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前因後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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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成和的情況比較複雜。
首先他的年紀並不是像外表看上去這麽大,別忘了他可是有著二星的偽裝天賦,現在的模樣其實隻是一種偽裝,不然和林正平爭吵的時候他也不會說自己還能活好幾十年。
另外他其實是一個通緝犯,一個坑蒙拐騙甚至殺害自己父親的通緝犯。
剛剛夏旭對其所說的那些就是從觀音像的背景故事中看到的。
當然,有一定的腦補擴充與誇張,簡介雖然著重描述了觀音像這個漏的來龍去脈,但整體說的比較簡略,他合理推測擴充了一番,這才對錢成和造成了致命暴擊。
不過這倒也並非全是他言語的功勞。
錢成和當初賺了錢後能念及給爹買佛像就說明他對自己爹還是有點認同的,至少不是六親不認的程度。
後來的弑父行為可能也是惱羞成怒與衝動的原因居多,當然,隻是說緣由,總之同樣的畜生不如就是了。
如今他實際上是潛逃狀態,但是按照將死之人裏的劇情說法,這尊觀音佛像其實是他冒著被發現的風險回老家拿出來的,可是擺到現在的住處後又日夜受到心理煎熬,這才準備順手賣掉。
從他這些行為其實就不能看出他心中還是有自責悔恨,隻是一直在找借口逃避不願意麵對。
等到夏旭剛剛徹底揭開他那層遮羞布,讓他再也無法逃避,更得知自己父親的寶貝實則是替他保命的安宮牛黃丸,他一直自欺欺人支撐自己‘沒錯’的理由再也站不住腳,最終也就徹底崩潰了。
“……我買。”
過了許久,錢成和哭夠了,又或許是心如死灰了。
他情緒平複,艱難出聲,掙紮著直起上半身,神色恍惚落寞的從兜裏掏出了一張銀行卡:“這張卡裏應該有五十多萬,密碼六個六,不是用我身份證辦的,你可以放心取。”
他說完,將銀行卡緩緩放到地上,隨後不再看夏旭他們,如垂暮將死一般呆木緩慢的收攏起地麵上的觀音像碎片,手被嘩啦出一道道血痕也置若罔聞。
“這麽大方?”
夏旭不客氣的彎腰撿起銀行卡。
錢成和並未第一時間回應,沉默了一下,隨後才無神的開口:“能將十多年前的事情查得這麽清楚,你應該就是衝著我來的吧,反正這輩子大概也用不上了。”
“腦子倒是不笨,雖然猜測錯了一點,但結果是一樣的。”
夏旭拿出之前的筆記本和筆,一邊在上麵書寫著,一邊道:“可惜如果你想用這種方式減少負罪感那可沒什麽用,而且你不覺得有點自欺欺人了麽,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你試過溺水嗎?沉在水裏的人,哪怕是一根稻草都會不顧一切的抓住。”
兩人氣氛沉悶的交談最終以雙方的沉默告終。
“我更喜歡合法交易,不介意再簽個字吧?”
