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這案子別人接不了,但我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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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協,拘留所內。

    “上周四晚8點,被告林曉帶妻子陳蘭於市中心街金楠路逛街,期間與魏宏,丁索等四人發生衝突,扭打過程中發生推搡致使魏宏倒地,後者腦部遭受輕微撞擊……三日後,魏宏突發腦出血死亡,經法醫鑒定死因為腦損傷,內部出血。檢方根據三日前的認罪記錄,認定林曉的推搡行為導致魏宏死亡,以過失殺人罪對其發起指控……”

    張偉將一份案件細則當著林曉和張惠的麵朗讀完畢。

    “你們也都聽到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案情的發生過程、造成的損害後果等等都在這份文件裏了,檢方就是根據這份文件對你進行調查,最後認定你是凶手,對你發起了逮捕和過失殺人的指控。”

    張偉麵前,被告林曉的臉色十分複雜,其中最多的是對張惠的憤恨。

    因為他記得,就是這個女人讓自己認了罪,最後導致這後麵一係列的糟心事。

    麵對林曉那仿佛要殺人般的眼神,張惠十分歉意。

    但張偉卻不管這些,而是看著對方,冷聲提醒:

    “林先生,你現在要思考的不是憎恨我的學姐,而是應該想一想,自己要如何脫身,如何擺脫過失殺人罪的指控。”

    “我能怎麽辦!”

    後者冷聲一聲,一臉憤慨道:“我在廠裏上著班,突然被武協的人帶走了,還說我殺了人,受到謀殺指控。我能怎麽辦,我被他們直接拷走了,就因為上個禮拜4晚上,我推了那個家夥一把,現在他死了,我就成了殺人犯,啊!我能怎麽辦啊,你們倒是說啊!?”

    他說道後麵,越來越激動,甚至幾乎要跳起來。

    但所幸,他這次是真的被銬住了,沒辦法真跳起來。

    “你太激動了,激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也不是來看你無能狂怒的!”

    張偉卻淡定的很,冷冷注視著對方。

    看到張偉的表情,林曉臉色陰沉,問了一句:“你又是誰?”

    “抱歉,忘記做自我介紹了,我叫張偉,是受張惠學姐委托,來為你當辯護律師的。”

    “辯護律師?”

    “對,辯護律師,不過我要先告知你,我個人雖然是法學院學生,並且通過了法考,但卻還未拿到執業資格證,所以無法進行有償法律援助,無法接取商業、民事、跨國等訴訟,所幸你的辯護是刑事訴訟,不在此列。”

    張偉說到此,有些慶幸:“所幸東方都司法界的規定,對於像我這樣的法學生,也有很多照顧,這一點倒是非常好。我幫你打官司是合法且合規的,唯一的問題就是你是否要雇用我?”

    “你還是學生,剛通過法考,甚至沒有證!”

    雖然林曉不是學法的,但聽到張偉這麽說,心裏頭的憤怒再次被點燃。

    “我的,你t還是個學生,你是來尋我開心的啊!”

    林曉當即咆哮了起來,但張偉卻隻是冷靜的看著他。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理解歸理解,你既然不需要,那我也隻能……”

    張偉見林曉沒辦法溝通,就打算離開。

    但就在此時,會麵室外,武協值班人員卻走了進來。

    “林曉,你的老婆來看你了!”

    就見一個穿黑色風衣的女人,帶著一個年約40歲的西裝男子走了進來。

    “喲嗬,同行啊!”看到那西裝男子,張偉就知道對方身份了。

    對方也是律師!

    “老婆!”林曉看到女子,“蹭”的一聲站了起來。

    這女人正是林曉的老婆陳蘭,也是案件中的目擊證人。

    但任何一個律師都知道,夫妻配偶雙方之間的證詞,並沒有任何可信度。

    陳蘭沒有回應,但一旁的西裝男卻率先開口:“林先生,你好,我是你妻子雇傭的律師,這是我的名片。”

    說著,他將一張名片遞給了林曉。

    張偉偷瞄了一眼,看到名片上隻寫著“於良”二字,並沒有任何律所的介紹。

    “居然是獨立律師……”

    “於律師,你是來幫我打官司的嗎?”林曉看到於良的出現,就仿佛看到了救星。

    “這……”於良卻頓了一下,看向陳蘭。

    陳蘭終於開口:“於律師,你既然要接我的案子,那麽我有個請求,能幫我老公也打官司嗎?”

