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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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隨機挑了幾個問話,他們看起來也不是太想配合:“下次早點來啊,剛才我們都被嚇個半死,等錢都給了,你們才過來。”
&esp;另一個正在被擦背的說:“對了,能不能讓他們退錢啊,我們可是被敲詐了不少,加起來好幾萬呢。”
&esp;帶隊警察看著他們冷笑:“那你們誰願意警方調查,做一個意識置換的溯源嗎?”
&esp;沒有一個人說話。
&esp;意識置換已經快兩個月了,平均一個人起碼都換過三四十個身份。要說有人沒有用這些新身份做過一些為非作歹的事,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esp;做意識置換的溯源,起碼要把自己大多數的意識置換經曆講清楚,把自己看到的也都講清楚。
&esp;說實話,很多人已經完全脫離了現實的社會體係了。
&esp;他們沒有親人,沒有同學,沒有父母和子女,也沒有朋友。
&esp;唯一有的,隻有飄蕩的靈魂,qq群上的一群好友。
&esp;如果一旦有人被人發現和警察做過配合,那他在網絡世界上的身份可能也會被拋棄。
&esp;對很多意識置換者來說,這比去坐牢的代價還大。
&esp;警察高聲斥責道:“要求你們配合調查的時候一個個裝聾作啞,自己吃虧了想起來喊警察!讀過戒嚴條例嗎?”
&esp;大家都沒說話。
&esp;戒嚴條例就在救助中心一樓的牆上貼著,但從來沒人看。
&esp;政府希望所有人都能很好的配合調查,公布自己所有的意識置換經曆,甚至停止繼續置換……
&esp;這是所有意識置換者們都無法接受的。
&esp;幾個泡澡的滿不在乎道:“你們當警察就是維護法律的……現在人都被綁架勒索了,你們還在這說什麽條例……”
&esp;警察厲聲責問:“被綁架勒索的是你嗎?你敢說這身體是你自己的嗎?這要是是你本人的身體,我立刻把這裏的老板抓回去!”
&esp;對方撇撇嘴:“別人的身體還不是一樣綁架。”
&esp;“你見過綁架犯給人泡澡還治病的嗎?”警察立即追問,“1樓那麽多人呢,別人求著被綁上來都上不來。”
&esp;“就算不是綁架,惡意折磨人,限製自由也是事實。”
&esp;“那你們這種意識置換者到處殺人放火,挪用瓜分財產……就不是事實了?”
&esp;“你要這麽說就沒法說了,”對方滿不在乎,“製止犯罪本來就是你們的職責嗎。”
&esp;“那公民也有遵守法律的義務,戒嚴期間服從國家安排的義務,你們都盡到這些義務了嗎?”
&esp;澡堂裏陷入一陣沉默。
&esp;陳晨跟在警察後麵,每一句話都聽的真切。
&esp;他突然意識到,其實之前的自己蠻幼稚的。
&esp;他總覺得警察就是維持正義的,所謂的正義也是絕對的。
&esp;比如逼著人拿錢這種事,肯定就屬於需要被打擊的事。
&esp;所以剛才看到警察,他的第一反應是有點緊張。
&esp;但盧小華顯然比他更理解什麽叫正義。
&esp;就目前來說,誰能更大程度上和政府站在一起,維護基本的社會秩序,讓這些在意識置換中被淘汰的最弱者有飯吃,有地方住,有基本的醫療,以及安全保障,不讓他們大規模的出去犯罪。
&esp;這就是最大的正義。
&esp;至於三樓這些被“治療”的人,他們也許是無辜的。
&esp;也許不是。
&esp;但不重要。
&esp;他們不願意跟政府配合,更別說接受政府監督了。而救助中心願意,就這一點,他們就注定贏不了。
&esp;至於敲詐勒索,首先敲詐勒索罪成立的對象應該是侵犯私人的財產權,而這個私人,隻能是身體本人。
&esp;但他們之前的置換者,已經用身體本人的名義,簽了治療的合同。
&esp;單純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其實沒有任何疑問。
&esp;限製自由和故意折磨,其實也是治療的一部分。
&esp;這就跟已經簽了手術同意書的病人一樣,後麵的後果,是需要病人自己負責的。
&esp;唯一能有爭議的,就是這種治療手段有沒有效,合不合理……
&esp;但也隻是爭議,法律沒有禁止,那就可行。
&esp;這些人要怪,隻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正好置換到一批“自願”接受的治療的人身上。
&esp;這跟置換到得了其他疾病,在手術台上受罪,或者在病床上哀嚎的人,沒有任何區別。
&esp;都是治病。
&esp;唯一一點小小的區別在於,在這裏,在這個救助中心的三樓,人們還有機會花上一點點錢,來終止對“自己”的治療過程。
&esp;這個交易可以被稱之為“合同變更”,或者說,治療合同的違約金。
&esp;但敲詐勒索……不成立。
&esp;警察們走了,治療繼續。
&esp;報警的工人都傻眼了,但是經過說服還是接受了。
&esp;警察離開之後,治療室的大門關上,剛才被中斷的治療繼續。
&esp;三樓現在一共住著60個人,基本上一個上午的時間,整個“治療”過程就結束了。
&esp;統計一下收入,已經超過十萬。
&esp;按這個速度下去,一個月是30萬。
&esp;扣掉救助中心的運營成本,基本上所剩無幾。
&esp;所以規模還需要擴大。
&esp;吃過午飯,陳晨就去一樓挑人。
&esp;盧小華對“被治療”人員主要有以下幾個要求。
&esp;1,身體要比較健康,但又有一些小毛病,皮膚病,牙周病,甚至有點偏癱,有點殘疾,都行。但真有嚴重疾病的,一概不收,因為過於高昂的治療成本會吞噬利潤。
&esp;2,滿足第一條的情況下,年紀越大越好,這樣反抗的可能性就越小。
&esp;3,不要女性。
&esp;救助站裏現在已經有不少老太太了,還專門給他們劃了區域。
&esp;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女性身體被盧小華簽合同。
&esp;按照道理來說,女性其實更容易在“治療”下妥協。
&esp;但女性也更容易引發警察和旁觀者的同情。
&esp;這是人類道德的某種潛意識決定的,盧小華沒有對陳晨說,但是陳晨自己已經感覺到了。
&esp;盧小華這樣的人非常精明,他非常善於遊走在道德和法律之間的間隙。
&esp;把一群男人抓起來治療,因為這些男人之前可能是罪犯。
&esp;但是女人……
&esp;在大家的潛意識中,還是弱者的代名詞。
&esp;在這場看不見的對抗中,大家都默認把女人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