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不識字會吃虧

字數:1379   加入書籤

A+A-


    根據春桃說的,每人做兩套,李紅豔算了下布的錢,再加上工費,道:

    “姐,一共是一千七百零八文,您給一千七百文就成,以後您常來照顧我生意!”

    一共十二套衣服,才一千七百文,也不貴。

    春桃問道:“這得什麽時候能拿到?”

    因為,春桃攏共做了十二套衣服,所以,得三天以後才能拿到。

    白天隻有她娘一個人在做衣服,李紅豔白天還要看店,隻有晚上才能幫忙做衣裳。

    春桃點點頭,三天也行,就三天而已,不急。

    春桃給完錢,李紅豔給她寫了張字據,上麵衣服布料、顏色、尺寸、件數,總價錢,以及時間都寫得清清楚楚。

    絕對沒有糊弄的意思,到時候憑借紙條拿衣服。

    要是春桃自己來,不帶紙條也沒事,隻是防止別人冒充代拿衣服,把衣服給了別人,就麻煩了!

    做生意,還是要小心些才是。

    春桃沒想到李紅豔一個姑娘家還會寫字。

    被春桃盯得有些不好意思,李紅豔解釋道:“做買賣要記賬,還要跟人對賬,不識字會吃虧。”

    說著,李紅豔好像想起了什麽,跟春桃解釋起字據上寫的是什麽。

    春桃當然看得懂。

    雖然從二十一世紀穿越而來,可這個世界的字意外地和二十一世紀的字一模一樣!

    這倒給春桃省去了很多麻煩。

    隻是,她身旁的三個小家夥一臉迷茫地看著她手裏的字據,對這一長串文字露出茫然的表情。

    這擱現代,他們就是文盲!

    雖然這裏讀書的人很少,但是,會識字要方便很多。

    就像李紅豔說的,做買賣不識字會吃虧。

    就如這張字據,要是她不識字,李紅豔在上麵克扣布料,她也不知道!

    瞬間,春桃心裏萌生一個想法,一定要教孩子們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