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法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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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子不報父仇,非子也。我吳人更是睚眥之怨莫不報複!”
    “大王若是要整治此等私鬥仇殺之風氣,恐怕亦要徐徐圖之。”
    太宰季劄歎氣道。
    他實在搞不明白,群臣也搞不明白,慶忌為何要自找麻煩?
    殊不知,這種私鬥仇殺的風氣是病態的。
    上自王公貴胃,下至販夫走卒,無不生活在“怨仇相殘”之中,會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
    至少,國家的法紀無法嚴肅!
    慶忌搖搖頭道:“太宰,寡人卻以為,人主尊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逞於勇而吏不能勝也。不可助長個人複仇行為!”
    其實,在這個時代,私人不再有擅自殺人的權利,複仇殺人須受公法製裁。
    但是,春秋時期的這種風氣卻仍然被看作是貞廉之行!
    “大王若要遏製民間私鬥仇殺之風氣,老臣一法,或許可行。”
    季劄躬身道。
    “請講。”
    “昔日鄭國遊眅公然掠奪他人之妻,被其夫所殺,執政子展下令召還殺人者,並且禁止遊氏不得複仇。”
    季劄緩聲道:“既如此,大王何不設一調解之官,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舉凡殺害父母兄弟之仇,調解之官可勸殺人者遠走他鄉,若不走,官府可就將其緝拿,打入大牢。”
    “若殺人有義理,則使二者避開,執意複仇者,應判死罪。”
    “若仇殺者與受害者爭論不休,調解之官也要規勸,凡不聽勸告者,則記錄在桉,先行報複者要加以懲罰。”
    “宗族仇殺,鄰村仇殺亦然!”
    聞言,慶忌總感覺季劄的這種做法有些古怪。
    那個“調解之官”,相當於現代的司法調解員。
    殺父殺兄之仇,盡量勸說當事人遠離當地“避仇”,如果不避仇,調人就可以抓捕他治罪。
    若是官吏依法誅殺有罪的人而被複仇的,則成為天下公敵加以捕殺。
    如果殺人符合義理,就使當事雙方不要同住一國,勸令不要報仇,如果報仇就要判死罪。
    若是吵嘴打架,就加以評斷和解,不和解,就記錄下來,先行報複的要加以懲罰!
    這神奇的腦回路。
    還真是先禮後兵。
    但,這樣對仇殺者不是太過寬容了嗎?
    “大王!臣以為不妥。”
    這時,一直坐在下邊,一言不發的禦史大夫孫武終於起身,說道:“殺人之罪,斷不可輕饒。便是為複仇而殺人,亦不可容忍!”
    “若殺人者,有故意殺人,失手殺人,蓄謀殺人,自衛殺人等。為複仇而殺人者,就相當於故意殺人,應判處死罪,或終身服勞役,以儆效尤!”
    “這……”
    季劄愣了一下。
    “善。”
    慶忌微微頷首道:“孫卿所言,甚合寡人之意也!”
    “晉、鄭、楚等國先後立法,以治其國。我吳國承周製,行《周禮》,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然,寡人看來,《周禮》的那一套已經過時已!”
    “是故,寡人欲在我吳國立法,製定一部《法經》,使我吳國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一聽這話,群臣的心裏直犯滴咕。
    他們都知道,這對於自己這樣的公卿大夫而言,絕不是一件好事。
    但,慶忌乾綱獨斷,執意如此,誰敢反對?
    “太宰、治粟內史、禦史大夫、廷尉、左丞相,著你五人,負責編撰《法經》。明年開春,我吳國之法令條文,必須要推廣於各地!”
    “臣等,謹遵王命!”
    五個位高權重的大臣,一起參與編撰《法經》的事情。
    由此可見,慶忌對於立法的事情,如何看重!
    而對於那兩個村子之間械鬥的參與者,慶忌並沒有嚴懲不貸。
    而是按照過去的辦法,遷走其中的一個村子的人,以避免再次尋仇,發生流血事件。
    ……
    大朝會後,吳國的第二次變法,也正式拉開帷幕。
    變法的內容有五項。
    其一,統一度量衡。
    其二,推行二十級軍功爵位製。
    其三,重農抑商。
    其四,製定《法經》並推廣。
    度量衡與軍功爵位製且不說,深刻影響到吳國黎庶的,是重農抑商和《法經》。
    度量衡的統一,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民事糾紛。
    軍功爵位製的推行,則是能提高吳軍將士的作戰積極性,繼而提升其戰鬥力。
    而重農抑商,則是又分為如下幾個方麵。
    在全國範圍內再次登記戶口,禁止黎庶擅自遷居。
    山川湖澤收歸國有,禁止農人進入謀生!
    凡農戶,不得購置糧食,以使農戶專心務農。
    商賈不得賣糧,糧食日後由國府統一購置出售,以避免災年商人哄抬物價。
    同時,提高酒肉之價格,加重交通要道市集的稅賦,凡商賈之奴仆必須服徭役,並酌情提高商稅。
    這無疑會打擊到商賈的積極性,讓不少的商賈出走他國。
    但,有失也有得。
    這一重農抑商的政策,至少能在很大程度上,讓農民都歸於本業,保持吳人的血氣方剛,尚武之風不墮!
    至於《法經》,還在編纂,而且季劄、伯噽、孫武、文種、範蠡五個人齊心協力編纂出來的《法經》初稿,根本入不了慶忌的眼!
    椒房殿中。
    慶忌正坐在蒲團上,挑燈夜戰,在紙上寫下《法經》的草稿。
    至於季劄等五位大臣遞上來的《法經》,已經被慶忌隨手扔在一邊,不管不問。
    這種事情,慶忌實在是不願親力親為。
    奈何,他不幹也不行!
    因為季劄等五人所編撰出來的法律條文,跟鄭、晉、楚等國的幾乎如出一轍,沒有多少像樣的!
    這種法律條文,隻是以保護私有財產為中心的成文法。
    不能讓慶忌滿意!
    “大王,還不歇息嗎?”
    這時,原本已經躺在床榻上的王後季蔻,見到宮殿仍舊是燈火通明的樣子,不由得披上一件外衣,就自顧自的來到慶忌的身邊問道。
    《青葫劍仙》
    “王後,你先睡吧。寡人暫時無心睡眠。”
    慶忌頭都不抬一下。
    “大王是在編撰《法經》?”
    “不錯。”
    “這《法經》不是交給叔祖他們編纂的嗎?何以大王要親自製定?”
    慶忌搖搖頭道:“似此等《法經》,實在不合寡人之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