沒過一會兒夏旭書寫的東西也寫完了,將新寫出來的一份交易契約遞了過去。
錢成和沒有拒絕,在上麵簽了名,又直接用手上的血按下了一個指印。
不過他卻沒將筆記本還給夏旭,而是將那頁新簽的交易契約撕下來放進自己胸口的上衣內口袋,貼身壓了一下,隨後這才原模原樣的又寫了一份遞給夏旭。
夏旭收好本子,見錢成和沒有逃跑的意思,就先走到了夏雪身前,將手中本來用於刺激錢成和的那盒安宮牛黃丸遞了過去:“給,這是上次的謝禮,另外,我為剛剛的話道歉。”
“這是……”
夏雪有點不知所措。
剛剛她確實因為夏旭幫騙子說話感到非常氣憤,特別是這個人還是自己曾經幫助過的對象,那種委屈不值的憤慨簡直難以形容。
但夏旭的後續行為卻讓她明白事情和自己想的並不一樣,至少夏旭並不是真的站在老騙子那一邊的。
林正平主動幫忙解釋道:“丫頭,這安宮牛黃丸用來救治昏迷的病人有奇效,你之前說你爺爺腦溢血進醫院了吧,這種藥或許能起到作用。”
“這……我會付錢的。”
夏雪覺得為這點事情收人家東西不是很好,但自家爺爺的病顯然更重要,所以隻遲疑了微不可查的刹那就將盒子接了過去,牢牢的抱在胸口。
“錢不著急,病情不能耽擱,你還是趕緊給你爺爺送去吧,先問問醫生能不能用。”
夏旭搖頭笑了笑。
一聽這話,夏雪哪還能站得住,於心憂忐忑之中火急火燎的飛奔離開,不過走之前還是強行要了個聯係方式。
搞定夏雪,林正平又迫不及待的上來,眼巴巴的看著夏旭。
“老爺子你這我可不能白送了啊,小本買賣,看您老也不像缺這點錢的人。”
夏旭笑著調侃了一聲。
林正平這名頭可有點嚇人,星城古玩協會的會長,怎麽也不是個缺錢的主。
更何況安宮牛黃丸的價格其實也不是多麽離譜,海藍星沒有某個特殊事件導致的妖魔化炒作,安宮牛黃丸按照年份品相之類的真正成交價格也就幾萬塊,這種紙盒裝按照市價一萬多頂天了。
沒費多少功夫,林正平毫不猶豫的從夏旭這要了五顆,而且非要遵守承諾,按照整整三萬一顆的價格買。
“對不起,老板,我錯了,差點壞了你的大事。”
楊博文見夏旭已經和林正平談完,期期艾艾了一陣,帶著一臉無地自容的羞愧模樣走了過來。
自家老板很早以前就在找這工地老頭,而且對其罪行乃至是他手上佛像內的東西都了如指掌,想必是早就打算好逮住這老頭並且順便賺上一筆了,維護正義與賺錢兩不誤。
但因為他剛剛的衝動,這些差點就泡湯了。
尤其是知道安宮牛黃丸的效果後現在他都是一陣陣後怕。
畢竟這從觀音像內獲得的‘神藥’可是關係到一個林老子老伴和剛才那小姑娘爺爺的治療。
老板既然提前知道佛像裏麵有這個,那肯定是打算好買下來之後會贈予或賣給兩人的,那時候兩人的病情也能好轉。
可若是當時他真的將詐騙老頭直接趕走或者送進警局,恐怕這兩條人命就要因此而死了。
畢竟剛在這擺攤就被小姑娘找上門,還得知差點害死了人家爺爺,離開後肯定是連夜跑路,以後再想找到難上加難。
至於扭送警局,以那老頭的罪行妥妥的再也出不來,擺攤的東西就算不作為物證之類的充公也不可能落到他們手上,哪怕能通過某種渠道獲得也不知道要多久,一個中風一個腦溢血的哪能抗得住等。
“等等,老板一直強調的合法交易不會就是因為這個吧?”
楊博文突然想到無論是買佛像還是買佛像的時候老板都在強調‘合法交易’,要求簽署合同。
老板應該一開始也就沒打算放走詐騙老頭,肯定是要送到警局去的,虛與委蛇費了這麽大功夫買下佛像並且簽署交易合約恐怕就是為此而準備。
畢竟若不是事先正常交易好,等詐騙老頭進了警局這佛像說不定就會被算作贓物證物,再不濟也是老頭本人的資產,不可能給他們。
(最近四章寫的比較倉促,劇情框架沒弄好導致很多東西沒能及時交代,劇情反饋也挺不好,稍微改了一下,主要是敘述結構,再就是取消的楊博文質疑的劇情,其餘變化不大,各位可以選擇回看或繼續往下追更,不影響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