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財迷啊財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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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和抓文機器作戰的防盜章, 3o%的訂閱即刻第一時間閱讀! “叮!”一個突兀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 林諾有些不耐煩的皺皺眉, 再多的反應就沒有了。
“叮!主線任務已經完成, 是否選擇回歸?”
林諾嗤笑一聲:這倒黴催的係統真是越抽越嚴重了, 還主線任務?那玩意兒給自己布過屁的主線任務!
如果不是那玩意兒的硬盤已經崩潰, 就是它抽風抽出新風格來了:收集一百次無視任務和一萬次消極任務的懲罰,可換取主線任務完成一次?
林諾沒將所謂的“回歸”放在心上, 自從他被這隻抽風的係統纏上, 亂七八糟的任務完成不老少,獎勵卻一根毛都沒見,後來出那檔子事兒向它求助的時候,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沒有任何反應。
後來林諾便將它的話當放屁一樣,卻沒想到這破係統看起來啥本事沒有, 折磨起人來倒花樣百出,從此林諾隔三差五就要因為“消極任務”被它折騰的死去活來, 相比起來,讓人談虎色變的天劫都成了小兒科。
若換了是旁人,說不定就被它馴服了,遇上什麽不算困難的任務就順手完成了免得受罪, 但林諾生性倔強, 不僅不曾妥協, 反而越加反感這東西——既然有這種手段, 那當初他的事兒對它來說就不過是小菜一碟, 他先前完成那麽多任務什麽獎勵都沒要過, 隻求它援手這一次,委實不算過分,可它不僅沒有伸手,連句話都沒有,顯然隻是將自己當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還為它所用,那就是犯賤了。
“抽風”是林諾自個兒對係統惡意的評價,並不客觀,但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風的嫌疑:先不說這莫名其妙的主線任務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剛剛這波懲罰也來的莫名其妙——以前總要先布任務,等他無視任務一段時間以後,係統才開始折騰他,折騰之前還先有預告,怎麽這次無緣無故就來了?
林諾也懶得在它身上傷腦筋,他不是什麽聰明人,這種事,單憑他的腦子,是想不明白的。
閉上眼睛,林諾開始吸收周圍少的可憐的靈氣,慢慢滋養身體,心裏卻歎了口氣:他到底是怎麽把日子過得連根攪屎棍都不如的?
林諾活了兩輩子,上輩子他不是孤兒,但也和孤兒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於是有了他。懷著八個月的時候,兩人回老家生孩兒,他出生半個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個月,他老娘說去找他老爹,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爺爺養他到九歲的時候就沒了,葬禮是他將爺爺的積蓄拿出來,托鄰居幫著辦的。好容易聯係上他老爹,老爹說請不上假,至於他媽……據他爹說他們根本就沒領過證,也據他爹說,自打他十年前離了村子,就再沒見過他媽。
爺爺沒了之後,頭幾年林諾還過得不算太差,將地租給鄰居種著,得的錢將將夠他填飽肚子,學校幫他把費用都免了,左鄰右舍的知道他的情況,有什麽吃的會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舊衣服也拿來接濟他。
林諾並不拒絕這些好意,一一記在心裏,周末的時候會下地幫著做農活,下了課也幫著幹些剝棉花、摘花生之類的活兒 ,算是稍稍還點人情。
等十二歲的時候,來了外商搞開,他爹回來將地和房子都給賣了,拿著錢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顧他的鄰居們也因為拆遷四散了,林諾的生活就徹底沒了著落。
幸好他知道自個兒家庭困難,往日上學都連蹦帶跳的,才十二歲就已經初三了,熬到參加中考,拿了畢業證以後林諾就出來做了小北漂。
因為年紀太小,也不願意假裝乞丐——他自認是具備勞動能力的人,沒有成為乞丐的資格,可惜法律並不認可他的勞動能力,找不著活兒的林諾一開始飄的很辛苦,後來終於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雖然雇傭童工是犯法的,但有個職業卻是例外,那就是拍電視、電影。
躺在街頭衣衫襤褸的小乞兒、坐在學堂搖頭晃腦的小書生、被小鬼子無情屠殺的孩子屍體……甭管是什麽活兒,林諾都來者不拒,就這樣,他不僅養活了自個兒,還順道把高中也上了。
當然他這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念得書,能弄本畢業證就不錯了,大學是別想的。但不管怎麽樣,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掙錢的能力逐漸增強,他的日子也越過越好,甚至還有了點名氣,買了房子買了車。
出名以後他老爹就“慕名”找了來,表達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後,問他要錢,然後要車,然後要房。林諾沒讓他多費心思,但凡手頭上有的,能給就都給了。
林諾的朋友很是氣憤,罵他包子,說這樣的爹有不如沒有,錢給他不如喂狗,林諾的回答是:爺爺養大自己不容易,那個人是爺爺唯一的兒子,要的又不過是自己留著沒用的東西,給就給了,有什麽關係。
這答案,看起來豁達大度,其實涼薄的可怕,說到底,他隻是根本就沒有將那個人當成自己的父親看罷了。
就這樣順風順水的活了將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幾十年過得是順風順水,雖然他的經曆在旁人看來,似乎充滿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諾看來,卻從未遭遇過讓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兒——就在他以為自己的人生大約就是這樣子的時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會手機關燈睡覺,等再醒來,就到了娘胎裏,開始了這一輩子。
這輩子總算有爹有娘,他很聽話的讀書、寫字、習武,後來知道這是個仙俠世界,他又很認真的開始修真。這樣平平靜靜過了十幾年,忽然有一天,為了討好嫡支,多分點修真資源,他爹讓他去爭取一個“幫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務,他正要拒絕,忽然腦袋裏就傳來“叮”的一聲,那個讓他恨的牙癢癢的聲音第一次出現了:“劇情開啟,支線任務:和平解決方拓和林靈兒的婚約問題。”
劇情、方拓、林靈兒……這些名詞就像一道閃電劈過,林諾瞬間僵直了:他還以為自個兒依然叫林諾是穿越福利呢,沒想到,原來他是穿書了!
