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我要的不是盡力而為,是保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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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麽?去日本?”聽到這個消息的徐慶冬立刻目瞪口呆,“你有日本親戚?”
    “沒有啊。”曹誌強搖搖頭,“我根正苗紅,土生土長,哪有日本親戚。”
    “這,這不可能啊?”徐慶冬皺眉,“你沒有東洋親戚,你怎麽能去日本?”
    “多稀奇?”曹誌強笑道,“沒有日本親戚,就不能出國了?”
    “這不可能啊。”徐慶冬繼續皺眉,“沒理由啊,沒親戚,你怎麽出國?”
    的確,這時期,還沒有自費出境遊的概念,隻有因私出境的概念。
    就算因私出國,也是今年才有的概念。
    然而,雖然在1983年,也就是在今年三月份的時候,國家剛剛開放了政策,普通人也可以自費因私出國,但這種自費因私出國也是有條件的,僅限於有海外親屬的人。
    如果你沒有海外親屬,同樣是不能自費出國的,你有錢也不行。
    所以,曹誌強如果沒有日本親戚,此時是不可能自費去日本的,就算去日本留學,也沒那麽簡單,除非偷渡。
    但曹誌強是不可能偷渡的。
    沒別的原因,就是不劃算。
    因為此時的偷渡是犯罪,基本都是一去不回,而曹誌強在國內混的這麽好,怎麽可能幹這種事兒?
    當然,也有一些別的辦法。
    比如在深圳,此時就有一些專門做幫人出境的黃牛,可以通過在香江認假親的方式,幫你辦私人出境,可這種方式隻針對南方極少數地區,是買通了當地的外事辦,睜眼閉眼,且基本也是一去不回的那種,同樣不適合曹誌強。
    曹誌強的戶口在京城,他此時要出境,隻能在京城所在的外事辦,去辦理出境事宜,不可能去深圳辦理,除非他先遷移戶口去深圳。
    等等,除此之外,也不是沒有出國的辦法。
    或者說,有個更方便的方式,可以更加輕鬆的出國。
    忽然,徐慶冬眨了眨眼,恍然道:“哦,懂了,你不是自費出國?你,你是公費出國?”
    “哈哈哈!”曹誌強笑著點點頭,“然也!”
    沒錯,曹誌強下個月的日本行,還真就是公費出國,或者叫因公出國。
    其實這時期的國內,普通人出國真的難。
    就算今年開通了因私出境政策,普通老百姓可以出國。
    但一來限製條件很苛刻,必須海外有親戚,手裏還得有錢;二來名額有限,不是你想出去就能出去的。
    所以就算是曹誌強,他哪怕再有錢,想要走因私出境這條路,至少在今年,基本等於不可能,因為他不符合有海外親屬這個條件。
    然而,如果不是私人出境,變成因公出境,因公出國,那就不一樣了。
    簡單來說,在這個時期,如果你以國企或者機關事業單位的名義,想要公費出國考察、或者洽談業務等原因,是可以出國的,但要以所在單位的名義,去當地的外事辦,經過一係列繁瑣的申請跟審核。
    可就算如此,其實也並沒那麽容易。
    畢竟國企跟機關事業單位多了去,這時期隻要是個領導,誰不想出國考察的名義,公費出境遊啊。
    因此,各地的外事辦,其實每年都能接到一大堆的出國申請,但真正能通過的,其實並不多。
    也就是說,哪怕你是國企跟機關事業單位,你本身是單位領導,你的單位也有錢,那你想要出國的話,也沒那麽容易,不是你申請了就能出去,而是要經過層層考察。
    首先一個就是政審。
    政審就是查你身家清白不清白,看你是不是有一去不回,出國逃亡的意思。
    政審不合格的,比如自己犯過罪的,直係親屬犯過罪的,當然都不許出國。
    其次就是看身體健康。
    嗯,這個健康呢,名義上是身體健康,要你沒啥疾病。
    但這裏其實還有個隱性條件,是看你年齡夠不夠大。
    通常來說,在這個時期,三十歲以下,沒有特殊情況,都是不批準的。
    因為這時期有個說法,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不夠定性,見識到外麵的繁華之後,很容易出國後就不回來了,尤其是出現過幾次年輕人因公出國後不回來的事件後,卡的就更嚴了。
    所以除非你是翻譯人員、技術人員之類的特殊人員,或者級別跟職位足夠高,背景足夠大,比如高幹子弟啥的,否則一般是不批準三十歲以下年輕人公費出國考察的。
    以上兩個條件,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講都好辦,真正難的是第三個條件,也就是要有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
    沒錯,至少在八十年代初,想要借著出國考察,或者業務洽談的名義公費出國旅遊,還是沒那麽容易的。
    通常來說,你得有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才行。
