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身陷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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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料,他雖這般喝問,那邢行卻如沒聽到一般,又兀地繼續低語。

    “因此,某等定下此計,終於成功綁得吳老夫人一行人,在把他們從隧道帶走之後, 某便讓慶善等人,繼續留在原地,觀察一下官府的動靜,看看他們到底有沒有能力來破案。”

    “某本以為,可能官府接下來,會命某為主審之人,那麽, 某當然可以睜一眼閉一眼, 將此案全部摭掩過去, 甚至最終斷它個妖魔作亂,亦是可行之操作。畢竟,隻要那吳老夫人一行人,被順利送往漢中,那某的任務也就算是完成了。隻是沒想到,李節度竟不按常理來做,不讓鳳翔府的官員來查辦此事,反而徑從汧縣城去把李夔給調了過來,擔任此案的主審之官。”

    “不過,某還是心存僥幸。因為就算是這素有名聲的辦案能手李夔,來親手查辦此案,這兩件案子疊加在一起,如此複雜詭異,此人卻也未必能破解得如來。到時候,若是此人丟醜無能,無法破得此案,那自然又是由某等前來接手。那時候, 某再來操控此案,卻亦是還來得及。”

    說到這裏,邢行臉上的表情十分複雜。

    “隻是沒想到,李夔此人,破案能力就如此高強,迅速地查明了方丈能慧的死因,又迅速地找出了玄敬等人的做案手段。某雖故作無知地參與此案,心下卻也不得不為李夔的破案能力而深感震驚。所以,在此案探查完畢後,某立刻悄悄放出風去,去知會慶善等人,讓他們迅速逃走,不要被官府抓到,結果沒想到,他們才剛逃走,那李夔又順藤摸瓜,找到了某等運吳老夫人逃走的隧道。至此,某終於知道, 如果不把線索斷掉, 李夔最終也會查到某之頭上。”

    “所以,某在當時, 就下了除掉慶善的決心。因為隻有他一死,某才能徹底安全,才能真正脫罪。於是,某才假裝追擊慶善等人,最終尋得機會,趁其不備,將他一舉斬殺。某本以為,慶善這般被殺,線索中斷,那李夔雖有辦案之才,卻也再找不到幕後之人了。卻沒想到,李夔從慶善傷口的細節之中,最終還是把某給找了出來,如此一來,某之被抓,亦是命數啊……”

    邢行長長地一歎,猶在滴水的臉上,滿是懊惱之情。

    一旁的行軍司馬趙之度冷笑道:“這麽看來,你除掉慶善,倒還真不如令他被抓更好呢。說不定,官府一時糊塗,反而沒查出甚事來,豈不是正好讓你蒙混過關麽?”

    邢行聽了這話,又是一聲苦笑。

    “哪有這麽容易,若慶善落在官府手中,那諸如虎豹戲春,諸如淩遲刀剮等種種酷刑實施下來,亦是由不得他不招,某卻是不敢冒這般風險……”

    聽?邢行之語,李夔眉頭一皺,心下卻是兀的歎息不已。

    讀過刑史的他,當然知道,所謂的虎豹戲春,所謂的淩遲刀剮,到底是指什麽。

    虎豹戲春,這個刑法聽起來非常喜慶,實際上卻非常殘忍,甚至比淩遲都要慘,看名字這個刑法裏麵有兩種動物,實際上是用貓代替了老虎,用老鼠代替了豹。行刑之時,將犯人的衣服脫去,一絲不掛,而後將其放入巨大的麻袋中,隻剩頭部露在外麵。一切準備好後,往麻袋裏扔入老鼠與貓,最後再向其中拋入點燃的炮竹,受驚的貓鼠會撕咬亂跳,還有爆竹的傷害,此種痛苦大家可以想到。而且刑法還不會就這樣結束,等到時間差不多了,囚犯就要被拉出來,在其傷口上淋灑大量的鹽水。最終讓犯人在巨大的疼痛與器官衰竭中痛苦死亡。

    淩遲也稱“陵遲”,俗稱“千刀萬剮”。就是把活人一刀一刀的割死。據說早在南北朝時期就有了此刑法,將淩遲作為正式的刑罰、作為法外之刑,始於五代。據陸遊記載:“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淩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聽猶存。”南宋時期淩遲被明確的列入刑法,成為同斬刑、絞刑等同等列的死刑名目,並一直為後來的王朝所沿用至清朝滅亡。

