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我想加入中州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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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種田工作的逐步推展,當差不多一百畝左右的梯田被開墾出來之後,希靈他們的日常工作,就變成了一邊開荒,一邊開始種植玉米了。
    主要玉米這玩意的播種,對比起了土豆和紅薯這些,更加的容易一些。
    畢竟土豆播種之前要切塊、還要催芽,發芽成功後才能種下去。
    種紅薯的過程更麻煩一些,還要弄一個苗床育苗,等到秧子長出來了之後,才是剪成那麽短短的小一節的種植下去。
    而玉米這玩意,隻要挖上了那麽一個小坑,往裏麵丟兩到三粒的種子進去都完事了。
    然後,胡彪忽然就驚訝的發現,如今除掉了老弱婦孺之後,中州部落手下大幾百號的人,居然有點不夠用了。
    不過這麽一個事情也好辦,無非是對外雇傭了勞動力而已。
    要知道!如今在陽山的這麽一塊地盤上,除了他們的中州部落,其他還有著一兩千人生活在其中了。
    這些人要麽是以家庭為單位生存,要麽就是那種一兩百人的小勢力,一群苦哈哈抱團取暖。
    甚至還有很多單獨的人員,算是走單幫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如今的胡彪,完全是免除了他們那一點可憐居住費用的原因,讓他們的生活開始輕鬆了下來。
    所以一天到晚,都有著好些人遠遠的待在了其他的山頭上。
    看著胡彪他們豎起了土高爐,開墾出了一塊又一塊梯田,修建著水壩和建設小水電等,總之一切都是那麽的新鮮。
    特別是一到吃飯了時候,當食物的香味隨風飄蕩出去。
    那些貨色們脖子伸的老長,口水流的更長。
    所以胡彪非常的相信一點:都不用如何的開出高價,僅僅是給出一個管一天三頓飯的代價,就有著很多人會上門幫忙幹活。
    當然了,胡彪這麽一個講究人,肯定是不至於做出這麽這種事情來……
    如同一頭快渴死的大牲口一樣,花兔子昂起了自己的腦殼、手裏拿著一個裝滿了水的花瓶,對著嘴巴拚命的灌了起來。
    直到感覺到了自己的肚子裏,再也裝不下了任何一點水花之後,才是就此的罷手。
    然後,他拖著腰酸背痛的身體,坐在了一個草堆上。
    算起來,算是給自己五分鍾左右的休息時間;這麽一點時間完了之後,然後都不用中州部落的那一些工頭催促,又拿起了手邊一把醜哭了鋤頭,開始幹活了起來。
    具體的工作,就是揮舞著鋤頭對著堅硬的地麵挖了下去。
    將地麵上貌似的雜草挖倒,其中的草根挖出來,稍大一點的石塊也是撿了出來,放到一邊對方堆了起來。
    最終,要將40公分厚泥土翻出來,打碎、平整好,修成一種叫做梯田的玩意。
    講真!頂著頭頂暴曬的太陽,做著這樣的一份工作,對於他的體力和精神上都是一份巨大的煎熬。
    但是誰叫中州部落給的太多,多到了一個讓人無法拒絕的程度:
    隻要幫他們幹一天的活,不偷懶的話不但能夠提供三頓飯,每天還能給上大拇指大小的一塊鹽塊了。
    是的、沒錯!花兔子並不是中州部落的人。
    準確的說,他是生活在陽山區域的這麽一塊陸地上,算是自由人的一個土著。
    之所以有著花兔子這麽一個名字,一切都是得益於他早早就病死的父親,對於他的一個美好的期望。
    要知道,在這一塊大型的樹木,早就砍伐一空的陸地上,根本就沒有了什麽牛馬羊豬等大型動物的生存了。
    所以,一眾土著們的肉食來源,基本上就是海裏各種的魚肉,這種傳統的白肉。
    以及在陸地上,兔子、老鼠等食草和雜食動物,他們身上的紅肉了;其中陸地上算是體型最大,出肉率最高的兔子,就成為了他們最佳的選擇。
