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加特林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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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墨在審問完歐內斯特之後,讓人進入到英軍的軍營之中搜查了一番,沒有發現躲藏起來的敵人。

    不過在一間庫房之中找到了滿滿一箱子的銀幣。

    整整五百枚銀幣,每一枚銀幣的重量至少在一兩以上,價值肯定遠超一兩白銀。

    這種銀幣上麵鑄有大英女王的頭像,做工還算精美,應該正是歐內斯特說的準備發放給這些護衛隊士兵的軍餉。

    不過現在卻成漢族大酋長沉墨的戰利品。

    “師父,你快過來看看。”

    法海匆忙跑過來對著沉墨大聲說道,樣子看起來很興奮。

    沉墨跟著過去查看之後,發現他的士兵們在庫房之中發現了兩個樣式古怪的武器。

    這種武器看起來像是火槍,但是卻是九支槍管綁在一起,在槍管的尾部有一根長長的火繩。

    下麵還帶著兩個輪子

    在槍管的尾部還有一個可以搖動的把手。

    法海和其他的士兵不認識這個奇怪的武器,但是沉墨卻一眼認出來了。

    這是格林機槍!

    格林機槍就是最原始的機槍,用九根槍管固定在一起,每一根槍管裏都裝好火藥和鉛彈。

    槍管固定在一塊底盤上,底盤則安裝在兩個巨大的輪子上。

    在使用的時候點燃火繩,然後轉動把手,九根槍管輪流發射,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的彈雨,給敵人以重大打擊。

    在這兩門格林機槍的旁白還有兩個木箱子,打開以後發現一箱子是火藥,另外一箱子則是鉛彈。

    這種鉛彈比普通火槍的鉛彈要大很多,每一枚鉛彈跟一枚紅棗差不多大。

    這麽大的鉛彈顯然就要配備足夠的發射藥。

    英國人用將發射藥定量裝在一個個油紙包中,整整齊齊地碼放在木箱子裏。

    沉墨查看了一下,這個格林機槍竟然還是滑膛槍,為了保證射程,所以槍管鑄造的很長。

    說是機槍,看起來更像是一門原始的火箭炮。

    老實說,之前看到英國士兵手中的火槍還是燧發槍的時候,沉墨的確是有一些優越感的。

    畢竟自己手下的士兵用的已經是米尼步槍了,比燧發槍至少先進兩代。

    可是現在看見格林機槍,沉墨開始有點不澹定了。

    這玩意在原本的遊戲設定中,是英國人在工業時代之後,在進入帝王時代的時候會有一個是否革命的選項。

    如果選擇了革命,那麽就無法再進入帝王時代了。

    好處是在選擇了革命之後,從城鎮中心可以直接征召革命軍。從槍炮鑄造成可以生產格林機槍。

    所以這就給沉墨造成了一種固定印象,從英軍手中的燧發槍來判斷,英國人的武器裝備水平應該相當於遊戲中的殖民時代。

    而殖民時代跟能出格林機槍的工業時代,或者說後工業時代,還差著兩三個時代。

    但是他現在卻在英軍的庫房中發現了格林機槍,這就讓他有點淩亂起來。

    這意味著自己從遊戲中得到的許多認知極有可能都是不正確的。

    其實單純從工藝技術方麵來說的話,格林機槍就是個老古董,跟明軍用的三眼銃是一個原理。

    這就讓沉墨感覺很違和,就這麽個老古董竟然還要在後工業時代才能出?

    就覺得哪裏不太對勁。

    沉墨端詳了片刻後,讓人將英軍指揮官歐內斯特帶過來。

    “歐內斯特先生,這個是格林機槍嗎?”

    沉墨開門見山,指著旁邊的大家夥問道。

    歐內斯特驚訝地看了一眼沉墨,道:“閣下是指這個笨重的大家夥嗎?”

