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節 摸不著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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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吉的耳朵很好,蚊子叫也聽得清清楚楚,他拍拍阮靜的肩膀,欣慰地說:“哦,你現在已經是大姑娘了!”就像花苞在時光的滋養下,終於迎來了絢爛綻放,就阮靜的年紀來說,稍微遲了點,但這終究是好事,值得慶祝一下。
阮靜扁扁嘴,她不喜歡周吉拍她的肩,像位慈愛的父親,在女兒成長的重要時刻,給予無盡的溫情和包容,她寧可周吉摸她的頭,摸她的臉,她願意像貓一樣依偎在他身邊。阮靜捏著衣角,眼睛一轉,歎了口氣嘀咕道:“做女人真麻煩,身上髒,我都不敢出去見人……”
不敢出去見人?生怕別人聞出血腥味?周吉的鼻子不像耳朵那麽敏銳,他不動聲色嗅了嗅,沒察覺任何異常,事實上鼻子太靈光也不是什麽好事,整天遭受各種異味的衝擊,不堪其擾,會嚴重影響生活質量的。他閉上眼睛,思緒如斷了線的風箏,隨風飄蕩,想到哪說到哪,“在家靜養幾天也好,不必勉強,補補覺,看看書,充充電,一張一弛文武之道,把自己逼得太緊,金屬也會疲勞……”
阮靜“嗯”了一聲,覺得他說話的口氣越來越像死去的老爹,難不成他真把自己當作女兒養了?阮靜有點心煩,這不是她想要的結局,歸根到底還是她長得太慢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呸呸呸,不吉利!
餘瑤打了飯回來,很不巧,“大灶”今天沒有紅燒肉,沒有剁椒魚,也沒有豆豉蒸排骨,她打開不鏽鋼飯盒,紮蹄,醬爆魷魚,白切羊肉,不見一點綠。外麵冰天雪地,根本沒有綠葉菜,連土豆蘿卜洋蔥南瓜都金貴著呢,隻配上一丁點,點綴點綴。
阮靜拿了酒瓶酒杯,給周吉斟上,自己扒拉著米飯,笑吟吟看他喝酒吃肉。周吉沒什麽胃口,酒到嘴裏沒味道,喝了一杯就收手,用湯汁拌飯,勉強吃幾口意思一下。擱下碗筷,他起身翻出一塊有年頭的普洱茶餅,用力掰下一塊,沏了一壺熱茶,第一開用來漱口,第二第三開才慢慢喝下肚,茶湯像醬油,嚐起來有股“怪怪的土味”,殊為不喜。
餘瑤卷起袖子收拾好碗筷,裝進提籃擱在門外,自有“大灶”的幫廚順路來取走。她看出了周吉狀態不佳,向爐膛內添柴撥火,準備洗漱用水,果不其然,沒多會周吉就打著哈欠昏昏欲睡,白天漫長的會議耗盡了精力,他亟需睡眠恢複體力。阮靜很有眼色,伸手捂住嘴也打了個哈欠,餘瑤隻道她體弱,又恰逢失血,精神大不濟,為周吉準備鋪蓋時,連同阮靜的一起鋪好。
三人漱過口,簡單擦洗了一把,早早鑽進睡袋歇息,周吉頭挨著枕頭就沉沉睡去,阮靜還惦記著等餘瑤睡著,再跟周吉親近一番,誰知聽著他沉沉的鼻息,不知不覺也睡著了。身上暖烘烘睡得很舒服,一覺醒來已是第二天清晨,爐火將熄未熄,四下裏漆黑一片,阮靜聽著二人的呼吸,一個沉重,一個輕盈,像一首此起彼伏的二重奏,心中平安喜樂,覺得時間停留在這一刻,直到天荒地老,那該有多好!
接下來的日子周吉繼續當他的“甩手掌櫃”,整日介待在屋裏休養,像個“盤房小姐”,偶爾出去散個步,也隻在站台附近轉轉,沒有再去地鐵隧道。阮靜歇了幾天,恢複了之前的“輪崗見習”,她學得很快,有什麽看不懂的記在心裏,晚上回來向周吉請教,她發覺周吉像“活了幾百年的老妖怪”,對人情和人心把握極準,一針見血,說破了他們的小算盤。
餘瑤在旁邊聽他們一問一答,嘴角噙著笑,忽然覺得有這麽個美貌又好學的小女兒,似乎也不錯。她莫名動了收養阮靜的心思,轉念一想,年齡不合適,身份也不合適,周吉對她的心思也沒那麽單純。笑容漸漸淡去,她在心底歎了口氣,倔強又抬起頭來,她不屑與人爭,哪怕對方是阮靜,也不屑與她爭,她在這個世界上是獨立的,完整的,驕傲的,不需要依附男人來實現自身的價值,哪怕有一天不得不離開周吉,也必須由她主動提出來。
嶽之瀾隔三差五來匯報工作,比起其他人,他角色轉變很快,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真正把周吉當成乾泰集團的董事長和安保部的直屬領導,匯報什麽,請示什麽,事先都與夏一斛商量,經過深思熟慮。令他詫異的是,周吉要麽不開口,開到口就切中要害,在他手下做事,既輕鬆又艱難,輕鬆的是周吉的指示一向清晰明了,不需要你揣摩,艱難的是他的要求同樣清晰明了,做得好不好一目了然,無可推脫。
周吉很明確告訴他,夏一斛必須扭轉思路,刑警大隊訓練的那一套隻適合“保安隊”,不適合“長槍隊”,集團的長遠目標,是要把“長槍隊”打造成一支職業軍隊,近期目標,要對建南天街發動一次突襲,全殲匪幫,完好無損地拿下柴油發電機房。
嶽之瀾熱血沸騰,保證完成任務,周吉對他的答複並不滿意,口頭保證沒用,他需要一個詳細的行動方案,什麽時候發起,動用哪些人員,需要多少物資,具體的進攻計劃,針對意外的預案……這些不是拍腦袋能夠定下來的,周吉向他推薦了一本小說,弗·福賽斯《戰爭猛犬》,好好學習一下。
嶽之瀾聽說過小傅和小鄧安排人手潛入建南天街,從書店運回一批新書的事,有昔日“長槍隊”同袍的情分在,開口請他們幫個忙並不是什麽大事。嶽之瀾要得急,小傅和小鄧也當樁事來辦,一回生二回熟,順順當當就把書弄到手,把弗·福賽斯的《戰爭猛犬》搬了個空,加起來要有三五十本。
嶽之瀾把書發給夏一斛、李富強、石賁,要求他們抽時間認真學習,做好筆記,一周後交一篇至少3000字的讀書心得。三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是什麽藥”,不過安保部經理布置的任務,再離譜也要完成,好在《戰爭猛犬》是本驚險小說,通俗易懂,對他們而言並非高不可攀,如果換成彼得·德魯克的《認識管理》,估計就是強人所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