    可惜的是在大家瘋狂的捕殺之下,陸地上連老鼠的數量都有限,就更不要說目標更大的兔子了。
    往往抓住了一支兔子,那可是等於末日之前中了大獎一般的感覺。
    於是,他們老花家的老父親就給他取了這麽一個名字,希望抓住兔子這樣的一個好運,能就此的發生在了他的身上。
    可惜但是,在花兔子這麽17歲的優先生命之中,連新鮮的兔子屎都沒見過幾次,就更不要說能抓到一隻兔子,美美的吃上一頓美味的紅肉了。
    這樣一來,當聽說了中州部落雇傭人幹活,不但是包吃和給鹽塊,還有著正經紅肉吃、還是傳說中豬肉的時候。
    花兔子連遲疑都沒有,就趕了兩個小時左右的山路,用中州部落那些大人的話來說,是來為他們偉大的事業添磚加瓦了。
    並且幹活的時候,那可是異常的賣力,生怕被評定為偷懶,這麽白忙活了一場。
    以至於從來沒有幹過這貨的花兔子,很快之後一雙手的掌心都是血泡,這麽一點事情都股不上了。
    就這樣,在當天中午的時候,花兔子吃上了人生的第一塊豬肉。
    那是中州部落的一個婦人,給他手裏缺了一口的盤子裏,打上了一大勺子的澱粉糊糊之後,又夾了一筷子的方便麵和一大把的野菜。
    最後,才是來了一塊半個大拇指大小,據說是紅燒豬肉的玩意。
    辛苦了大半天之後,濃稠的澱粉糊糊入口之後,這種平時他也吃不到的食物依然是讓花兔子身心愉悅。
    至於傳說中,被一眾土著們誇獎到飛起的的方便麵,更是好吃的不得了。
    但是真正等到了花兔子,輕輕的咬了一口紅燒肉之後。
    瞬間那種豐富的油脂,充盈了花兔子的口腔之後,他感覺到了自己的靈魂都是飛了起來那一種。
    就在這麽一刻,花兔子做出了一個最大膽的人生目標:
    總有那麽一天,他一定要一個人,獨自的吃上滿滿一大碗的紅燒肉;隻要能夠達成這麽一個目標,就是死了他也願意……
    很快之後,算起來花兔子在中州部落的顧工生活,就到了第3天的時間了。
    在這麽3天的時間裏,在所有的9頓飯之中,他隻有兩頓飯都是吃到了紅燒肉,其他的時間裏最好的食物都是一塊鹹魚幹,又或者是叫火腿腸的東西。
    說實話,就算是鹹魚幹這玩意,對花兔子來說依然是個平時難得的奢侈品。
    因此,對於自己當前的生活狀態,花兔子感到了相當的滿意。
    雖然在中州部落幹活,屁事情是在是太多了一些,喝水隻能喝那種浪費寶貴的材料,燒開過一次的涼白開。
    就連上廁所,也必須去那些叫公廁的地方。
    甚至辛苦了一天,他就想在吃飽了之後,美滋滋的睡了那麽一覺;結果還必須去小溪邊,溪上一個澡之後才能睡覺。
    不然的話,不管是以上的哪一點違反的話,就直接扣上一頓飯了。
    開玩笑!若不是為了這點吃喝,誰願意來這裏當牛做馬,這是鬧著玩了啊?
    所以花兔子就算很不習慣這些,依然是符合了中州部落的每一項規定,就為了吃上一口肉。
    然而。美好的時間總是短暫。
    這一天,當花兔子還在回味著剛剛下肚,那一塊紅燒肉的美味時,就聽到了一個巨大的噩耗。
    據說中州部落,也是第一次進行這種耕種;加上了如今整個陽山陸地上合格的土著,都來給中州部落打工了。
    所以到了這麽一天下午的時候,居然說第一階段需要開墾的荒地足夠了。
    這意味著,中州部落已經不需要這麽多的人員,他的好生活也是徹底的到頭了;一時間,花兔子覺得人生那是一片的灰暗。
    在這麽一個情況之下,硬著頭皮的花兔子,做出了人生最大膽的一個決定:
    對著如今在月色之下,坐在了一個舒服的躺椅上,有著一個大凶女招待幫忙按摩著肩頭,還有著一個長腿女招待打著扇子的胡首領走了過去。
    在離著二十來步的位置上,當他被一個拿著56半自動步槍的護衛隊員,用有點生鏽的刺刀攔住的時候。
    他鼓足了勇氣之後,嘴裏來了一句:“胡大人,我想加入中州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