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超能者管理辦法(二更,祝大家春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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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修改器所說,【超能獵手】確實可以封印甚至是剝奪目標身上的超能力。

    但它的效果,卻並不是直接作用於超能力。

    而是一種更加講“科學”的方法。

    超能力,來源於一種名為“超能因子”的特殊成分。

    這種超能因子一般會作用於人體的基因鏈或者是物品的分子鍵上,直接從組成物質的最基本形態上對生物進行改變。

    通過對超能因子持續不斷地演化,超能因子在人體內會越來越多,而相應的,該超能者的實力也會變得愈發強大起來。

    而【超能獵手】,它的運作原理便是通過分離或者斷絕超能力者身上的超能因子與其他身體部位的聯係,從而起到禁錮甚至是剝奪超能力的效果。

    其中,禁錮,就是直接作用於目標身體上的行為。

    弊端有兩個。

    一個是無法做到一勞永逸。

    隨著時間的流逝,【超能獵手】施與的禁錮力會不斷減弱,最後徹底消失,超能力恢複。

    第二個是被禁錮的超能力者因為一部分身體機能缺失,會對生活造成影響。

    如果超能因子存在的部位隻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地方倒還好,但要是像馬睿那樣,【鷹眼】的作用能力主要集中在眼睛上的話,一旦能力被禁錮,馬睿就會失明!

    而像是陸雨萱那種讓物品獲得情感的能力,則來自於大腦,能力被禁錮,或許可能引起癱瘓,甚至是腦死亡!

    至於剝奪超能力這項,就更加恐怖了。

    這是直接尋找到了目標超能者身上擁有超能因子的部位,將其整個切除下來的手段!

    被施術者,當然會直接失去那一個部位!

    這樣的能力,李木又怎麽可能將其用在四小隻身上?

    這和直接殺了他們有什麽區別?

    李木有些憤怒地質問修改器“這就是你說的解決方法?”

    【是的。】

    “禁錮被影響部位,這和殺了他們有什麽區別?”

    【區別很大,失去一部分肉身,並不意味著失去生命。“瓶蓋boo”、“賦予物品情感”和“小小廚娘”三項超能力擁有者,異變位於腦內九宮,雖然危險,但若小心施為,不會危及生命。】

    修改器難得一次性說這麽多字。

    但它的回答並不能令李木滿意。

    李木總算是明白一個道理修改器到底隻是個冰冷的工具,它隻會根據特定的程式輔助自己,它給出的所謂“最佳方案”,隻是根據最直觀的兩個條件進行匹配出來的。

    一是他的需求,二是修改點的消耗。

    至於其中的過程,反正隻要目的達到了,就無所謂了。

    修改器,沒有人的心!

    “算了,和你說你也不懂,”李木有些頹然地搖了搖頭。

    好在【超能獵手】這項能力也還是不錯,至少“禁錮”這項能力,在將來對付一些危險超能者的時候,還是大有作用的。

    也不吃虧。

    隻是眼前這四小隻,還得解決。

    李木思考著

    他們身上的超能力來自於異常bug,說到底還是“非法持有”。

    而既然修改器可以用修改點讓自己“合法”地擁有【超能獵手】,又為何不能讓他們合法持有各自的超能力呢?

    對!

    李木問道“修改器,如果我要將他們身上的超能力修改成合法,不對,合算了,你應該懂我意思,反正就是不會對地球造成影響又能正常使用的程度,需要消耗多少修改點?”

    【滴!正在計算根據當前異常bug強度,您一共需要消耗修改點。】

    “嘶——好貴!都可以搞一個超人係果實或者一個輕度閹割版的鎧甲召喚器了!”

    【您可以使用超能獵手將四項能力剝奪,可以對其再次進行回收,預計收入修改點。】

    “閉嘴!不許再說這個提議!”李木嗬斥道。

    殺了四個被無辜牽連的孩子,來獲得修改點,這是個腦子正常的碳基生物能想出來的方法麽?

    哦不對,這狗修改器本來就不是碳基生物。

    李木決定在這件事上無視修改器的建議。

    未免夜長夢多,李木當機立斷“我決定,消耗修改點,將他們身上的超能力改為正常的地球可兼容的狀態!”

    【正在扣除修改點修改完成。】

    李木有些肉痛地看著修改點從變回了,心中卻仿佛落下了一塊大石。

    然後,他“含恨”地看著眼前正在好奇地看著他的四小隻,心中暗道“害我損失了整整修改點,等你們超能力鍛煉起來後,必須給我加倍,不,三倍地賺回來!”

    (放棄回收的+合法化消耗的)

    說起來很長,但實際上李木和修改器溝通交流的整個過程,也不過就一兩分鍾的時間。

    他的臉還隱藏在鎧甲下,四小隻根本看不清。

    他們也不知道在剛剛那短短的一兩分鍾時間裏,眼前這位炎龍俠的身上都發生了什麽。

    不過他們倒是隱隱覺得自己身上輕鬆了許多,似乎是一種來自於世界的排斥力消失了。

    既然已經投入了巨大的成本,李木決定“收編”這四人。

    更何況,放任幾個擁有超能力、且心智上還不成熟的小孩子在社會上亂晃,也屬實有些過於危險。

    整理了一下措詞後,李木開口了。

    “現在,根據我國《超能者管理辦法》規定,你們如果不想被限製人身自由,需要遵守以下幾項條例”

    “一,絕對不濫用超能力!”

    “二,絕對不用超能力做壞事!”

    “三,絕對要把超能力用得漂漂亮亮!”

    四小隻???

    這什麽《超能者管理辦法》的條例,也太草率了吧?

    怎麽感覺像是隨口胡編的?

    而且,不知為何,他們總覺得眼前這炎龍俠成了一個穿著裁判衣服、手持帶著金色雙翼話筒的奇怪人物。

    也就是這四個小年輕沒看過鐵甲小寶,不然他們大概就知道這既視感從何而來了

    “嗯?你們沒聽懂嗎?”李木疑惑道。

    這可是他憋了小半分鍾才整理出來的口號。

    作為超凡力量擁有者,還指望四小隻給他打工還“錢”的他,當然不可能不讓他們用。

    所以就成了現在這樣。

    他覺得挺河裏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