還一臉橫氣的審訊,下一秒又突然輕聲細語的安慰。
“是,是我工友。”
“你工友是誰?”
“他叫李東。”
蔣浩宇打了個響指,業明羽猛然驚醒,他感覺剛才好像睡著了一樣。
抬起頭,發現蔣浩宇還在他麵前,一臉笑容的看著他,不過他的下一句話就讓業明羽大驚失色。
“李東是誰?”
業明羽的瞳孔開始放大,雙手緊緊的抓著椅子上的把手,就連胳膊上的肌肉都在顫抖著,可見他此時到底有多震驚。
沉默了一會,業明羽依舊選擇矢口否認,不認識什麽李東。
“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非要我給你們聽點什麽,死鴨子嘴硬。”
蔣浩宇打開錄音筆,業明羽麵如死灰,他滿眼的不敢相信,他竟然全招了
“你們這是違法的!我要告你們!”
“我要找律師!我要告你們!”
“安靜,安靜,沒問題,回頭律師我幫你找。”
蔣浩宇臉色突然陰沉下來,“但是,你先給我交待了,李東是誰!他為什麽會有槍!槍是從哪來的!”
“槍”
業明羽仿佛沒了最後一口氣,整個人都失去了光彩,眼神黯淡無光,盯著蔣浩宇,“我我越獄會判幾年?”
一談到專業知識,蔣浩宇立刻就麻爪了,轉過身看著夏初藍求助。
“嗬嗬,一般情況是在原有基礎上追加3到5年不等,如果情節嚴重的會判五年以上10年以下的。”
夏初藍嘴角帶著笑意,“而且你還涉嫌,違法持有槍支,襲警等罪名,屬於罪上加罪,如果不坦白從寬,估計你一輩子都不出來了。”
看著業明羽的臉色不好看,夏初藍又加了一把火。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襲擊警察導致傷亡的,嚴重的死刑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但是這一切都要看你坦不坦白了。”
“我說,我全說,警察同誌我坦白,我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