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李君,一定要破局而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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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伯頓覺腦袋一涼,仿佛無數根鐵絲刺進了它的腦袋深處,又涼又麻,連動一個念頭都難。

    河伯伏在地上,心中哀歎:“我命休矣,早知道是這種情況,它就不應該貪圖財寶了。”

    “此乃契獸符,吾用你的麒麟血畫成,此蛟龍便永遠都是你的奴仆了,小麒麟,好自為之。”

    李君契約了河伯後,收回手,長長歎息一聲,自言自語,也不知道他在和誰說話?

    “吾要走了,望你好自為之,你身上還有一個局未破,可惜吾隻能幫你到這兒了,剩下的局靠你自己來破。”

    “這個局,或許比九原的局更加艱難,因為那不僅僅需要強大的力量,更需要,……”

    “罷了,你若破不了,便也不配讓吾殺,或許當一個小老百姓,苟活在亂世之中,也挺好的。”

    李君說完後,再次閉上眼睛。

    感受記憶。

    良久,他又睜開眼睛。

    這次他的臉更落寞悲傷了,陰沉的都快滴出水來了,李君想了想,忽然彎下腰提起狗大,麵露不忍之色,卻還是擠出了狗大身上最後一點麒麟血。

    “小麒麟,你不會死的,麒麟的再生能力非常強大,縱然烈焰焚身,隻要一絲元神不滅,也能從灰燼裏爬出來。”

    這些麒麟血漂浮在空中,一滴滴鋪散開來。

    李君猛吸一口氣,嘴巴一開一合,飛快的念著咒語,語速很快,常人根本聽不清楚。

    原本心如死灰的河伯都抬起了頭,它嘴巴大張,活脫脫一副沒見過世麵的鄉巴佬模樣。

    “這……這是言出法隨?”

    狗大能聽清楚。

    “吾乃一介凡人,傳道於天下,眾生皆苦,入我門下,可得斬神殺鬼之力……”

    狗大支起耳朵,一字不落的聽了,等李君醒了告訴他。

    狗大知道,老東西還要利用李君,絕對不會殺了李君,李君暫時不會有生命危險。

    李君現在最缺的就是修煉之法,事實證明,……他的金手指是個大大的陷阱。

    當然,這個老東西的功法未必沒有陷阱,不過狗大相信,憑借它的能力,可以化解。

    老東西的功法叫化陽誅邪功,凡人也能修煉,前提是必須吸收足量的天地元氣,化為真元,打通周身奇經八脈。

    凡人可以通過冥想,在極靜的環境中,物我兩忘,便能感應到天地元氣了,資質好的,幾個月就能感應到元氣。

    一般人,大約幾年到十幾年不等,資質差的,或許一輩子也無法感應到元氣,隻能無緣修煉。

    老東西將這些東西,包括冥想之法,修煉境界,全部鐫刻在了麒麟血中,末了還來一句。

    “服麒麟血者,可以加速感應天地元氣,不迷不惑,乃上乘之法。”

    把狗大給氣的啊!

    恨不得撲過去咬死他。

    “哎,吾能為天下蒼生做的,就隻有這些了,待這些麒麟血廣布天地,有緣人得到了,這才是我凡人真正的種子啊!”

    李君說完後,疲憊的閉上了眼睛,他身前的麒麟血衝天而去,融進了雲霧之中,這些雲霧會飄到各地,隨著雨水落下。

    李君的身軀緩緩倒了下去,天空中無數塵埃落下,紛紛揚揚,似乎要把整個九原埋葬。

    “李君,不要讓吾失望,一定要破局而出啊!”

    ……

    李君睜開眼睛,四處張望著。

    “你確定沒有走錯路?”

    “呃,我沒有記錯啊,就是這條小路,咱們小時候走了無數遍,不會錯的。”

    “你確定你還記得小時候的事?我怎麽全部忘了?”李君扶著額頭,他頭很悶,就好像有一層霧裹著他腦袋一樣。

    女子噗嗤一笑。

    故意挨近李君,小小的腦袋靠在他肩膀上,取笑道:“木頭傻瓜,你還記得什麽?”

    李君隻覺得鼻子一沁,一股好聞的香味襲來,幽幽的,擾動他鼻子,李君拚命一吸,想要吸更多,偏偏香味:“啥也不記得了。”

    女子神情恍惚,忽而一笑。

    “笨蛋!”女子嬌嗔微怒。

    李君微微歎了口氣。

    “那你現在還生氣嗎?”

    女子幽幽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白素既然已經嫁給你了,也隻能跟著你過,你再不成器也是我男人。”

    “就是?”

    女子忽的幽怨看著李君。

    “你就是個木頭傻瓜,洞房都不會,憨憨的睡了一晚上,你……你讓我怎麽說你好?”

    白素又是惱怒,又是害羞。

    李君的腦袋更悶了,他其實記得一點點事情,自己明明是現代社會人士,一覺醒來穿越到了這個窮人身上,也叫李君,住在西市一間簡陋的房屋裏。

    忽然來了老婆?

    好玄幻。

    兩人匆匆收拾了包裹,天剛亮就出門,沿著官道,一直走了一天,眼看天快黑了,卻忽然下了小雨。

    兩人手牽著手,狼狽的走在官道上,就是沒有尋到那片柳樹林旁邊的小道。

    這個世界,夜晚非常危險。

    眼看天要黑了,李君摸出黃符,遞給白素,有點拗口道:“娘子,把黃符貼在胸前,可以護住陽氣,邪祟就不敢來了。”

    “相公……”

    女子名叫白素,人如其名,皮膚很白,穿的很素。

    身上披著粗麻布衣裳,穿著草鞋,挽了個非常普通的發髻,頭上戴著骨簪,看質地應該是不值錢的牛骨頭磨的。

    窮人女人戴不起金玉之物,一般以木頭,鐵,牛骨,牛角,豬骨等不值錢的玩意兒磨成簪子戴。

    穿的這麽差,卻難掩白素姿色,雪白肌膚已經勝過大部分女人,更別提纖弱的身姿了。

    瘦弱,白皙,纖弱,似乎一陣風都能吹倒了,這女人抱在懷裏,團成一團,隻怕比貓大不了多少?

    李君看著眼前的美人,他的便宜老婆,想不明白啊,他原身那麽窮的一個人,怎麽娶的到這種姿色的老婆?

    雨淅淅瀝瀝下著,淋透了白素的粗麻布衣裳,衣服貼在身上,若隱若現,雨中,她的手滑溜溜的。

    手很冰涼,不像活人的手。

    李君甚至有一種錯覺,他牽著的不是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