    看沉墨沒有回答的意思,歐內斯特聳聳肩,一攤手道:“我也不知道這個大家夥應該叫什麽,有人叫他轉輪槍,有人甚至叫它轉輪炮。這個大家夥是在一個月前從本土運過來的,聽說是皇家兵工廠最近研製的武器,埃裏克礦業公司購買了兩門送了過來。隻是這個大家夥看起來很嚇人,但是實際使用的時候非常麻煩。每次要使用都要將九根槍管重新清理,然後再裝填發射藥和鉛彈,效率低的讓人難以忍受。我和我的士兵們都不喜歡它,所以就放在了這裏。如果不是閣下你的人發現它,我想它們可能會一直被放在這裏被人遺忘吧。”

    看著歐內斯特一幅滿不在乎的樣子,沉墨似乎明白了什麽。

    這玩意看著跟遊戲中的機槍很像,但應該並不是格林機槍。

    曆史上的格林機槍是美國人理查喬登格特林在1860年設計的手動型多管機關槍,是第一支實用化的機關槍。

    這個名字挺著有點陌生,其實是翻譯的問題。

    如果將格特林翻譯成加特林,很多人就會恍然大明白,原來就是這個加特林啊。

    加特林這個人非常有才。

    加特林1818年出生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個農場主的家庭。年輕的加特林除了天生喜歡琢磨農業問題外,還顯示出多方麵的才能。

    17歲時,他就進行過各種不同的發明試驗,有時搞個船用螺旋槳,有時又搞台插秧機。為了使自己的設計得以成功,他需要錢。所以加特林不管什麽行當,有活就幹。他當過錄事和行政秘書,幹過種棉臨時工和收割莊稼的幫手,教過農民識字,最後去了聖·路易斯,在一家藥店當售貨員,並成了一名醫生。

    美國內戰爆發後,他在一家軍隊醫院服役。一次,他在醫治傷員時,腦子裏閃過一個念頭:假如少數士兵使用速射武器,能夠對付一個步兵團,那麽己方就不會造成這麽大的傷亡了。

    於是,加特林在1861年開始了多管機槍的設計,最初定名為“加特林連用速射武器”。

    沒錯,就是這個加特林發明了人類曆史上真正意義的第一款能應用在實戰中的機槍。這哥們發明機槍的初衷不是為了多殺傷敵人,而是為了減少士兵死亡人數。

    這個腦回路也的確是比較清奇的。

    此機槍的特點是由多根槍管圓形排列,依靠射手轉動一個手柄,使槍管連續轉動,完成連續不斷的射擊。

    在南北戰爭初期,加特林研製的加特林機槍每分鍾可發射0次。

    經過30年的不斷改進,他將他的發明賣給了柯爾特槍械製造公司。

    19世紀末期,它是歐洲各國控製並擴張殖民地的重要武器;經過改進後的加特林機槍射速最高曾達到每分鍾100發,這在188年是個驚人的數字。

    但它也存在一個問題:它的最大弱點是射手在戰場上由於激動和殺紅了眼而不能控製自己,會發瘋似得把手柄轉動的越練越快,造成機槍卡殼或爆膛。

    正因為如此,在0世紀初,隨著馬克沁機槍的發明,加特林機槍迅速的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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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機電技術的發展,可以利用電動機控製槍管的轉速,從而解決這種機槍的弱點。

    所以到了現代,又有人把它的原理應用在機炮或車(機、艦)載機槍上,以求得高射速。最著名的應該就是

    因此,後來加特林成了高射速武器的代名詞。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軍134型速射機槍。

    134機槍是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在越南戰爭期間研製的、以“火神”0毫米機炮為基礎的6管航空機槍,主要裝備在直升機上,也可作為機械化步兵的車載武器,主要用途是殺傷集結有生目標和防空等。

