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抓住一個吸毒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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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永坤順利完成了對音樂噴泉的調查後,來到童明海家所住的小區,他奉命和胖盛一起介入童陽陽失蹤案當中,現在已經死了四個人,外加個孩子失蹤,事情變得愈發的不可收拾,再這樣下去,不說北亭招牌盡毀,還會死多少人都成了未知數,這怎能不讓大家心急如焚呢?

    胖盛在此之前已經根據物業的詳細記錄,走訪了不少失竊的小區住戶,並將所有的資料匯集在了一起。

    “坤哥,你看他們這些家庭,都有哪些共同點?”胖盛把整理好的資料遞給了萬永坤瞧,他自己已然發現了些端倪,但畢竟萬永坤經驗豐富,可能還會發現更多線索,所以初涉偵破的他並沒有直接說出來。

    那些資料整理的很詳盡,每家失竊的時間、位置、損失金額以及業主的作息風格等等,都一一記錄在案,完全足以做一個橫向的對比。

    萬永坤很快發現,之前失竊的住戶有個非常明顯的共同點,那都是在白天作案,並沒有出現晚上或者半夜的時間。一般來說,竊賊進入屋內,黑暗的隱蔽是一種方式,但更不希望裏麵有人,所以選擇上班期間行竊無疑也是一種出其不意的應變方法,這個小區裏的小偷正是這樣,一般集中在早上和下午兩個上班時間段,也有在中午的,不過不多。

    另外,戶主所提供的資料中,丟的均為值錢而又方便攜帶的財物,比如現金、首飾之類的,而大件,包括電腦、電視這樣的東西都沒有丟失,說明竊賊的目標很明確,就是要迅速弄到錢,而不願意整那些大件出去賣了費事,而且也不願意付出體力去搬動比較重的東西,這似乎是一幫非常急於用錢又天性懶惰的家夥。

    萬永坤將自己的結論跟胖盛進行了分享,發現兩人的想法不謀而合,但還有個關鍵的問題,那便是接下來小偷的目標會是什麽地方。

    胖盛找來了小區的平麵圖,鋪到地麵上指著說,“你看,靠南的這半邊從來沒有被偷過,失竊的都是北邊這一塊,應該是南北靠著門衛,很容易被保安發現,所以這些人不敢過來。”

    萬永坤點了點頭,讚賞地道,“你說的不錯,這小區北邊的麵積並不大,隻有六棟樓房,現在其中的四棟都被偷過了,按照盜賊的邏輯是斷斷不敢重新到同一處進行第二次作案的,所以,他們的下一次目標,應該就是剩下的八號樓或者是九號樓。”

    現在已快到中午,小區裏麵的人不多,除了回家吃飯的人以外,很多房子是空置的,也許這是罪犯絕佳的動手機會,雖然不一定在今天動手,但由於對方急切搞到錢,可能還會特別急迫的下手。

    萬永坤覺得是個時機,就對胖盛言講道,“那就這樣吧,咱們兩個分開,我去八號樓,你去九號樓,如果有可疑人員就發信息及時提醒,我們給他來個手到擒來!”

    分工過後,二人去到北區,埋伏在樓梯口附近。

    午後,小區裏熙熙攘攘的沒多少人,有的人一看就是急匆匆的在趕路,也有背著小提包、拎著手提包的住戶,依偵探的敏感性,普通人和心裏有鬼的人很容易分辨出來,其內心有目的,在眼神和行為方麵自然就會變得猶豫和躊躇。這不,在八號樓的下麵,就有一個身材瘦小的小夥子,在四下張望,他故意表現得無所謂,來回走動,反而暴露了自己的行蹤,他既不離開也不進去,瞅了一會,確定四下無人,突然一個健步奔向八號樓的牆壁,順著排水管大腿一瞪,就抓住了二樓窗戶的邊緣。

    功夫還可以,隻可惜用錯了地方,萬永坤躲在綠地裏,心中替他惋惜。他給胖盛發了條信息,告訴他目標已到,讓其趕來堵住八號樓的大門。

    那小偷到了二樓,便沿著窄小的窗沿,鑽入了二層樓道的窗戶之內,順利潛入了進去,萬永坤緊隨而至,當然他用不著學那竊賊爬窗戶,提前找物業要來的門禁卡,迅速打開了一層的單元門,悄聲往上走去。

    樓梯裏很安靜,除了竊賊的腳步聲,再無他人,萬永坤沒費多大事,就在三樓找到了他,小偷正在忙碌得開鎖。好家夥,既然逮了個正著,也就不用再等了,萬永坤拿出手機對著那竊賊拍照,算是留下證據,實際上憑借在門上留的指紋,隻要拿去和失竊家庭裏麵的對照,便可是鐵證如山。

