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朱允炆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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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爺爺真不是這樣的,孫兒沒有其他的想法,請皇爺爺明鑒……”

    “咱說什麽了?咱什麽也沒說呀,不是咱想多了,恐怕是你心裏有鬼吧?”

    朱允熥真有一種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的感覺……

    朱元璋又說道:“看你看中哪家的姑娘咱不管,給個名分也就行了,可你要知道魏國公家和咱們家關係親厚,他們在朝中地位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看了看朱允,又繼續說道:“所以對待魏國公府要慎重,徐達的女兒如果給的名分低了肯定不行,那會招人議論,說你不厚待勳貴,可如果給的名分太尊貴了,現在也不妥……”

    朱允熥明白徐達的女兒不是自己能夠隨便推倒的,不說給個皇太妃的位置,最起碼也要給個側妃的稱號。

    可是一旦要立側妃,就要給予金冊,這是宮廷裏麵的一件大事,不能馬虎隨便。

    而自己現在還在孝期,是不能大張旗鼓立妃的,否則就會引人非議。

    所以朱允熥硬著頭皮說道:“皇爺爺,孫兒現在隻想修身養性,幫助皇爺爺處理戶部事務,不敢想其他的,請皇爺爺不要誤會……”

    “對了皇爺,昨天夜裏孫兒碰到一件事情,令孫兒非常氣惱……”

    朱允熥趕緊岔開話題,要知道當一個長輩想要調侃你的時候,無論怎麽解釋都解釋不通!

    所以朱允熥就立即回到了正事上,把昨天夜裏燒死女嬰的事情對朱元璋講了。

    又把一份奏折放到他麵前,說道:“皇爺爺,昨天夜裏孫兒召來刑部尚書楊靖,和大理寺卿周誌清以及戶部的幾個官員,一起商議如何沒用對溺嬰的惡俗。”

    “這是我們根據大明律所得出的處置方法,想要把溺嬰之事寫進大明律中,以後就作為刑法的一條,還請皇爺爺過目。”

    一說到溺嬰,朱元璋的眉頭可立刻皺了起來,伸手拿起奏章打開觀看。

    一邊觀看一邊頻頻點頭,最後觀看完了,合上奏章說道:“這是你的意思吧?”

    朱允熥老實的回答說道:“回稟皇爺,是孫兒的意思,幾位大臣根據大明律法做了補充和校對,孫兒認為溺嬰已經不能稱之為惡俗,此等虐殺人命,視如螻蟻,未免太過歹毒!”

    “如果不加以嚴懲,倫常何在!況且一旦男人多女人少,不但影響大明人口的增長,還會出現百姓難以婚娶的狀況,這對於朝廷來說,不利於大明基業的安穩!”

    朱元璋點點頭,頗為認同的說道:“如今天下太平,隻要勤勤懇懇哪裏不能養活兒女?!他們溺嬰殺嬰實在說不過去!確實應當嚴懲!”

    又對朱允熥說道:“既然你有此想法,就照著做吧,從今日開始大明率就加上溺嬰一條!”

    “孫兒替天下女嬰,多謝皇爺爺大恩大德!”朱允熥喜悅的行禮說道。

    其實朱元璋同意並不意外,因為懲治溺嬰在曆史上是有的。

    在曆史上,明朝成化二十一年,因為陝西等地發生了極大的旱災,在其他的省份也出現了水災還有蝗蟲災害,甚至有些地方還發生了地震。

    所以成化二十一年可謂是禍事不斷!

    而這樣的災害必然導致百姓逃荒,民眾流離失所,餓殍遍野,人心惶惶。

    在這種情況下,成化帝下詔書請求文武百官和平民百姓都能夠直言,隻求能夠讓老天滿意,度過這場災禍。

    後來就對溺死嬰兒的事情做了批示,對於溺斃子女者加以重處,並且讓百姓移風易俗。

    而且清朝時期也三番五次的下令不許溺嬰。

    朱元璋又說道:“就連蒙古人都知道鼓勵生育,對溺殺女嬰的人要嚴懲,咱要是連他們都比不了,那還做什麽皇帝!你做得很好!深得朕心!”

    朱允熥行禮說道:“多謝皇爺爺誇讚!皇爺爺是聖明天子,蒙元自然無法相提並論!”

    其實元朝就有律法保護女童不受傷害,而且還很嚴厲!

    在《元史·刑法誌》中記載:“諸生女溺死者,沒其家財之半以勞軍,首者為奴”。

    也就是說如果敢溺死女嬰,那麽家產的一半都要收歸朝廷,用來勞軍,並且一次溺嬰,那麽你就要終生為奴,從此之後不得自由。

    要知道一旦打入奴籍,就會成為奴婢,甚至直接成為奴隸!

    那這輩子,甚至幾輩子都難以翻身!

    所以元朝對待溺嬰製定的律法要比朱允熥製定的厲害得多了!

    與之相比朱允熥就算是溫和的了!

    因為元朝根本不給你二次溺嬰的機會!

    並且還記載到“諸為子行孝,輒以割肝、封股、埋兒之屬為孝者,並禁止之”。

    從此可以看出元朝對溺嬰這種行為做法是嚴重打擊的。

    所以朱允熥嚴格處置溺嬰,並不是不體恤百姓生存疾苦,也並不是如有些人認為他是變相逼迫百姓,而是有理可循啊!

    朱允熥迫不及待的說道,“皇爺爺,孫兒這就去把皇爺爺的命令告訴他們,把新印製的大明律加上此條,以後對待溺嬰就會有律法可以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