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買下舊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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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娘子,哎呀聽說何娘子在南街那邊又擺了一個攤兒,這生意真是興隆啊!給我也來五文錢的串串香!要新出的番茄鍋的!”
陶大娘做牙婆做久了,一來就是一連串的吉祥話。
得虧她平時就是幫人租賃、買賣房屋和鋪子,要是做媒人,還不得把醜的誇的跟花兒一樣。
何湘雲手上一邊忙碌一邊道,“陶大娘要吃串串,還要什麽錢呀,送你算了!陶大娘,我家的店鋪找的怎麽樣了?”
“錢還是要給的,咱一碼歸一碼。除了吃串串,我就是為了跟你說鋪子的事的!上回找的三個你不是嫌棄位置不好就是太小,這回我可是給你找了個大的,保準整個雲陽縣沒幾個比它更大的了,就怕何娘子你嫌棄太大。”
太大?
“陶大娘該不會給我找了個酒樓吧?”
陶大娘哈哈笑道,“不是酒樓,不過也差不多了。是個大客棧,雲客來知道嗎?”
何湘雲當然知道,就那客棧老板請不起人,自己也懶的不行,全縣最髒最差的那個客棧,也就謝宴這種外地人上當去住。
它終於要堅持不下去了?
“那雲客來啊,取了個好名字,可那人不會打理啊,生意早就不行了。要我說,早早的就該賣掉,老板就是不肯。
這不,總算撐不下去了,他們呀打算卷鋪蓋回老家,那麽大的客棧,賣了也能回點本錢,回老家過過小日子。
怎麽樣何娘子,這回夠大了吧?”
何湘雲確實想買鋪子,不過起初想的也就是大一些的店麵,沒想過買二三層的酒樓。
雖說這是客棧,但隻要改一改就能當酒樓,樓上的客房全改成雅間就行了。
那時候不敢想是手上錢不夠富裕,雖說有一百多兩,可買了鋪子以後還得過日子吧,還得買做串串、涼皮的原材料吧,哪兒哪兒都是錢。
可謝宴的家裏人又買了涼皮方子賺了兩百兩,何湘雲頓時對雲客來起了心思。
“我還真想去看看這個雲客來!咱們這就去吧!”
“我也去!”謝宴又想跟著。
說起來,他當初算卦算的就是雲客來,瞧瞧,他算的多準,進了雲客來好事紛紛來,何湘雲又要盤店,多深的緣分啊!
雲客來老板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
中年人頭發稀疏、形銷骨立,剛才在來的路上,何湘雲聽陶大娘說,原本那是個頭發濃密、中年發福的胖子,很有福氣相。
瞧瞧都被生意愁成了這樣,真難啊!
“我這客棧,當初買的時候花了一百八十兩,再加上屋裏的裝修、桌椅板凳,怎麽也得一百兩銀子,我隻賣兩百五十兩都是便宜賣了!”
他要回老家,屋裏的東西肯定都不會帶走。
何湘雲用手帕蘸了些水,往桌子上一擦,髒的手帕立馬變了顏色,桌子也露出原本的木色來。
“桌子髒成這樣我們怎麽用,就算用也得刷洗下來一層皮!還有別的地方,到處都是灰塵,有的還缺胳膊少腿的,找人修還得花錢呢!二百兩,多了沒有!”
客棧老板咬死了兩百五十兩。
何湘雲扭頭就要走,“我最多最多給二百二十兩,再多您還是找別人吧,也許有傻子願意多花些買這麽個破客棧呢。”
實際上,客棧老板已經放出去消息好些天了,來看的人多、願意買的人少。
願意買的人裏麵,出價最高的也就二百兩,跟何湘雲起初給的價格一樣,甚至還有一百八十兩的。
他也知道屋裏的東西損壞嚴重,可就是想多收回點搬本錢嘛。
“行吧行吧,何娘子年紀不大,做生意比我強多了!那就二百二十兩!”
何湘雲手上的有三百兩的銀票,一張二百兩的、一張一百兩的。
讓顧離去跑個腿,那一百兩那種兌換出二十兩現銀來,去衙門修改下客棧的契書,這客棧就是她的了!
唉。
摸摸又扁了不少的荷包,都快趕上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不過縣城裏總算有了個正式的鋪子,這客棧後頭還有個小院,是客棧老板一家人生活的地方,他們也算有個落腳地。
拿著新出爐的契書和鑰匙,客棧老板說他們今天收拾東西、明天就能搬走。
何湘雲也去通知了孟大娘。
“孟大娘,我把雲客來客棧給買下來了,回頭把那邊收拾收拾就是咱們的店鋪了。你這邊可以跟房東說一聲定個日子退房,搬去那邊的後院裏住,不管做涼皮還是什麽,都更好一點。”
這房子破爛的不行,刮風下雨的,肯定外頭下大雨、屋裏下小雨。
雲客來髒是髒了點,但房子質量比這好多了,孟氏母子既少了份花銷,還能有好點的地方住。
“孟大娘,你也知道那客棧髒成什麽樣,你們過去給我當免費的看店的、還幫我打掃,我覺得自己都是占大便宜了!不行,我必須多給你一份工錢才行!”
“你這孩子,那是你占便宜,是我們占便宜了才對。”
她以前洗衣服的時候,明明洗得很幹淨,卻多得是雞蛋裏挑骨頭的主顧,非要比原本說的要少給些錢。
孟氏性格柔弱,隻是為母則剛,吃了不少虧,還是頭一次見到非要硬多給他們錢的。
“我不管!開店以後還有的是孟大娘需要幫忙操勞的地方,你要是不要,我都不能安心讓您幫忙幹活了。”
何湘雲說的也是實話,孟氏母子要住在店裏,肯定除了做涼皮,也要幫忙打掃、看店之類,確實要更辛苦些。
好說歹說,總算讓她同意進店後,每個月除了涼皮外,多給一兩銀子的報酬。
至於一兩銀子太少,等店門開了看看生意情況再給包紅包就是了。
這會兒許諾的太多,孟氏更不肯要了。
解決這兩件事後,回到攤子何湘雲就把盤了店的事告訴其他人。
“店都有了,咱們也是時候買幾個下人了。”
結果話剛出口,就遭到了羅扇這個小財迷的反對。
“娘,咱家那麽多人,大不了自己多幹點活,請什麽下人啊,太浪費錢了!”
花二百多兩買個客棧她就不說了,畢竟這是買不是租,要不是雲客來確實破,更加不止這個價錢,再肉疼也是必須出的錢。
可買了下人每個月要發月錢吧,最重要的是還會搶活幹。
活下人都幹了,她還幹什麽賺零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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