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兩百斤的“吳彥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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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主任見林楓清楚裏麵的規則了。

    他臉上露出開心的笑容,說道:“既然這樣,那你錢帶來就可以簽合約了。”

    他已經把林楓當做是冤大頭,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妄想著來這裏賭一把,投機發財。

    這淩晨午夜檔不止多少人接手過,都沒搞好。

    這姓林的年輕人想搞好這個垃圾時間段,簡直是癡人說夢。

    他才不管這年輕人的死活。

    兩百多萬進來,他今年的年終獎金至少能多出十來萬。

    林楓說道:“錢我帶來了。”

    “那我們去法務部那邊,簽合約吧。”周主任站起來,想要催促林楓趕緊簽約,把這筆錢搞進來。

    “慢著....”林楓叫住了周主任。

    周主任看著林楓。

    林楓說道:“今天可以簽合同,隻不過我想在合約加上一條。”

    “你想加什麽?”

    “我想加上一條,如果雙方毀約,必須十倍賠償對方,而且每月的賠償標準要按第一個月的廣告費算。”

    “這.....”周主任愣住了。

    林楓這個要求他前所未聞。

    林楓笑了笑,解釋道:“周主任,我是生意人,承包這淩晨午夜檔就是為了賺錢,這兩百萬隻是我前期投入,後麵我還得砸不少錢來做節目經營,林林總總怎麽也得投入五百萬吧,可是萬一我把節目做起來了,你們電視台毀約,那我豈不是白幹了。”

    “所以,我想要在合約上加這一條,來保障我的權益。”

    周主任聽完林楓說的話,也覺得有道理。

    不過他才不信林楓能夠把節目做起來。

    就算做起來,前麵一兩個月也沒多少人看。

    第一個月的廣告費能有多少?

    周主任眼珠子一直轉,心裏在盤算著這筆賬。

    他能夠在電視台裏爬到這個位置,可不隻會在單位裏摸魚這麽簡單。

    這筆賬,周主任很快算清了。

    “行吧,就按你說的,加上這一條。”

    林楓站起來,麵帶微笑道:“那我們可以去簽合同了。”

    周主任和林楓來到電視台的法務部,在法務部的見證下,在合同上加上林楓要求的條款。

    林楓看了一遍合同,他自己這幾天也惡補過合同法,覺得沒有問題。

    於是周主任代表電視台,與林楓的銀河傳媒簽下了這一份為期兩年的承包合同,將海城市電視三台的淩晨時間段節目,以兩年一百九十二萬的價格,承包給了林楓。

    該時間段的節目由林楓的銀河傳媒負責,廣告收入所得,也歸林楓的銀河傳媒所有,電視台收取其中10的手續費。

    合同簽完後,周主任站起來向林楓伸出手。

    “林先生,祝賀你,祝你生意興隆,一本萬利。”

    林楓微微一笑,說道:“多謝周主任,承您貴言。”

    電視台的節目時間段順利承包下來了。

    林楓和胖子走出電視台,直接找了一家館子吃飯慶祝。

    桌上點了酒和菜,胖子舉起酒杯,敬林楓。

    “瘋子,我是佩服你,一言九鼎,真的把電視台的淩晨檔承包下來了,這一杯我敬你。”

    說完,他將杯子裏的酒一飲而盡。

    林楓也喝完杯子裏的酒。

    他笑著說道:“有錢賺,我為什麽不承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