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九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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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這般,霜獒載著百靈飛行四個月到達北之界邊緣。

    “出來吧,雪域有雪域的規矩,本尊絕不能越出雪域半步。”

    百靈不解:“聖地有規矩,雪域有規矩,無人管轄區有規矩,你們這規矩是誰定的呢?”

    “這是千萬年留下來的規矩,隻要有誰打破規矩,下場必是魂飛魄散,永世不得入輪回道!”

    “如此嚴重?”百靈若有所思,這天地似乎並非是她所看到的那樣啊,似乎總有那麽些超越常理的人在執行著某些秩序。

    從霜獒的嘴裏爬出,剛一站定,百靈差點笑抽過去,“哈哈哈,你怎麽成這樣了?”

    在癢癢丹的折騰下,霜獒原本那雪白的皮毛已經全部被揪光,成了一隻光溜溜的怪物?

    還真是人靠衣裝馬靠鞍,這霜獒脫了那一身皮毛就變成別個猥瑣靈獸,如果誰還敢說這是那威風凜凜的霜獒,百靈都跟她急,

    霜獒對著百靈怒吼:“該死的人類,本尊如此,皆是拜你所賜!”

    “對著你那胃液,我也很惡心好吧。”百靈揮出自己的五千中品靈石,三分之一的丹藥和三顆靈果在霜獒麵前:“那麽,我們就此別過?”

    “等等,本尊說的是你所有的靈石。”

    “我這不都給你了嘛。”百靈不解。

    霜獒一揮手,自百靈胸前的戒指裏拿出三十顆下品靈石。

    百靈猛地想起這是慕幀送給她的那些,“連這都看得起?”百靈憤憤的離開。

    雖然這霜獒發過誓,但是她還是需要趁身上的光罩還在的時候盡快離開這北之界。

    百靈試了試想飛上天空,可是試了無數次都無效:“這飛行技能怎麽隻有著急的時候才有用?”

    無法飛行,百靈將風影靈術發揮至極點。

    行走在陸地與天空畢竟不同,在瑾漪帶著他們飛的那半年,遠遠的看到暴風雪的位置都會急速避開,而百靈就沒那麽幸運了。

    雖是即將到達北之界邊緣,溫度比之北之界極北處那也是好了千百倍,可是當黑壓壓的漫天飛雪灑落的時候,她還是感受到了一種末日盡頭的恐懼。

    足有十二級的暴風雪,自四麵八方吹來!

    屋漏偏逢連夜雨,在暴風雪即將裹向她的時候,綠色光罩漸漸散去。

    “老天啊,你是故意的吧?”

    百靈再多的言語都淹沒在暴風雪中。

    凜冽的寒風夾著漫天飛雪,肆意破壞,天地之間白茫茫的一片,辨不清東南西北,分不明天上地下!

    饒是百靈金丹期的修為,依舊被大風雪撼動,在空中失了平衡。

    那無情的冰雪的攻擊力並不小,將她在空中肆意放風箏,全身上下,無一處不疼痛,無一處不冰冷。

    在狂風暴雪中整整掙紮了半月,百靈才身心疲憊的掉落在地麵。

    全身上下冰冷的沒有一絲知覺,呼呼的狂風依舊在耳邊不絕,灰沉的天空急速飄灑著漫天的白雪,一人仰麵倒在這茫茫天地,胸口是那封永遠捂不熱的休書,百靈突然就忍不住落淚,心口是說不出的悲寂淒涼。

    是否她死在這裏都無人知道?

    不,在世人眼裏,她已經是一個死人!

    她不能死,她不能就這麽窩囊的死去!

    顧不得那許多,擦掉眼淚,麻木的爬起,拖著疲憊的身子趕路。

    還好,她沾了萌兒的光,趕路的半個月連外圍的生物都不曾攻擊於她。

    半月後,她徹底走出了北之界。

    當越過那道線時,她虛脫在地,苦澀的看一眼自己開洞的鞋子,和滿身風霜的狼狽。

    這半個月,她沒時間清理自己,鞋子跑爛無數次,隻能匆匆的用法術修補一下繼續上路。

    九死一生後,總算是活著出來了。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龍君澤你識人不清,害姑奶奶倒黴,見了你,姑奶奶一定生吞了你!”

    百靈大呼一聲,一時,駐紮在北之界邊界的北水國穿著臃腫的士兵都仿佛是見了鬼。

    百靈以為出了北之界便安全了,不曾想,她還沒站定,便被北水國的士兵抓了起來。

    北水國害怕有靈獸闖出,所以防守極嚴,但百靈覺得,他們也就是欺負欺負她這個小金丹,若是有大乘期的強者走出,他們還不是慣例問兩句就放行?!

    經過三天三夜口若懸河的驗明正身,百靈才被放了出來。

    她分辨一下方向,踏上前往北水國城池的路。

    北水國地處大陸最北邊,緊鄰北之界,這裏常年狂風肆虐,冰雪封滿城。

    急速行走了兩月,越過北水國極北的數千個人煙稀少的村落,百靈進入了北水國最大的兵器城。

    兵器城主要交易各種武器,攻擊型、防禦型隻有你想不到,沒有這裏造不出的。

    北水國主要靠豐富的礦產為生,這裏有著大量的稀有礦產,有打造武器最好的材料,也有大陸最好的煉器師。

    因此,這兵器城雖在北水國極北,氣候惡劣,環境極差,卻素有北水國脊背之稱,是北水國極重要的一個城池。

    為了尋得一把稱心的武器,其餘四國的人也是蜂擁湧入。

    這裏的氣溫常年處在潑水成冰的狀態,人們身上都是保暖的獸服,頭戴獸皮製成的皮帽。

    所以,百靈這十萬年的赤狐披風披在身上,行走在這裏並不突兀,但卻足夠引人注目。

    吸引人注目的原因有二,一,百靈身上這赤狐披風實在太過精美華麗貴重,能引起這裏所有人的垂涎。二,百靈這容貌與這裏粗壯的婦人比起來實在是反差太大。

    她一身灰色素衣外,套著這赤狐披風,長發用灰色絲帶隨意挽在身後,雖沒有半絲華麗打扮,卻也是極出眾,極美的。

    看著路上穿著醜陋,狂野粗壯的男人們對她露出垂涎的模樣,百靈也意識到自己如此似乎有些與這裏格格不入,一個不慎會被這裏粗野的男人抓了當個壓寨夫人!

    百靈來到一個無人的角落,用法術將自己的容顏幻化成一個粗壯的男人,並去成衣店購買了一身當地的獸服穿在身上,一頂大帽子沉甸甸的扣在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