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八十三章 雙城之戰!(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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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醜得承認,他確實提前破壞了犯罪現場,從屍體上拿走了一根頭發,這確實是他的不對,但畢竟他也有調查的需要,證據先到先得,情有可原。

    但是小醜非常注意,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一個自己的腳印,他穿的鞋根本就沒有任何花紋,走路的時候也沒有踩過任何的泥土,並且特意腳掌不使力,以避免通過儀器檢測到完整的腳部形狀。

    所以現場唯一的腳印就是屍體旁邊的泥土裏麵那半個腳印。

    小醜非常清楚地記得,屍體的血液流到了泥土當中,導致原本幹燥的泥土變得濕潤了,鞋子一半踩在瓷磚上,一半踩在濕潤的泥土上,因此留下了半個腳印。

    注意,留在泥土上的那半個腳印是凹凸有致的,不能說是印,更像是一個立體的模型,腳底花紋凸起來的地方,泥土中就凹下去,反之亦然。

    眾所周知,立體的東西總是更吸引人的視線,可比平麵上印著某個不起眼的圖案要好找多了。

    可是小醜躲在囚車的陰影當中,眼睜睜的看著蝙蝠俠至少在這溜達了一分鍾,愣是沒看見那個腳印。

    他確定蝙蝠俠不是看見了沒在意,而是他從頭到尾都沒有看見。

    小醜躲在囚車當中左看右看,最後勉為其難的發現,可能是因為這個腳印剛好在路燈的正下方,沒有側光,所以立體的不太明顯。

    以及腳印位於趴著的屍體的左側,在左側大臂下麵一點,隱沒於屍體留下的陰影當中,而且上麵就是凶器留下的致命傷口,大概也許有可能不是特別容易被一眼看到。

    但是誰家好蝙蝠俠搜查屍體就查一邊啊?!!

    這小醜是沒經曆過糟糕的一天,但他剛剛經曆了最漫長的一分鍾。

    他真的很想衝出去揪著蝙蝠俠的領子問,你在那溜達啥呢?!!

    你溜達就溜達,能不能溜達的全麵一點?屍體周圍也就四平方的空間,蝙蝠俠溜達了一分鍾,滿打滿算溜達了兩個半的平方。

    因為屍體是在囚車附近倒下的,所以靠近囚車這邊是窄了一點,但是隻要走到屍體頭部回頭看一眼,就肯定能看見那個腳印。

    但是這個蝙蝠俠就跟搓澡似的就隻搓那一個麵,來回在那裏轉悠,好像動物園裏麵刻板行為的北極熊,就在那一個地方來回晃頭。

    難道他發現自己了?

    小醜不由得這麽想,可是他又不是很能確定這個蝙蝠俠見過小醜,而且就算他見過,難道不應該更加憤怒地衝上來嗎?轉身就走算怎麽回事?

    等等,小醜又想到了一個問題,這個腳印應該是這個宇宙的小醜故意誤導蝙蝠俠留下的線索吧?……是故意的吧?

    蝙蝠俠走後,小醜從囚車當中鑽了出來,然後他也變成了刻板行為的北極熊,開始在屍體的這一個麵溜達。

    他溜達沒別的原因,純粹就是想看看蝙蝠俠為什麽在這溜達。

    看了半天,小醜是真沒看出來這裏有什麽線索值得布魯斯·韋恩連晃一分鍾,這給他都整的不自信了。

    雖說小醜幾乎不以偵探技巧聞名,但是和蝙蝠俠鬥智鬥勇這麽長時間,至少反偵察技巧與蝙蝠俠不相上下,隻要他不想讓蝙蝠俠找到,蝙蝠俠就很難找到他。

    可是小醜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這就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謀殺劫獄現場,他完全能夠在腦中複現整個過程。

    一輛囚車轉了個彎駛入街道,車燈照亮了街道房屋的灌木,而灌木後麵則站著一道暗沉沉的身影,手中拎著一把草叉。

    警戒線在車燈的照耀下發出明亮的反光,司機一個急刹車,他不知道前麵發生了什麽,所以下車前去查看,在囚車當中押送犯人的警員也走了下來。

    可這個時候一個長卷發的身影從囚車的一側衝了過來,從背後偷襲了警員,草叉穿透警員的胸膛,警員直直地倒了下去,鮮血流了一地。

    這個身影叉開兩條腿,兩隻腳分別站在警員的腰的兩側,開始在他身上摸鑰匙,在左側摸鑰匙的時候發現鑰匙被固定在了腰上,為了把鑰匙拽下來,往左側用力一蹲,前半個腳掌在泥土上留下了深深地腳印。

    然後他站了起來,打開囚車的車門和裏麵的犯人說了幾句話,犯人走了下來,兩人一起離開了。

    整個行凶過程毫無亮點,完全就是再普通不過的攔車劫獄案件,而且這兩個人行動的軌跡都明明白白的寫在地上,蝙蝠俠推理出整個過程都不要三秒。

    為防止有什麽遺漏,小醜又仔仔細細的把這裏轉了個遍,直到前去處理爆炸事件的警探們回來,小醜才依依不舍的離開。

    剛剛讓小醜感到疑惑的點還有兩個,或者說是一個,那就是蝙蝠俠沒有穿裝備,以及他剛剛看到蝙蝠俠是從半空中落下來的。

    通常出於自我保護的需要,蝙蝠俠也不會隨意將自己的真麵目暴露給其他人,所以不穿裝備、不戴麵罩這事本身就是個疑點。

    以及小醜認識的蝙蝠俠隻是個普通人,他所擁有的所有能力都依賴於高科技裝備,但是普通人可做不到穿著一身休閑服裝從大樓頂上落下來還毫發無傷。

    小醜仔細回憶了一下,他剛剛看到蝙蝠俠有一個收回手的動作,但是並沒有肉眼可見的鉤索被收回他手腕的裝備中,那麽他用的會是什麽?

