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血族忠犬管家vs神明大小姐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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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澤文躺在病床上,左手打著石膏,纏繞著厚厚一層繃帶,右腿也裹得嚴嚴實實,被吊在空中。
電視機裏還在播報著前兩天的新聞——
“關於瞿溪縣鳳鳴山突發的異象,有關部門還在調查中,疑似受前兩天的沙塵暴天氣影響……”
給路澤文換藥的小護士正在兌藥水,掃了一眼電視屏幕,忍不住和值班的小夥伴小聲嘀咕吐槽:
“聽周圍的村民說大半座山頭都移平了,山上的樹也被人砍倒不少,樹樁上還有動物的抓痕,明顯就不是沙塵暴能做到的……”
另一個小護士正在取繃帶:
“害,我還聽有些村民說,看到了全身是毛的怪物,三頭六臂,移動速度飛快呢……”
查班的護士長正好帶權酒一行人進屋,聞言語氣微沉,抬起指節用力敲了敲病房門:
“上班時間不要閑聊,沒有依據的事情不要亂說,這些事情不是我們這些小百姓能夠議論的。”
小護士被當眾批評,吐了吐舌頭:“知道了。”
她專心吸取手中的藥劑。
護士長指著病床上的男人:“文先生,你的朋友來看你了。”
路澤文仰躺在病床上,掀起眼皮子看了一眼,正好和權酒對上。
克裏斯來到床邊:“怎麽回事?”
路澤文看向幾個小護士。
路之遙:“你們先出去。”
小護士猶豫:“可是到換藥時間了……”
路之遙:“他命硬,死不了。”
護士睜大眼睛,這幾個人真的是文先生的朋友,而不是仇人嗎?
等護士離開,路澤文才開口:
“你們再來慢點,就能直接給我收屍了。”
權酒沒看見蘭斯的身影:“蘭斯人呢?”
路澤文臉色微不可見一凝。
權酒心底微沉,做了做壞的打算:“你不說話是什麽意思?”
路澤文周身氣壓低沉,良久,終於開了口:“他在無菌病房裏。”
權酒見到蘭斯的時候,差點沒把人認出來。
男人雙眸緊閉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滿了管子,短短一周時間,他臉頰兩側的肉就凹陷下去,唇瓣泛白,沒有一絲活人的生氣。
若不是呼吸機上的數據還在穩定跳動,權酒一度懷疑他已經死了。
隔著玻璃窗,護士長同他們解釋:
“表麵上看,是文先生的傷勢更重,可實際上,這位藍先生受的是內傷,大腦,心髒,脾腎全部受損嚴重,身體還嚴重貧血……
剛到醫院的時候,我們還差點報警,結果他像個沒事人一樣,背著文先生到急診室找醫生,我們都沒看出他哪裏有問題,可就是當晚,他就腦出血進了急診室,兩天下了六次病危通知書……”
為了躲避狼人族的追殺,路澤文和蘭斯都用了假名,深山小縣城裏的醫院係統還沒有全國通網,正好讓路澤文幸運糊弄了過去。
權酒也通醫術,開口問道:“除了內出血,他還有什麽問題?”
護士長歎了一口氣,斟酌道:
“哪裏都是問題……其實這麽重的傷,換作其他人早就……唉……隻能說他生命力太頑強了。”
她沒說完的是,很多時候頑強也沒有用,他雖然活著,可一直沒有醒來的征兆,同植物人無異。
權酒去找醫生,拿了蘭斯的病例,隻是粗略掃了幾眼,她就明白護士長剛才未說出口的潛台詞。
“不愧是狼人,這身體素質也是絕了……”她感慨道。
換做一個普通人類,恐怕還沒將路澤文送到醫院,半路上早就掛了幾百次。
她盯著“左手臂粉碎性骨折”幾個大字,眸光深了深。
回到病房,護士已經給路澤文換好了藥,小護士盯著路澤文俊逸淡漠的臉,臉色微紅,眼底流露出自己都沒察覺到的淡淡傾慕。
聽見權酒的腳步聲,小護士像受到驚嚇的鳥兒,急忙收回目光,裝作若無其事。
嘖。
權酒看了一眼禍害人而不自知的冰冷男人,轉頭看向小護士:
“辛苦了,你先出去吧。”
小護士還在為剛才的偷窺心虛,急忙點了點頭,收拾東西離去。
等房門關上,權酒一針見血道:“蘭斯給你喝他的血了?”
醫生說,蘭斯有失血過多的症狀。
路澤文:“他就算願意給,我也不敢喝。”
狼人血專克血族。
他要是喝了,估計現在屍體都發臭了。
路之遙眼底若有所思:
“蘭斯應該是用了狼人族的血契,狼人族的部分陣法需要用血做引子。”
他沒有說完,權酒卻猜測出了大概。
瞿溪縣離醫院幾百公裏,狼人並不會瞬移,蘭斯身受致命重傷,帶著昏迷不醒的路澤文翻過重重山林,還要一路躲避狼人族的追殺,逃到幾百公裏外的醫院,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估計他是用了特殊陣法,躲避了狼人族的追蹤。”克裏斯輕聲道。
路澤文抬眸看向權酒:“聽醫生說,你會一點醫術?”
她是神明,普通醫生做不到的事情,或許她能做到。
權酒看著神色平靜的路澤文,試圖從他臉上看到一絲難過的情緒:
“我救不了。”
她故意誇大蘭斯的病情。
可讓她失望的是,路澤文依舊神色淡淡,沒有任何異常的情緒波動。
男人一身藍白條紋的病服,後背靠在床頭,聽見她的話,遲緩反應了兩秒,輕輕垂眸,纖長濃黑的睫毛遮擋住他眼底的神色:
“這就是活該,早就說了讓他走。”
他語氣輕緩,仿佛在點評陌生人的故事。
他手下的人,隻有死了才能擺脫他的控製,重獲自由。
唯獨蘭斯是例外。
他主動放他走,給他自由,還倒貼了十幾個億,可偏偏狼人就是一條筋,怎麽也趕不走。
權酒一直覺得人都是感情動物,相處了二十幾年,路澤文好歹對蘭斯不同。
“你當初為什麽放他走?”
路澤文:“蘭斯已經慢慢脫離我的掌控,一把生鏽的刀,我留著何用?”
在他的認知中,世界上隻有兩種人。
一種對他有用,一種對他無用。
蘭斯以前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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