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我都賣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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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誌強那邊開張的時候,方樂這邊也開張了。
與蔣誌強開張賣包不同的是,方樂開張賣的是鞋。
在看到輕工市場裏的攤販都開始上貨後,方樂也開始往攤布上擺貨。
她先擺的是鞋。
這一袋鞋裏有兩個圖案,她每一個圖案擺了一套。
一套鞋有五個碼,從39到43。
擺完鞋以後,她正準備擺書包的時候,兩個青年蹲了下來。
“這是什麽鞋?圖案怎麽是這樣的?”
“迷彩鞋!”方樂有些怯怯地回答。
“迷彩鞋?頭回聽說。”
“這是最新設計的圖案,以前市場上根本沒出現過。”
八六年的鞋市,雖然鞋的種類開始豐富,但依然匱乏。
市場上能看到的非皮鞋的鞋也就是膠鞋板鞋大頭鞋蛙鞋,再時髦點的就是白網鞋和回力鞋等。
至於什麽旅遊鞋,運動鞋,那還是兩三年以後的事情。
也正因為此,迷彩鞋才會在年輕人的眼裏造成衝擊。
一個青年把腳上的板鞋脫掉,一點兒不拿自己當外人地拿起一雙就往腳上套。
“哎呀不行!這雙太大,給我雙39的。”
他的同伴笑出了豬叫聲:“哈哈哈哈!一個大男人穿39的鞋,我今天才知道,你是怎麽好意思出門的?對了!出門千萬別說你認識我。”
“滾!幸災樂禍的真不是東西,這朋友不做了,從現在起我也不認識你。”
方樂在一邊抿嘴笑。
這個青年的腳確實不大,39的鞋穿上還有多餘。
“這鞋號大!”小夥自我圓場,穿上鞋左右轉了兩圈問同伴:“怎麽樣?”
“好看!真的好看!”他的同伴一臉真誠的回答。
“小妹妹!我穿這鞋好看嗎?”
“好看!整個人好像都精神了許多。”方樂好歹也在市場上賣了好長時間的自製布鞋了,說好話還是能說幾句了。
“多少錢?買了!等等!這鞋臭腳不?”
“你要是不做激烈運動不臭腳,平時勤著刷鞋就沒有事兒。”方樂也不知道這些臭不臭腳,這個江宇沒告訴她。
於是就說了幾句廢話。
“多少錢一雙?”
“四塊五!”
“要了!”
男青年就這樣好,買東西不墨跡而且還很少講價。
“等等!我也得買一雙。”另一個青年也有了買鞋的想法。
“看人家上廁所你...啥眼刺撓。”
“切!你穿這麽雙鞋在大道上一走吸引了別人的眼球,我在一邊兒像個白癡一樣當陪襯,我才不幹呢!要風光,咱倆就一起風光,妹子!我要41的,我要另一個圖案,我才不和他買一樣的呢。”
另一個青年買了另一個圖案的鞋穿在腳上走了。
方樂有些恍惚,她攤子還沒放完,就賣了兩雙鞋,賣了九塊錢。
以前她賣布鞋的時候,一天最多能賣四雙鞋,也不過才八塊錢。
關鍵是這迷彩鞋賣一雙賺多少錢來著?江宇哥告訴她了,這種矮幫的迷彩鞋好像是三塊三的進價。
也就是說她賣了兩雙鞋就賺了兩塊四!等於她以前賣五雙布鞋的利潤。
一瞬間,方樂的眼前突然就分外明亮了。
孫明理和一個副社長以及派出所所長是坐著派出所的挎鬥摩托車來的。
他們來的時候八點半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