    小醜隨著人流挪到一側的街道上,然後又裝作害怕的躲進灌木叢裏,他記得當時蝙蝠俠就是在這落下來的。

    警察的手電筒的燈光一閃,小醜眼前一亮,因為他在地麵的石板之間看到了一絲亮晶晶的東西。

    趁人不備,他走了過去用手一摸,結果卻發現隻是一道蛛絲而已,拿到手上的時候,看起來就像是普通蜘蛛織的網。

    小醜皺起了眉,他覺得這不是個巧合,但又不能確定這是否是這個宇宙蝙蝠俠的特殊之處,他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蝙蝠俠高來高去不好追蹤,可剛剛的那個案發現場已經給了小醜足夠多的線索,他完全可以去追蹤這個宇宙的小醜了。

    一邊朝著街道的另一側走,小醜一邊在腦海中勾勒著他的形象,身高1米85左右的中年男性,體重不輕,也就是說並不瘦弱,留著一頭微卷的長發,從頭發的質感來看,漂染的時間不長,也就幾周左右,走路的體態比較端正,兩腳發力均勻,步伐穩定。

    小醜在心中估算著,他確實不是蝙蝠俠那樣的神探,不能從一個腳印就估算出對方的職業和受教育水平,隻知道對方應該比自己強壯一些,但當小醜的經驗肯定沒有自己豐富。

    小醜能確定另一個宇宙的自己是從這個方向離開的,他剛準備在周圍再找找腳印,就看到他的腳邊有一灘非常明顯的玻璃碎片。

    小醜甚至不用走過去細看,他的腦海中立刻閃現出了一幅畫麵——小醜走過來,小醜突然轉身打暈了身後的人,小醜砸碎了車窗玻璃,砸開了門鎖,把人丟了上去,開車揚長而去。

    小醜默然無語。

    首先,這裏是富人區,停在路邊的車子最便宜的也要幾萬美元,而且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新車,不是貧民窟那種隨處可見的二手黑車。

    你從這裏搶一輛車跑路,是真覺得對方沒錢、沒時間、沒那個閑心來抓你是嗎?

    小醜能在哥譚混得風生水起的一大特點就是,他真的很識時務,在業餘生活的時間絕對不去招惹任何貧民窟以外的人,不給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煩。

    他確實通過搶劫和偷東西維生,偶爾也幹些黑吃黑的勾當,但全都是挑軟柿子下手,這隻是他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手段,而不是他的作品,所以根本沒必要給自己加難度。

    衝進富人區搶車,哪怕是在哥譚的妖魔鬼怪當中,也算是較高難度的五星任務了。

    因為你要對付的不隻是有錢人本身,還有錢能為他們找來的極具專業素養的武裝保安,社會精英律師,嚴於律己、極為公正的陪審團,甚至是世界聞名的精銳殺手。

    對於哥譚的這些瘋子來說,這些人不是不能對付,但你都有空閑去對付他們了,幹嘛不直接去搞布魯斯·韋恩呢?

    小醜站在原地張了張嘴,然後果斷邁步走到了對麵,還特意走了200多米遠,以防止後續發現自己車丟了的闊佬和巡邏的保安認為自己這裏有什麽偷車賊的線索。

    小醜又低頭看了一眼手表,好的,從玻璃散落位置、地麵水漬的濕潤程度來判斷,車子走了大概是有一個多小時了,他也不用去滿大街的找小醜了,直接去警局找車吧。

    可是小醜萬萬沒想到,他去警局找到的不隻是車,還有偷車賊本人。

    小醜被抓了。

    新城市有點大,小醜找不到原來的哥譚警局在哪裏了,所以他就找了一個最近的警局,也可以說是專門為這片富人區服務的警局。

    果然,還沒等進去,他就聽見極為正宗的白人口音的怒罵,大概就是在斥責保安安保不利,導致自己車被偷了雲雲。

    而警長則在滿頭大汗的解釋,說車被偷不過一個小時他們就找回來了,雖然小醜早已預料到了這個結果,但還是在內心中歎了口氣。

    結果下一秒就聽到警長說偷車賊也緝拿歸案了。

    算這小子聰明,當時小醜還在心裏想,怪不得敢偷富人區的車,原來是早就找好了下家,肯定是提前聯係了某個偷車賊,運完貨物就把車子交給了偷車賊,讓偷車賊替他頂鍋。

    結果警長的話又如一支利劍般射入了小醜的心。

    “這家夥指不定是從哪個貧民窟偷溜過來的毒鬼,給自己染了一頭綠毛,把你的車窗玻璃當成了架子鼓敲了個稀碎,其實我們對此早有防備……”

    聽到這話,小醜忙不迭地繞到了警局後方,順著排水管爬到了警局的二樓陽台上,他都沒往裏麵走,隻是躲在陽台的角落裏,就看到了一個綠色頭發的魁梧身影正坐在審訊椅上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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