    據曆史記載:“淩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完膚,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髒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也是是淩遲的方法是用極其鋒利的小刀切割全身的皮肉,讓全身沒有一點完好的皮膚。然後割掉生殖器,挖出內髒使其斃命。人死之後連骨頭也要被切碎。據曆史記載有些受刑者身上被割得皮肉盡無隻剩白骨了,嘴和眼睛都還在動;內髒都被挖出來了,痛苦的呻吟聲還沒有停止。其殘酷程度可想而知。

    曆史上以淩遲處死的人中,最為有名的要數明朝名將袁崇煥。

    袁崇煥是明末著名軍事統帥。字元素。廣西藤縣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天啟二年,袁崇煥被破格擢為兵部職方司主事,深為大學士、薊遼督師孫承宗之倚重。修築關外重鎮寧遠城,進兵備副使,再進右參政。在其後的寧遠之戰中袁崇煥拒絕執行高第撤守關內的命令,刺血為書,激勵將士,誓死守衛寧遠孤城。大敗後金十萬圍攻大軍,炮傷努爾哈赤,贏得明朝對後金作戰的第一次勝利。朝廷擢其為右僉都禦史、遼東巡撫。時魏忠賢遣其黨羽劉應坤、紀用等出鎮遼東,他抗疏進諫,未被采納。其後不久,後金兵渡鴨綠江南下,他采取積極戰略,遣將修繕錦州、中左、大淩三城,破後金主力,取得寧錦大捷。戰後終因不附魏忠賢,被其黨所劾去職。

    明熹宗駕崩之後,崇禎帝即位,袁崇煥也被重新起用。崇禎元年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袁崇煥剛到禦遼前線,即遇上了駐寧遠的士兵因長期缺餉而嘩變。他當即單騎入營,懲治了貪虐的將領以撫軍心,又將兵變為首者梟首示眾,以嚴明軍紀。為了從根本上穩定軍心,他連連上奏,要求朝廷發餉濟遠。崇禎帝一聽,對袁崇煥的十分信任頓時減去三分,雖然勉強發去了軍餉,但心中卻開始懷疑袁崇煥恃邊逼餉以充私囊。不久,又傳來了袁崇煥擅殺皮島守將毛文龍的消息。崇禎帝接到袁崇煥的奏疏,心中十分惱怒他竟敢不經聖裁擅殺邊將。崇禎二年十月,皇太極率大軍避開袁崇煥的防地,從蒙古繞道入關,由於薊州一線邊防鬆弛,使得清軍輕易攻破,很快便會師於遵化,直逼京師而來。袁崇煥得知清軍入關的消息,心急如焚,立即親率精銳部隊,馬不停蹄,急赴京師救援。他們趕到北京城外,與圍攻廣渠門的清軍交鋒,一場惡戰,清軍敗退。崇禎帝在城內得知袁崇煥援軍已到,十分驚喜,連忙發餉犒師,並命各路勤王軍統歸袁崇煥調度。袁崇煥擔心所部日夜奔馳,馬卒疲怠,請求入城休整再戰。但遭到了崇禎帝的堅決拒絕,隻好移師城外駐防。皇太極見又遇勁敵袁崇煥,心中又恨又怕,決定利用崇禎帝多疑猜忌的性格,借崇禎帝之手除去心頭大患。他首先假擬了兩封所謂的“密信”,讓部下有意“丟失”在明軍經常出沒的地方,信中以自己的口氣約袁崇煥私下議和。此信一傳開,京城中人心惶惶,怨謗紛起。那些往日與袁崇煥有隙的朝臣也趁勢“誣其引敵協和,將為城下之盟”。崇禎帝正在半信半疑之際,兩名從清營中逃回來的宦官又報告說在清軍中親耳聽見將士議論,稱袁崇煥已與清主和議,不久將不戰而獻北京。崇禎帝至此深信不疑,當即傳令袁崇煥入見,趁其不備將他逮捕下獄。

    崇禎三年八月十六日,以“謀叛欺君罪”將袁崇煥淩遲處死。押赴刑場後,劊子手尚未下手,北京圍觀百姓即撲前生咬其肉,直見內髒。之後亦爭買其肉,以下酒泄憤。一代忠良竟然落到如此悲慘的境地,似乎也正應了那句伴君如伴虎的古訓箴言。