    因為它發射的是76毫米步槍彈,也稱其為“igun”,直譯似乎應是“迷你槍”。

    可是,它的射速高達6000發/分,是普通機槍的整整10倍,正如好來塢電影裏所說的“在這挺機槍的掃射下,沒有一種生物可以生還”。

    而“gun”的英文原意也指火炮,所以把它叫作“迷你炮”應當更為貼切。

    所以眼前這個大家夥,跟真正的加特林機槍其實關係並不大,隻是樣子上看上去有點相似而已。

    沉墨猜測這應該是英國人的兵工廠一款失敗的試驗品而已,被送到新大陸來檢驗實戰的效果。

    顯而易見,這個大家夥遭到了英國士兵的一致嫌棄,根本沒有得到實戰的機會就被鎖在庫房裏吃灰了。

    別說英國人了,就是沉墨也會覺得這玩意就是個雞肋。

    雖然威力肯定不小,但是裝彈速度太慢這個缺點足以讓使用他的人頭大。

    不過沉墨看著這兩門大家夥,突然覺得如果將它們賣給野牛部落的話應該是一個好主意。

    雖然他看不上這種大家夥,但是對於急需要火槍的蘇族人來說卻絕對是個大寶貝。

    而且這東西用在關鍵時刻也是能起到大作用的。

    不過要賣的的話肯定不能當火槍買,完全可以當炮賣。

    沒錯,這是一款最新研製的九管火炮,威力大,火力猛,移動方便。

    當成機槍的話幾乎是一無是處,但是如果當做炮的話那就優點很多的。

    隻要宣傳的好,絕對能賣一個好價錢的。

    沉墨開始盤算著要賣一個什麽價錢比較合適。

    歐內斯特說完看沉墨沉吟不語,突然開口道:“看閣下好像對這兩個大家夥有點興趣。不過我真誠的建議閣下最好不用將這個笨重大家夥帶到戰場上去,因為你很快就會發現它們帶給你的麻煩遠遠超過他它們起到的作用。相信我,這是來自一個職業軍人的建議。”

    沉墨笑了笑:“感謝你的建議,我也相信你的判斷。這兩個大家夥肯定不太適合實戰,但是作為我的戰利品,我覺得它們倒是很值得收藏。”

    歐內斯特聞言臉色有點尷尬,但是很快聳聳肩道:“沒錯,它們是合格的戰利品,的確適合收藏。因為閣下很難再找到比它們更無用的武器了。”

    沉墨大笑道:“歐內斯特先生,我喜歡你的幽默和直率。現在,還是再給我介紹一下這座軍營裏的其他戰利品吧。”

    除了一箱子銀幣和這兩門九管小炮之外,這座軍營裏還有好幾個庫房。

    歐內斯特此時一點都沒有作為俘虜的羞愧和不安,反而像是一個導遊一樣向著沉墨逐一介紹起來。

    “閣下,這間庫房裏麵裝的是軍裝和靴子。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裏麵至少有一千套軍裝和五百雙靴子。另外還有一些諸如水壺腰帶襪子綁腿之類的小東西。總之,都是一一些很平常的東西。”

    “這個房間則是存放的火藥,應該在兩千磅以上吧,具體的數字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這些火藥都保存的很完整,希望對閣下有用。”

    “這最後一間,是我們的武器庫。裏麵存放著五百支火槍。其中長槍四百支,短槍一百支。還有大量的鉛彈以及燧石等配件。”

    “這邊是糧倉,存放著一些糧食還有幹果等食物。”

    “這一間則是存放的一些布匹、油布以及毛皮……”

    歐內斯特如數家珍一般向沉墨介紹著他們的庫存,沉墨一邊聽一邊笑意盈盈。

    沒想到英國老一個軍營裏麵竟然有這麽多好東西。

    更重要的是有了這些繳獲的火槍,完全可以直接去給野牛部落交貨了。

    不用再等到係統升級到要塞時代建造兵工廠以後再生產火槍,再交貨了。

    雖然繳獲的英國人的火槍還是比較老的燧發槍,不是他們手中的米尼步槍。

    但是燧發槍對於野牛部落的人來說目前已經是足夠了。

    大不了到時候用兩支燧發槍抵一支米尼步槍。

    畢竟連當前全世界武器最先進的英國人用的都是燧發槍,那野牛部落完全不用擔心武器落後的問題。

    果然要想發財還是要靠打仗,真是“大炮一響,黃金萬兩”。

    這句話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說打仗很費錢。

    第二層則是打仗也很賺錢。

    沉墨曾經無數次的證明過這句話,今天再一次的證明了這句話。

    “歐內斯特先生,感謝你的配合。我想現在是時候請你去說服橡樹鎮的約翰遜鎮長還有凱文警長了。我可以保證,隻要他們配合,滿意我的要求,我會保證他們所有人的安全。”

    “閣下,我很樂意為你效勞。如果可以的話,我現在就可以前往橡樹小鎮說服約翰遜和凱文,相信他們會做出正確的選擇的。”

    歐內斯特彬彬有禮地說道。

    沉墨點點頭,讓法海帶幾個人送歐內斯特過去。

    其他的人除了警戒的人員之外,開始將英國人倉庫裏的東西搬上馬車,然後向碼頭轉移。

    落袋為安,先搬到船上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