    這個國外相關單位的邀請函,你還不能隨便什麽人都行,至少得是正規的,經過大使館認證過的國外公司或者團體,所發出的正規邀請函才行。
    就是這個國外有關單位的邀請函,卡住了九成的國企事業單位,導致大多數單位都沒法輕鬆出國考察。
    當然,到了八十年代中後期,或者說是一九八五年之後,這個條件就放寬了很多。
    到了那時候,國外有很多公司專門做這個生意,專門以各種名義出邀請函給國內各個單位,邀請國內單位以公費考察的形式出去旅遊消費,這就是後話了。
    總之,在一九八三年,想要以國企員工的身份出國考察,還是相當困難的,因為審查特別嚴。
    但公費出境再困難,也比私人出國容易的多,難度不是一個數量級的。
    而曹誌強呢,他偏偏就符合出國的條件。
    首先,他是國企職工,而且掌握不止一家國企單位。
    曹誌強現在的職務很多,由上到下,分別是紅光機械廠三產辦副主任、紅光出版社社長兼總經理、華夏音像公司大股東兼總經理、紅光百貨公司大股東、紅光電影製片廠廠長。
    除了職務之外,曹誌強還有一個級別,那就是幹部身份。
    因為董書記早已用紅光機械廠組織部的名義,給曹誌強辦了工轉幹,成了一名23級的幹部。
    從級別看,曹誌強的幹部級別,隻是23級幹部,跟大學生剛畢業分配來單位的級別一樣。
    但從職務看,曹誌強的職務可就高多了,不但是紅光機械廠的高級領導,還是諸多下屬子單位的一把手。
    這種職務跟級別不匹配,職務高職級低,或者職務低職級高的情況,這時期雖然不算特別普遍,但也有不少。
    所謂職務跟職級掛鉤並行,那還是之後經過改革之後的事兒,具體來說,得九十年代後了。
    這時期,國企單位的職務,主要是指領導崗位,確切的說是指你所擁有的權力,跟你的工資收入沒啥直接關係。
    比如廠長,這就是個職務,並不是職級。
    在這個時期,職務是你實際擁有的權力,而職級則跟你的工資直接掛鉤。
    也就是說,職務跟職級是不一樣的。
    好比一個廠長,別看職務權力很大,但如果他職級太低的話,完全可以出現工資不如一個普通六級鉗工的情況。
    所謂的職務津貼,那得是1985年,經過第三次工資改革後才出現的情況,在1983年還沒這茬。
    所以,曹誌強現在別看高級職務一大堆,但這隻能說他權力很大,能者多勞,可要具體說到他的級別,那還隻是個23級的行政幹部。
    結果就是,他拿的工資,依舊是23級幹部的工資,且甭管他個人掌握有多少單位,每個月都隻能拿一次工資,不能重複拿。
    換句話說,別看曹誌強掌握好多單位,什麽出版社,音像公司,電影廠的,但他每月隻能拿一個23級幹部的工資,這個工資是由機械廠發,其他單位,比如出版社之類的,就不能再發工資了。
    好在呢,曹誌強並不是吃隻工資的,他還可以吃股東分紅、稿酬分成、唱片分成,以及單位獎金。
    什麽分紅分成就不說了,這個單位獎金,他是可以在手下各個單位重複拿的,因為獎金跟工資不一樣,不是嚴格按照你的級別來。
    也就是說,如果曹誌強他樂意,他每個月可以分別在紅光出版社拿一次獎金,華夏音像公司拿一次獎金,紅光百貨公司拿一次獎金,紅光電影廠再拿一次獎金。
    獎金這玩意兒,真的就是單位領導說了算,跟職級是沒有直接關係的,主要看的是職務高低,以及單位效益好壞。
    所以在工資改革之前,獎金這個玩意兒,就是最好的有益補充。
    當然了,曹誌強還不至於吃相那麽難看,沒必要從自己掌握的單位裏都拿一份工資。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拿獎金,一點不耽誤曹誌強賺錢。
    因為曹誌強完全掌握的單位,目前要麽跟曹誌強個人是合資形式,要麽就是曹誌強個人承包經營的形式,理論上講,那些單位的錢,都是他的。
    首先是承包經營模式。
    這目前是指紅光出版社以及紅光電影製片廠這兩個單位。
    承包經營,是隻要曹誌強上繳一部分錢給上家,也就是機械廠,然後具體的經營跟管理,就跟機械廠沒關係了,賺多賺少都是曹誌強自己的,是法律允許的那種。
    畢竟公司法現在可還沒出台,所以那個承包經營,理論上跟你租賃經營沒啥區別,租賃期間賺多賺少都是你的,也基本不分什麽公私賬務,都是屬於承包人的。
    其次是股份合作,合資經營模式。
    這目前是指紅光百貨公司跟華夏音像公司這兩家單位。
    這兩個公司,曹誌強本人都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是最大的個人股東,另外的股東就是紅光機械廠。
    現在沒有公司法,但合資企業的有關規定是有的,比如公私合營。
    像這種公私合營性質的企業,如果國企單位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那這就是國企,要按照國企性質來。
    但按照公私合營的規矩,私人股東是要每年固定拿分紅的,這個分紅是按照企業利潤來算,利潤越高,分紅越多。
    或需要問,曹誌強幹嘛這麽費勁,要搞合營公司?全都承包經營不好麽?
