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實土都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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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英殿。
朱高煦與文武重臣的會議還在繼續。
夏原吉認為分封原先的草原各部首領,讓他們繼續統治各自的部落牧民,等於是走老路。
如此百年之後,草原各部相互征伐,必然又會誕生出新的強大勢力。
這都還是往好了說。
假如幾十年後,大明因為某些原因開始走下坡路,不需要一百年,隻需要三四十年的時間,草原遊牧部落的實力就能壯大至少一倍,甚至數倍。
當年匈奴覆滅後,中原王朝沒有在草原施行有效的治理,以至於後麵草原上誕生了突厥。
盡管大漢擊敗匈奴奪取漠南河套之地後,設置郡縣加以管理,卻對更遠的漠北鞭長莫及。
不是大漢朝廷不想對漠北進行直管,而是那時候的綜合國力做不到,畢竟當時大漢連南方很多地區都還沒有進行有效的開發。
之後到了貞觀年間,大唐降服東突厥之後,唐太宗在東突厥突利可汗故地設置順、佑、化、長四州都督府,於頡利可汗故地置定襄都督府、雲中都督府。
唐高宗永徽元年,大唐平定突厥車鼻可汗,於其地設瀚海都護府,領狼山、雲中、桑幹三都督府,以及蘇農等二十四州,與燕然都護府壤地交錯。
再後來,大唐攻滅西突厥,也設置了大都護府、都護府,以及許多的都督府,對當地進行管理。
隻可惜唐王朝經過安史之亂後,由盛轉衰,對草原的控製力越來越弱。
假如大唐一直強盛下去,草原上不至於會有後來的蒙古崛起。
然而,自有史以來,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永盛不衰的王朝。
五代十國中原混戰了七十餘年,給了草原遊牧部落足夠的時間發展壯大。
因此,夏原吉認為大明若要徹底杜絕來自草原的威脅,有且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對草原置以郡縣,由朝廷派遣流官,進行直管。
再從大明本土遷移百姓前往草原,充實草原人口,同時加強對牧民的教化,積極施行漢化政策。
隻需要兩三代人的努力,就能把草原變成漢地。
可是夏原吉又提出了一係列現實問題。
草原太大了,置以郡縣的話,得設置多少郡縣?
又在何處修建城池?
假如從大明本土遷移百姓去草原定居,得遷去多少人口?
是數十萬,還是上百萬?
漠北、漠西許多地方冬季漫長又寒冷,就算強製遷過去數十乃至上百萬的大明百姓,他們會不會因為無法適應漫長的寒冬而選擇逃亡?
再有,遷去草原的百姓是像牧民那樣放牧,還是開墾土地靠種田維持生計?
若是日後草原出現雪災、旱災,朝廷又該如何去賑災?
其實夏原吉說來說去,本質上想表達的用一句話就能概括——郡縣草原確實是上上策,但是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即人力、物力、財力的大量且持續的投入。
朱高煦並沒有急著發表他的看法,而是在夏原吉說完之後,依次詢問了其他幾部尚書,以及左右都禦史、大理寺卿、通政使的看法。
這些人的觀點,在大體上分成了兩派。
一派支持蹇義的分封之論,即冊封草原上的各個部落首領為王公貴族,並依永樂舊製給他們劃定牧區,讓他們固守在各自的牧區上,禁止隨便遷移,以防生亂。
而且,為了防止將來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麵,可以多冊封一些部落首領,把萬人以上的大中型部落拆分成數千人的中小型部落,讓他們相互製衡,隻能乖乖的聽大明朝廷的話,服從大明朝廷的管理。
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朝廷不需要花太多的人力物力財力,隻需要賜一些官服、官印,並定期派欽差前往草原巡視,彰顯朝廷威嚴即可。
另一派支持夏原吉的郡縣之論,即在草原上設立府縣,由朝廷派遣流官直管。
話說,,,版。】
但這樣做需要很大的代價,很可能需要三年五載甚至十餘年的布置才能見到成效。
朱高煦聽完了文臣們的看法,又把目光移向了曹國公李景隆與魏國公徐輝祖。
李景隆與朱棣是同一年出生,今年已經六十六歲了。
李景隆比徐輝祖年長五歲,在洪武十九年襲爵曹國公,而徐輝祖在洪武二十一年才襲爵魏國公。
如今的兩人,已是曆經三朝的老臣。
他倆雖然少年風華與銳氣不再,但卻變得更加穩重,看待問題也越發全麵與深刻。
所以朱高煦十分倚重李、徐二人,讓他倆擔任大都督府的左、右都督,更讓他倆入閣。
“陛下,老臣認為,瓦剌與韃靼混戰了數十年,導致草原各部實力大減,而今陛下一戰剿滅脫歡、阿魯台等人,阿岱汗更是獻上了蒙元傳國璽,瓦剌、韃靼已徹底覆滅。”
李景隆起身作揖行禮道:“據老臣所知,此時草原上已無部眾過萬的部落,多是人口數百或數千的小部落,眼下正是將草原收歸朝廷直管的天賜良機。”
“依老臣之見,可以效法太祖高皇帝當年設置遼東都司那樣,在草原上單設都司,對草原進行管理。”
“老臣附議!”
徐輝祖緊隨其後,起身附言道。
都司是都指揮使司官署名的簡稱,屬於行省三司之一,既是大明地方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又是當年朱元章為強化皇權在地方設置的軍事機構,類似後世華夏的軍區。
為了加強對地方上的控製,朱元章在各省都司之外,於邊防要地單設都司,實行軍民合一的統治,如遼東都司。
洪武四年,朱元章下旨在遼東設置定遼都衛,兩年後置遼陽府、縣,又兩年後將定遼都衛改為遼東都司,治所在定遼中衛遼陽市,其治理範圍相當於後世遼省的大部分轄區。
洪武十年,朱元章下令罷黜遼東都司下轄府縣,隻留下了衛所。
這種單設的都司,既是軍事組織,又是政治組織,因為其承擔著傳達政令、收取賦稅、司法審判、社會治理等功能。
比如都司之下設有經曆司、斷事司、司獄司三個職能機構,其中經曆司設經曆、都事,以掌文移;斷事司設斷事、副斷事,司獄司設司獄,共掌刑獄。
此外還有倉庫、草場大使、副使等掾屬。
都司內部的分工大體是都指揮使及同知、僉事,以其中一人統領司事,稱為掌印;一人負責練兵,一人負責屯田,稱為僉書,有的則分管巡捕、軍器、備禦等事務,其中不擔負具體職務的則稱為帶俸。
李景隆與徐輝祖知道朱高煦曾在發兵瓦剌之前,於黑水城行營頒布過一道恩旨。
其內容大概是說,所有在新軍改編之中遭到裁汰的衛指揮使、同知、僉事,以及鎮撫司鎮撫、千戶所千戶、百戶、總旗等武官。
凡是不考慮降級後在新軍之中留任,也不打算辦理退役複歸平民,又不想調入兵部下轄各局省府分局當差的,一概保留原職,由朝廷統一安排,遷去漠北,編入朝廷直管的都司衛所之中。
而且,為了讓這些武官安心前往漠北為朝廷鎮守草原。
朱高煦不僅鼓勵這些兵將把家卷也接過去同住,更是按品級額外賞賜每人一座永業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