    李夔知道,這樣殘酷的刑罰若要施行,那慶善必會在巨大的恐懼下,供出幕後之人為邢行。這是邢行所絕不能同意的。

    所以,在李昌符下定決心去抓慶善等人,作為不良帥的邢行,就隻有一條路可走了。

    那就是,找到慶善,並偷偷的殺了他。

    不然的話,無論是放走慶善,還是由李夔來抓到慶善,邢行本人都是死路一條。

    一時間,整個大堂之中,又是一片靜默。

    在這沉默之中,這時的李夔,卻忽然由抓捕慶善,轉而想到了另一件事情。

    那就是,在這個古代社會裏,既然刑事技術水平低,官府來辦案的話,還會依靠刑事技術來克製犯罪嗎?

    應該是當然不會了。

    這裏有一個很淺顯的道理,那就是,罪犯不可能天生就水平高,他的犯罪技術,總是需要學習成長的。所以,既然刑事技術水平低,那就采取相關的措施,阻止他成為高水平罪犯不就好了麽。

    因此,古代我們對付犯罪不是通過發展刑事技術,而是采取的社會性控製的手段。這種手段,大家其實是耳熟能詳的:編戶齊民、十戶連坐通過編戶齊民,限製流動,讓大家活在熟人之間,這件事會是誰幹的,大家都一目了然、心知肚明,通過熟人間的了解和對壞人的排斥,一般人就不會去犯罪。通過連坐,迫使鄰裏彼此監視,誰幹點啥,鄰居一清二楚,隻要你不光明正大、隻要你總是遮遮掩掩,那你幹壞事就是大概率的。通過這兩點,就可以得到了一個犯罪率很低、很容易圈定一個小範圍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環境。

    然後,官府再對輕罪重罰、對罪犯進行群體性排斥的懲罰性手段,那麽,絕大多數的罪犯就沒有機會成長為精英罪犯了。在這種背景下,再發生惡性案件,有了對矛盾清清楚楚、彼此監視、彼此了解的熟人,根本不需要什麽證據、什麽現場,就看是矛盾衝突點、就是看誰行為異常,在連坐的威懾下,誰幹的立馬就知道了。

    再接下來,官府按概率大小,挨個抓了由經驗豐富的職業人士進行連打帶詐的拷問,在這種情況下,那沒啥經驗還沒來得及成長的罪犯大概率就會對不上,而隻要對不上,那就能基本確定了。

    所以呢,既然刑事技術水平低,那官府也有相關的應對智慧。

    旨納起來,就主要通過以下幾點:1、通過限製流動和連坐,營造一個低犯罪率的、德治的熟人社會2、基於低識字率的現實,阻止犯罪知識的傳播、罪犯犯罪經驗的積累3、輕罪重罰,提高犯罪的成本,通過株連來提高協助犯罪的成本。

    這三種手段,在一般的太平盛世基本就可以遏製絕大部分的犯罪,而即便出現了激情犯罪,也很難成長為精英犯罪,而絕大部分因為經驗不足被專業的、有經驗的破案專業人士所偵破。真有極少數罪犯逃過了專業人士的偵破,由於低流動性和嚴密的鄰裏監視,其也很難再次或屢次犯罪,因為宵禁、路條、戶籍等社會管控措施和熟人社會中陌生人太過顯眼,其一旦流動再犯罪就非常危險了的。

    當然了,要實現上麵這些條件,有一個總的前提:那就是社會要比較安穩。而如果社會比較動蕩,或者處於戰亂之世,其實應對之策,反而更簡單了。

    因為社會動蕩,那就是自己負責自己的安危,即抱團依附於強權,而強權在亂世為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動員成本,會加大連坐與株連的範圍與程度,順便就阻止了犯罪。而在天下安定,從動蕩想安穩轉換的過程中,首要的措施就是阻止人員流動,使之定居成為熟人。如定戶籍、在要地設巡檢所查路條等阻止流動。通過這些措施,最終達到逮捕罪犯,維持治安的目的。

    行軍司馬趙之度再度上前,用威嚇的語氣又問了他一遍:“那你現在,能告訴某等,吳老夫究竟被爾等藏在何處了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