    於良卻麵露難色:“你老公涉及的是什麽案子,我還沒了解過呢?”

    張偉見此,心中了然。

    他立馬湊上來,將手中的卷宗遞給於良,笑著道:“於律師你好,正好林曉先生的案子,我這裏有卷宗,你先看看唄。”

    於良雖然好奇張偉是誰,但還是下意識的結果卷宗,結果看到第一頁,表情就有些繃不住了。

    “什麽,是東方都地檢總部起訴了你,而且還是過失殺人罪!”

    “你還認罪了,這怎麽打,你這不是開玩笑嗎?”

    “我的天,檢方起訴時間就在這個禮拜,連準備的時間都沒有,你們這不是開我玩笑?”

    一連串的驚呼中,於良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唉,於律師,你名片上的辦公地點,怎麽寫著聯合金融大廈41層呢?”

    而張偉也沒有閑著,將於良的名片拿起來又看了一遍,結果發現了一個不得了的信息。

    “怎麽,我在聯合金融大廈辦公,這怎麽了!”於良說著,抖了抖身上幾千塊的西裝,一臉傲然。

    “可我記得,聯合金融大廈41層,一家是婚紗攝影公司,另一家是心理醫生辦公室,隻有第三家有律師谘詢服務,而他們的主營業務是離婚訴訟來著……”

    此言一出,林曉神色大變,陳蘭的臉色也有些起伏,而於良更是瞳孔瞪大。

    他們是萬萬沒想到,張偉去過聯合金融大廈的41層,而且去過不止一次,早就將同樓層的兩家公司的業務都記熟了。

    不過也不奇怪,畢竟婚紗攝影和離婚公司在同一棟對門,這麽有衝突的畫麵感,想不記住都難。

    “老婆,他說的是真的?”林曉忍不住了,當即質問。

    陳蘭不說話,於良也沒有開口。

    “告訴我啊,是不是真的,你想和我離婚,你告訴我啊!”林曉再次失控,情緒逐漸激動起來。

    所幸手銬再次發揮作用,他沒辦法掙脫。

    “林曉,肅靜!”會麵室外,武協值班人員冷喝一聲,將激動的林曉拉回了現實。

    見林曉終於不在激動,陳蘭這才問道:“於律師,我老公的案子,你能不能……”

    “抱歉,這案子誰都打不了!”

    於良卻一口否決:“讓你老公早點認罪吧,我可以和檢方溝通一下,看看能不能爭取減刑。不過對手是東方都地檢總部,不是其他轄區的地檢署,你老公很可能要蹲最高7年牢,一年都不給減。”

    “律師,真的就沒有辦法了嗎?”

    “怎麽可能有,地檢總部不是我惹得起的,我的主營業務是離婚訴訟,刑事案件又不是我的專長,你還是給你老公找一個公益律師吧,也許效果比我還好一點。”

    張偉卻見縫插針,插話道:“公益律師一般要同時處理2030宗案件,對於每一個案件的專注度都不會太高,如果要找公益律師,你們可要想清楚後果。”

    可能是察覺到張偉的話有些誇張,於良立馬否認:“沒那麽多,一般的公益律師,一次隻會接1020件案子,接30個案子的人其實算少的了。”

    這……說了等於沒說。

    無論是30件,還是20件,亦或者是10件,都說明公益律師不會專注於一件案子。

    陳蘭和林曉都感覺到了困難。

    “於律師……”

    “算了,你的案子我不做了,要幫你老公打官司,你另請高明吧!”

    於良受不了陳蘭了,直接起身就要走。

    “於律師,你怎麽能這樣,我才是客戶啊?”

    “但你的要求難度太大了,我們律師可以拒絕客戶任何不合理的請求,你讓我去和地檢總部交手,不就是在難為我嗎?”

    於良走了,頭也不回的走了,摔門而去。

    “這……”陳蘭看著離開的於良,又看了眼林曉,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麽了。

    “兩位,你們其實還有我呢!”張偉卻在這時候插話。

    他知道,該是時候表演了。

    “公益律師你們覺得不靠譜,事實上我也這麽覺得,但我和他們不同啊,我一次性隻接一件案子,要不要考慮一下我?”

    “東方都地檢總部的威名,你們隨便找個律師問一問,他們基本都會勸你老公認罪,反正很少有律師敢招惹他們,但我不同啊,我會幫林先生做無罪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