他穿書了,而且穿的還是那本書裏的顏值擔當、人氣擔當,被讀者親切的稱為“攪屎棍”的“第一男配”!
說是顏值擔當,因為天下第一美女林靈兒是他的堂姐,同林靈兒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諾,自然也是級美男一個,起碼在這本書裏,沒出現比他更帥的男人。
說是人氣擔當,因為不少讀者追文的動力,就是看林諾被各種打臉、出醜,每逢他出場,底下的書評比男主耍帥的時候還要熱烈。
至於他的攪屎棍功力,隻看他的人氣就知道了。當初林諾的朋友就是為了拿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攪屎棍來惡心他,才拖著他去看這本小說的。
如今林諾既然來了,自然不會再去上趕著做一根攪屎棍,他幾乎立刻就給自己定下了接下來的行動方略:安全第一,遠離男主。
看過這本書的人都知道,方拓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除了女主林靈兒,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就死的越快,所以交好是絕對不可以的!
交惡當然更不行,作為爽文,方拓的仇人可是一個比一個死的慘!
至於暗搓搓搶男主的機緣,林諾更是想都沒想:事實證明,任何想和男主搶機緣的人,最後都會變成男主的機緣!
同一個山崖,男主跳下去絕對死不了,還有靈果、傳承侍候,換一個人去跳……嗬嗬,您老走好。
牛哄哄的靈藥,你守一千年一萬年都沒用,保準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開,男主閃現。
危機四伏的秘境,男主闖進去是堅毅果斷,火中取栗,你闖進去,那就叫不知死活、利欲熏心。
九死一生的試煉,男主永遠是那個唯一的一,別的人就算去九萬次,也還是個死……
但不管怎麽樣,退親他還是得去的,不然若換個人去把此刻還是凡人的男主徹底得罪了,弄得滿門覆滅就不好了。
等還算禮貌的將親退了之後,林諾就嚴格執行自己定下的方略,在他有意為之的情況下,足足三千多年,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過的兩次,見麵的次數也不過十次,每次說話不過四句……
至於最後的效果,真他娘的……嗬嗬。
在原著中,這枚玉簡也是原主送給方拓的,不過卻是在強勢的退親之後,為了讓他看清自己和林靈兒之間的距離,侮辱性的扔給他的垃圾。但作者君安排給男主的基礎性功法,怎麽可能真的是垃圾,於是男主開始接觸修真界,開始慢慢崛起。
林諾不是原主,他原就不是高傲的人,更何況麵對的還是以後橫掃八荒的男主?不過他也沒存什麽討好的心思,很隨意的將玉簡給了他。
讓方拓抓著自己送他的東西死,林諾覺得膈應的很,於是就將玉簡抽了出來。
然而手剛觸到玉簡,一篇文字便浮了出來。
沒有抬頭,沒有落款,隻是用平淡的語氣告訴他,他脖子上的鐵片其實是空間法器,裏麵的靈藥有些可以用來煉換骨丹,對他的傷勢有好處,不要隨意賣了;藏在黑色匣子裏的地圖是無盡海一處秘境的,據說那裏有延壽果,但裏麵危險詭秘,沒有把握不要輕易嚐試;海角閣三年後有一次拍賣會,他攢的靈石應該可以買一顆造化丹,別忘了到時候去看看;紫色葫蘆裏的靈乳喝一口就能恢複全身靈氣,帶在身邊以後和人鬥法就不怕動不動靈氣不濟了,他取靈乳的地方每隔三百年就能匯聚一葫蘆……
林諾沒有看完,指尖微微用力,玉簡化為粉末,一揚手飄飄蕩蕩散了。
而後冷笑。
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麽方拓會對他做那樣的事,他在小說中認識的方拓,在男女之事上並不隨意,雖然恩怨分明,但不管多大的恩情都絕不會拿己身相報,便是當初自己是因他而受傷,方拓也不該做到那種地步。如今看來,雖然不知道是什麽原因,但是方拓,或者是喜歡他的。
可是喜歡又怎麽樣?喜歡就可以不顧他人的意願任意妄為?