    這當然不行,原因就是性質不一樣。
    曹誌強承包經營的單位,都是有審批特別嚴格,且有額外管理單位的。
    比如紅光出版社,要受出版局的監管,而紅光電影廠,要受電影局的管理。
    等於說,紅光出版社跟紅光電影廠,是跨單位模式,經辦單位是國企,管理單位是政府。
    這種性質的單位,目前都是不能搞股份製,搞什麽公私合營的,所以隻能是承包經營。
    相反,紅光百貨公司跟紅光音像公司,這兩個單位就不一樣了。
    先說紅光百貨公司,這個公司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子公司,等於經辦單位是紅光機械廠,管理單位也是紅光機械廠。
    紅光音像公司稍微特別一點,同樣是紅光機械廠的下屬子公司,然後經辦單位是紅光機械廠,管理單位卻是紅光出版社!
    沒錯,目前像出唱片的音像公司這種單位,其性質比較特殊,定位比較模糊,其實隻需要受出版社管理監督就行,不用非得什麽出版局之類的管。
    所以,不需要政府直接監管的,就可以直接搞股份製,或者叫合營製,而需要政府直接監管的,就搞承包經營。
    原因就在於,承包經營風險更大。
    因為承包經營說白了,就跟租房一樣,單位還是人家的,隻是暫時租給你用而已,人家啥時候不想租給你了,隨時可以收回。
    相反,公私合營的股份製就不一樣了,股份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且以後等公司化改革了,隨時可以搖身一變搞成私人公司。
    因此,但凡能搞股份製的,曹誌強都是第一時間搞股份製,沒辦法才承包經營。
    話說回來,現在的曹誌強,是通過日本的佐田雅誌,用他父親的公司,也就是佐田企劃會社的名義,給曹誌強管理的華夏音像公司,通過日本駐華大使館,轉發了一份正式的邀請函。
    這份邀請函,是希望讓佐田企劃會社,跟華夏音像公司的總經理兼簽約藝人阿強,以中日友好的名義,進行一次音樂方麵的國際交流跟合作。
    名義高大上,流程也符合標準,再加上曹誌強跟京城的各個領導都比較熟悉了,通過朋友找找京城外事辦的人員,很容易就通過了申請。
    現在,曹誌強連護照都已經辦下來了,隻不過出國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就算手續一切妥當,也需要排隊,所以曹誌強的出國時間,就定在了下個月。
    這已經是很快了,還是找了熟人的關係。
    要沒有找熟人,想要這麽快通過出國申請,下個月就出國,這絕不可能。
    “總之,我下個月要去日本,這是計劃好的事情,不能更改。”
    說到這,曹誌強一臉嚴肅的看向徐慶冬:“所以,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月裏拍完這部戲,至少有我出鏡的部分必須拍完,明白嗎?”
    “這樣的話,隻有二十多天的時間了。”徐慶冬一皺眉,“時間有點緊。”
    “二十多天拍不完嗎?”曹誌強微微一笑。
    徐慶冬皺了皺眉頭:“好吧,我盡力而為!”
    “我要的不是盡力而為,是保證做到!”曹誌強語重心長的道,“老徐,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