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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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根路313號,是一棟花園式洋房。

    洋房紅磚碧瓦,雕梁畫柱。

    既華麗又不失古樸。

    放眼整個上海,這樣的房子也極為少見。

    這是李中堂的私產,贈予最疼愛的二女兒當做嫁妝。

    隔著一條馬路,是上海人力車夫互助會會所,距離會所不遠, 即是風景如畫的蘇州河。

    詹家坐落在會所一側。

    房子坐北朝南,緊鄰蘇州河。

    新式的石庫門建築,門庭寬敞氣派,一看就是有錢人的宅子。

    當然了,凡事就怕比較。

    若是和麥根路313號相比,差不多等於是一間倉房。

    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街邊。

    車裏是馮順平和四組的兩個特務。

    附近的重要路口, 還有其他組的特務在暗中監視。

    他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組。

    咕嚕嚕……

    晚上都沒吃飯, 肚子在抗議。

    特務歎了口氣:“餐廳老嚴說,今晚有加餐,又滑又嫩的大雞腿。”

    另一個特務咽著口水:“別說了行嗎?越說越餓。”

    “少吃一頓能死嗎?”

    馮順平訓斥著手下。

    實際上,他也餓了。

    隻不過,按照李世群的命令,他們要盡可能待在車裏。

    詹銘森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特工。

    他不可能冒冒失失出現。

    暗中偵查是必須的手段。

    就比如,馮順平停車的位置。

    這裏算是一個停車場,停放著二十幾輛各種車輛,基本都是空車。

    忽然有人從車裏出來,勢必會引起詹銘森的懷疑。

    李世群心狠手辣。

    76號上下盡人皆知。

    所以,寧可餓肚子,也不能因為自己的過失,讓詹銘森跑了。

    馮順平說道:“李副主任說了,抓到詹銘森,參與抓捕的人員,每人賞金兩百塊, 比起兩百塊,餓一頓算得了什麽!”

    特務說道:“詹銘森要是不回來咋辦?”

    “還能咋辦,涼拌唄……”

    另一個特務低聲說道。

    馮順平不理會手下的抱怨。

    對於李世群的分析, 他心裏非常讚同。

    在此之前,他也打聽過。

    在沒和父親決裂之前,詹銘森其實是個孝順孩子。

    這樣一個人,時隔六年再次離開家鄉,能忍住不回家看一眼嗎?

    這裏是通往詹家的必經之路。

    有了詹銘森的照片,隻要他出現,幾乎肯定會被發現。

    現在是夜裏八點多鍾。

    街上熙熙攘攘,十分的熱鬧。

    人群中,一個中年男子蹣跚而行。

    他就是那個在百樂門舞廳遭到門童奚落的“李中堂後人”。

    來到麥根路313號近前,中年男子停下了腳步。

    看得出來,他似乎在猶豫。

    馮順平忽然笑了一下,問兩個手下:“知道這個人是誰嗎?”

    手下抻著脖子看了一會:“要飯的吧?”

    馮順平說道:“十年前,誰要敢說他是要飯的,肯定是瞎了眼。現在嘛,就要讚一句未卜先知。他叫李誌嘉,鼎鼎大名李中堂的孫子,想當年,繼承了數百萬兩白銀的巨額財產, 按照一般人想法,幾輩子也花不完, 就算不會經營,存到錢莊銀行,坐在家裏吃利息也夠了,可這位李公子也是人才,幾乎把敗家的本事發揮到了極致,揮霍無度,最後連祖宅都賣了……”

    一個男子出現在視線中。

    馮順平立刻拿出照片進行比對。

    手下在一旁說道:“看著不太像……”

    此時,男子已經走了過去。

    直到他忽然消失不見。

    馮順平這才警醒,吩咐道:“馬上給吳隊長打電話,就說發現目標了!”

    特務遲疑著說道:“萬一搞錯了……”

    馮順平嗬斥著:“廢什麽話,快去!”

    特務下了車,到街邊電話亭打電話。

    畢竟也隻是猜測,李世群不可能把人員都派過來,隻要發現詹銘森,現打電話通知也來得及。

    極司菲爾路距離詹家不足一華裏。

    開車也就是幾分鍾的路程。

    男子消失的區域,前麵無路可走。

    卻可以翻過院牆進入詹家。

    馮順平據此判斷,這個人肯定是詹銘森。

    長相存在差異,或許是化妝改扮。

    況且,16歲時拍的照片也隻能起到一個參考作用。

    最終還是要靠人的智慧分析認定。

    馮順平猜的一點不錯。

    那名男子正是化妝改扮的張森。

    柳戈青走後,張森躺在床上輾轉反側。

    自從到了上海,為了做到絕對保密,始終沒有回家探望。

    上一次離開用了六年。

    這一次會是多久?

    回憶起父母對自己的好,張森忍不住掉下了眼淚。

    16歲和22歲,想法大相徑庭。

    這一生能有多少個六年?

    思來想去,他做出了決定。

    既然暴露了身份,臨走之前應該回家探望一下。

    白天不敢去,街上到處都是巡捕。

    隻能在晚上去一趟。

    七點鍾就到了麥根路附近。

    張森沒敢露麵,他也怕有特務在暗中埋伏,在附近觀察了許久,這才朝家裏走過去。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經落入了敵人設下的埋伏圈。

    從院牆跳進來,一隻黑狗汪的一聲撲了過來。

    張森嚇了一跳,隨即欣喜的蹲下身:“黑豹,別叫,是我!”

    這是自幼在家裏養大的狗。

    即便隔了六年,黑豹還是認出了主人。

    黑豹發出類似哭泣的嗚咽聲,不停舔著張森撫摸它的手。

    忽然,一道手電光照過來。

    定格在張森的臉上。

    張森下意識伸手去擋,隨即垂下手臂,一言不發站起身。

    不遠處的甬路上,詹元成一手拎著槍,一手舉著手電筒,盯著兒子看了一會,說道:“跟我過來!”

    進了書房,詹元成回手把房門關好。

    還沒等父子倆開口講話。

    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汪!

    ……

    蹲在門口的黑豹狂吠不止。

    詹元成的臉色變了。

    張森也覺察到情況不對勁。

    自己家在巷子最後一棟,這麽晚了誰會到這邊來。

    緊接著,院外傳來叩打門環的聲音。

    詹元成呆立了一會,轉臉問張森:“知道來的是什麽人嗎?”

    張森搖頭:“不知道。”

    “是來抓你的人!”

    “………”

    “按說,我應該把你綁了,交給來人帶走!”

    “………”

    詹元成忽然長歎一聲:“兒子不認老子,老子不能不認兒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