也許一開始的時候,他昏迷不醒,方拓無從征求他的意見,可是後麵他已經清醒過來了,他記得很清楚,方拓從未對他解釋過一句,從未詢問過一句他願不願意。無論他表現的如何抗拒,也從未停止對他的侵1犯。
林諾冷笑:這種毫無尊重的愛,也配叫愛?
他和方拓見麵不過數次,說話不過十句,他很清楚自己沒有愛上方拓,也不屑於方拓對他所謂的愛。
林諾沒去取他的空間法器,也沒走,就在地上坐了下來,開始一壇壇喝酒,等著方拓斷氣,好將他從自己的房間弄出去。
他沒想過救他,就算想救也救不了,方拓受的傷,比當初他的還重,到現在還留著一口氣,已經是奇跡了。
地上的酒壇逐漸增多,方拓卻還沒死,反而身上有一種特殊的氣息彌漫開來。
醉醺醺的林諾感受到氣息的牽引轉過頭來,然後嗤笑:真該說果然不愧是男主嗎?像他們這樣正牌的帶著鳳凰血脈的林家人,也幾萬年才能出一個有涅槃潛質的,可是人家男主,不過吸收了他一半的涅槃之力,居然開始浴火重生了。
不過也就這樣了,且不說隻有一半的涅槃之力,方拓體內沒有鳳凰血脈,那涅槃之力便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浴火是有的,重生卻不可能。
林諾看了一眼便扭頭繼續喝他的酒,然而他體內的涅槃之力卻開始蠢蠢欲動,同方拓身上的兩下裏相互呼應,幾乎要脫體而出。方拓身上的也是一樣,似乎他隻要勾勾手指頭,就會飛回到他的身上。
原本隻作壁上觀的林諾麵臨抉擇:或者將方拓體內的涅槃之力召喚回來,方拓自是難免一死,他卻有可能徹底治好身上的傷,又或者自我犧牲一下,助方拓涅槃重生,救他一命,又或者就這樣看著,讓該死的去死,該傷的還傷。
林諾大口喝著酒,有點後悔方才沒有直接一走了之,忽然覺得坐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方拓是那般礙眼。
如今距那件事兒已經過去百年,他對方拓雖膈應尚在,但殺心早已消弭。
的確是方拓用價值連城的聖藥凍結了他的傷勢,的確是方拓數百年來為他四處奔波尋找靈藥,的確是他壽元將近,方拓無法可想之下,犧牲了數百年修為,延了他的壽命、治了他重傷、提升了他的境界……林諾生性驕傲,他可以恨方拓、殺方拓,卻不會因為他不需要、不願意這種理由,去否定方拓為他付出的代價,不管對方是不是好心辦了壞事。
罷了罷了!就當是我欠了你的!日後我們恩怨兩清就是!
林諾將剩下的半壇酒一氣灌了下去,然後起身,先將自己血脈中的鳳凰精血逼入方拓體內,又引導涅槃之力合二為一,然後將幾百年前因方拓闖入而破壞的棲鳳陣重新修複、啟動。
看著方拓被金色的火焰包圍,林諾轉身便走,鳳凰涅槃並不需要人護法,便是需要,他也沒這個能力——逼出鳳凰精血並非是沒有代價的。
林諾原本對長生就沒多大執念,生生死死的並沒太放在心上,所以並不覺得多麽失落,隻是依舊忍不住苦笑:果然這就是男配的命運,花了百年千年的時間去準備有什麽用?男主隻需要在關鍵的時候出現,什麽好東西,就統統是人家的。
而他林諾,就是那個從無盡海萬裏迢迢送上門的金手指!
精血的損傷是無可彌補的,林諾在暫時棲身的小門派修養了三年多,才稍稍恢複了點精神,出關的時候,他現門內又給他換了一批服侍的弟子。這在修真界是很正常的,這些服侍弟子隔三差五就要換一批,或者是修為到了,有了自己的洞府,或者是壽元到了,化為了一抔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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