    萬永坤之所以這麽做,是要抓緊時間,不給小偷狡辯的機會,他的目標可不僅僅抓個把小偷,而是迫在眉睫的童陽陽失蹤案。但這樣的想法卻有些冒失,樓道有些陰暗,導致在拍照的時候,萬永坤的手機閃光燈自動地起了效果,這一下照下去,三樓如同遇到了閃電一樣,那麽大的光亮小偷當然就發現了,他知道有人跟蹤,心想不妙,馬上朝二樓飛奔而去,和在彎角處躲藏的萬永坤撞了個正著,兩人差點摔倒在地。

    萬永坤為了保護自己的手機,胳膊磕了一下,也沒能抓穩,而小偷動作敏捷,摔下去並無大礙,便飛一般地朝樓下衝去。

    隻可惜,胖盛已經在外麵等他了,就他這個小身板,胖盛一招便手到擒來。

    萬永坤追了出去,心疼自己被摔得屏幕開裂的手機,氣不打一處來,直接從胖盛手中接過了這個毛賊,一把給他踹到了綠草茵茵的草地上。

    “還想跑,再跑一個我試試!”萬永坤罕見地暴怒。

    小毛賊先被嚇到,又摔了一跤,好不容易跑出門便被抓住,這次再被踹倒,短短一分鍾連續遭到重擊,已然徹底折服,便不再無效反抗了,小偷最大的特長就是眼力好,鬥不過的就賣慘裝可憐。

    萬永坤並非真的發怒,他隻是有些沮喪罷了,一點小事差點被自己搞砸,他走到毛賊身邊,這時他發現在草地上麵,有個透明的白色袋子,袋子不大,裏麵卻裝了些白色的粉末。

    他蹲下去撿起了看,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這廝身手這麽好卻顯得這樣的憔悴,原來是個癮君子!那袋子裏麵的白色粉末,便是毒品無疑,根據他這些年的經驗和閱曆,根本不需要嚐就能確定這一點了。

    如果說入室盜竊是犯罪,那吸毒便是害人害己,倘若參與毒品銷售,就可以成為死罪。這一點,在場的三個人都明白,萬永坤便是利用了這點,讓小毛賊必須實話實說,否則就以涉嫌販賣毒品將其直接交給警方,這性質就不同了,整不好是要掉腦袋的。

    小偷既然做這一行,他也不傻,明白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道理,跪在草地上連連磕頭,請求萬永坤別這樣害他,要想知道什麽,他全部都可以說,隻要別說他有販毒的嫌疑。

    看來這個竊賊的確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毛賊,沒兩下就被唬住了,胖盛默默地給萬永坤豎起了大拇指。

    被抓住的小毛賊名叫貓頭,是個剛剛入門的吸毒少年,因為毒品價格昂貴,自己負擔不起,便照貓畫虎幹起了偷竊的把戲。除了在這個小區裏動手,也去附近的其他小區,因為這裏的人都比較有錢,而且大多數都得上班不在家,得手的幾率出乎意料的高。當然,他們也會在公交車上和火車站下手,但收獲要比入室盜竊小許多。

    其實這一片並不隻有他一個人吸毒,也不止他一個人入屋偷東西,但因為貓頭吸毒時間不算長,盜竊次數也很少,所以經驗並不算足,才這麽輕易的被萬永坤他們拿下。

    胖盛聽完他的供述,隨即開口問道,“你是說除了你之外,還有許多跟你一樣吸毒的人,也幹這一行?”

    “對啊,除了我,還有七八個呢,他們都比我幹的壞事多,所以你們千萬要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我真的沒有參與販毒啊!兩位大哥,求求你們了……”貓頭臉漲得通紅,急著替自己洗清嫌疑。

    萬永坤心中的怒氣早已平靜,而且眼前這個蟊賊這麽老實,幾乎是不打自招,反而安慰道:“這個你放心,我們警方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如果你真的隻是偷竊沒有販毒,我們也不會隨便送你去蹲號子的。”

    聽見萬永坤的話,貓頭長長舒出了口氣,看來著實被嚇得不輕。他現在這麽瘦弱,就是由於近期吸毒而又營養不良導致的,偷來的錢想必都全部拿去購買毒品了。

    “貓頭,現在我們可以給你一個機會,讓你將功折罪,說不定還能減輕處罰,你願意不?”萬永坤明知故問地逗他,該說的話還是要說的。

    那個貓頭巴不得有這樣的機會,自然是欣然應允。

    “那好,實話跟你說,我們是北亭偵探社的偵查員,你如果願意,就做我的內線,到時候案子破了,保證給你立功、還給你物質獎勵,怎樣?有興趣沒……”

