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動搖以及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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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飯,李哲對沈歆一說“陪我去超市賣點東西吧?”征得她同意後,兩人一起來到超市。
    “你很喜歡吃零食嗎?”見李哲一直在往購物筐裏扔零食,沈歆一問。
    李哲不置可否的點點頭。
    “我還以為隻有我們女生喜歡吃零食。”沈歆一想了想,又解釋了一句,“其實我平時不太吃零食的,吃多了很容易長胖。”
    你就別欲蓋彌彰了!
    李哲不禁心中好笑。“那你一般都喜歡吃什麽零食。”
    “嗯……我比較喜歡吃甜食,像heee蛋糕、提拉米蘇,還有芒果布丁,水果當中我最喜歡吃的就是芒果了,就是芒果太貴了。”一提到好吃的,沈歆一整個人都來了精神。
    “但吃甜食很容易長胖的。”李哲故意說了一句紮心話。
    “哎呀,你別說了,我當然知道吃甜食容易長胖,可我一想到,那麽多好吃的東西都不能吃我就好心痛,你知道嗎?”沈歆一一副痛不欲生的樣子。
    李哲又忍不住笑了,覺得這個女孩太有意思了。
    他順手在貨架上抓了幾包芒果幹,一起扔進了購物筐裏。
    結完賬,從超市裏出來,李哲把裝滿零食的大袋子放到了沈歆一懷裏,說“幫我拿一下。”
    “你一個大男生自己不拿,讓我這個小女生拿。”沈歆一雖然嘴上吐槽,還是伸手抱住了袋子。
    李哲笑笑,又帶著她到超市旁的水果攤子買了一些橙子和芒果。
    在兩個人買水果的時候,不遠處有兩個女生對他們指指點點,其中一個女生更是直接走了過來。“你就是昨天迎新晚會上唱《紙短情長》的李哲吧?”女生很落落大方。
    “你好,我是李哲。”李哲禮貌的點點頭。
    “李哲,我特別喜歡你那首《紙短情長》,唱的太好了!”女生說著目光看向沈歆一,“這就是筱喬吧?長得真好看,你們兩個真是男才女貌,太般配了!”
    這時,另一個女生也跑了過來,“李哲、筱喬,你們兩個真在一起了?”
    李哲在迎新晚會上的大膽之舉,經過一夜的發酵,已經傳遍了,讓他成為了學校的“知名人物”。
    這兩個慕名而來的女生,明顯是把沈歆一誤會成筱喬了,麵對這種情況,沈歆一有點不知所措,用詢問的眼神看向李哲。
    李哲笑著解釋說“謝謝你們的支持,不過筱喬我還在追,這是我很好的一個朋友。”
    一聽不是筱喬,兩個女生的神色明顯有些失望,又說了幾句類似,祝李哲早點追到筱喬,希望再次看到他的表演的話,然後就離開了。
    兩個女生漸漸走遠,李哲隱隱能聽見她們在小聲議論。
    “那個女生居然不是筱喬!”
    “也不知道她是誰,看起來跟李哲的關係很親密。”
    “是啊,李哲還給她買那麽多零食。”
    ……
    經過這一場誤會,李哲和沈歆一之間的氣氛有些尷尬。
    李哲笑了笑說“走,我送你回去。”
    一路兩人都有點沉默,李哲將沈歆一送到女生宿舍樓下,又把手裏裝著水果的袋子遞給了她。“你上去吧,我先走了。”
    李哲說完,對沈歆一擺了擺手,轉身就離開了。
    沈歆一低頭看了眼懷中的袋子,急忙說“等一下,你零食忘拿了!”
    “我不吃零食的,都是給你們買的。”李哲頭也不回的說。
    看著李哲遠去的背影,又看看懷裏的零食,沈歆一臉上露出了複雜的神色。
    她小聲嘀咕了一句,隻是聲音太小,隨風消散了。
    沈歆一抱著一大袋子零食,提著水果走進宿舍,室友見狀紛紛圍了上來,“乖乖,你是打劫超市了,哪來的錢買這麽多零食?”
    晚上,李哲從花店取了一大束玫瑰回到宿舍,發現賀誌剛他們都從市裏回來了,王之恒花四千多買了一個戴爾的筆記本電腦,賀誌剛和楊浩也分別買了一個新手機和p4。
    在07年,電腦還沒有那麽普及,洪城師範學院的學生大多數也都來自農村或工薪階層,有錢有勢的也不會來這個普通的二本院校。因此有錢買電腦的還真不多,甚至不少家庭貧困的連個廉價手機都沒有。
    像王之恒這樣,剛開學就舍得花四五千買筆記本電腦的,家境算是不錯的了。
    看三人圍坐在電腦旁在看電影,李哲把花束擱在自己桌子上,拉了把椅子也在旁邊坐下。
    “哲子,你還要送花啊,這一大捧有上百朵吧,也太浪費錢了,還不如直接去表白算了!”賀誌剛說。
    “沒那麽多,隻有81朵。”
    李哲原本是計劃,以2的倍數送玫瑰送滿11天,再跟小喬表白的,隻是不知為何,突然就覺得有些意興闌珊。
    他是真的喜歡小喬嗎?
    應該有一點,但也隻是男人對漂亮女孩的好感罷了。
    上一世,李哲的大學生活是灰色的,小喬是其中少有的色彩,他隻是想彌補遺憾,抓住這曾經可望而不可即的色彩而已。
    李哲也很清楚自己為何會動搖。
    是因為沈歆一。
    這個女孩,完全符合了他心中的理想型女友。
    在李哲走出花店的那一瞬,他甚至想直接拿著這束玫瑰,就去跟沈歆一表白。
    但這種衝動很快被他的理智克製住了。
    李哲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二十出頭的大男孩了,他深知不能因一時的衝動而做決定。
    再多的喜歡也扛不住時間的消磨,也耐不住世俗的紛擾。
    他真的有信心能守住沈歆一過一輩子?
    就算他能保證自己,沈歆一呢?
    要知道人是會變的,感情也是會變的,一見鍾情易,長相廝守難。
    何況他早已下定決心,不再輕易付出感情,隻要不認真,就不會輸。
    就在李哲糾結的時候,一條短信幫他下了決心。
    張優“趕緊過來,有人搶先來跟筱喬表白了!”
    看著手機上的短信,李哲眼神一凝。
    有人“偷塔”?
    真是不講武德,竟然搞偷襲!
    這要是讓對方偷塔成功了,他之前在晚會上的公開告白豈不成笑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