    萬永坤當然知道這立功之類的自己做不了主,但還是要先鼓勵鼓勵這家夥,免得他臨陣脫逃了,現在貓頭已經掌握在了自己手上,就得讓他自願幫助北亭偵探社。

    他們靈機一動,要貓頭做的事情其實很簡單,就是帶他們去貓頭跟其他吸毒人員經常聚集的窩點,然後貓頭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依然和吸毒仔們混在一起,並且替他們介紹給吸毒仔,假裝萬永坤跟胖盛也是吸毒人員。

    貓頭很快便同意了,帶著他們離開小區,來到了不遠處一家小型加工廠的廠房之中,要說這些吸毒仔的生活的確不容易,錢都換了白粉,隻能在這種漏風的地方棲身,真是何苦呢!

    有了貓頭的引薦,萬永坤跟胖盛順利的潛入了工廠當中,做這些臥底的事,他倆現在已經是老手了,最近兩年又經常跟毒品案子打交道,對於裏麵的道道還算清楚,也就輕易躲過了別人的目光。

    在那家工廠裏,聚集著八九個吸毒人員,他們都蜷縮在一間相對完好的廠房當中,碩大的玻璃窗有些破損,也正是靠著這麵窗戶,躲在外麵的萬永坤和胖盛才能夠畢竟清楚地看見裏麵的一舉一動。在這幫人當中,有個霸氣外露的男子,個子稍微高些,坐在前方的舊沙發上麵,似乎地位要高一些,貓頭之前悄悄告訴他們,個子最高的那位便是他們這幫吸毒仔的頭目。

    四下查看,萬永坤並沒有發現有小孩的蹤跡,他們此行的直接目的是找到童陽陽,但這個地方聚集著一堆男人,根本沒有童陽陽的任何蹤跡。其實,在來這個窩點之前,萬永坤也問過貓頭,貓頭很確定他從來沒有見過其他吸毒人員帶著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出現過,他所見到了每天都是這幫男人。

    當然,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慎重起見他們還得親自確認一下,萬一貓頭撒謊呢?

    既然確認童陽陽不在這兒,貓頭也並不知情,基本說明這幫吸毒仔跟童陽陽失蹤案無關,是不是也說明近期發生的盜竊案也和童陽陽失蹤案沒關係呢?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個已經六歲的小女孩究竟去了什麽地方,總不能憑空消失吧!

    當然,暫時找不到不見得是壞事,萬永坤可不想在這裏突然瞧見小姑娘的屍體,別跟前麵四位死者那樣就好,畢竟找不到就還有活著的希望。

    過了一會,那高個子站起身,開始說話,因為隔著點距離,又被玻璃窗擋住,他們聽得並不清楚。不過還好,貓頭在裏麵應和著,待會等他出來自然就知曉了。現在看那男人的樣子,似乎是在慷慨激昂的部署每個人的工作,點到誰的時候,誰就慢悠悠地站起身,等高個子講完又似懂非懂地坐了下去,包括貓頭也是如此這般。

    既然聽不見,就留下能看見的東西吧!

    萬永坤再次拿出手機拍照,他手機的像素沒問題,剛剛在樓道裏誤啟用了閃光燈,這次格外小心,即便在戶外,也特意先把閃光燈給關閉了。工廠裏有近十人,若是驚動了他們,憑借自己跟胖盛兩個,肯定打盡,那可真壞事了,偵破的原則之一便是寧丟誤醒。

    找準了角度,萬永坤拍下了高個子男人的頭像,還算清楚,便直接發到了李一亭的手機>剛回到北亭分社,李一亭就收到了這張照片,他本沒有特別在意,隨便瞅了眼,而沈明月不知何時來到了他後麵,偷眼瞧了一下,便激動地把手機搶了過去。

    “幹什麽呢?嚇我一跳,你這鬼精靈!”李一亭好笑地道。

    “咦?真是巧了。”沈明月反複觀察了一番,非常確定地把手機橫在眾人眼前說道,“我知道他是誰,這個人我不久前見過,他就是我們在猴島景區裏碰到的混混頭目!”

    到目前為止,他們還不清楚,這個混混頭目的名字叫二日,在這個片區可是個“大名鼎鼎”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