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 夫妻店性質的愛音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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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讓人帶電影回國,再重新報關進入日本也好,秘密買下一個離岸公司,再把五億美金打進去也罷,這些事情對曹誌強而言,都屬於不能公開的事情。
    除此之外,曹誌強這段時間的主要工作,或者說明麵上的工作,就是製作了他的第二首日文單曲——《海嘯》!
    沒錯,這首歌,同樣也是抄襲之作,隻不過抄襲的是曹誌強前世的一個日本樂隊“南方之星”的歌,主唱則是桑田佳祐。
    曹誌強選這首歌當做自己的第二首日文歌,其實沒別的理由,單純就因為這首歌的銷量夠高。
    在曹誌強穿越過來的前世,這首000年才出現的《海嘯》單曲,出道即巔峰,連續41周在日本orin公信排行榜中取得前十名的成績。
    銷量自然也很恐怖,這首單曲的當年銷量93萬張,是日本曆史上銷量最高的單曲cd,而單曲總銷量達00萬張,在日本公信榜單曲排行榜的曆史上排在第三名。
    如果不算七十年代的話,那麽這首歌就是妥妥的單曲排行榜總榜第一名,連一票九十年代的暢銷歌也比不過。
    要知道,那可是在000年,那個時候的日本歌壇,各方麵都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這首歌還能在整體走下坡路的時候突然逆勢上揚,最終成為單曲排行榜第三名的好成績,完全就是實力派的鐵證。
    就連曹誌強之前的那首《君がいるだけで》,論銷量跟影響力,也不如這首《海嘯》。
    既然這首歌成績這麽好,曹誌強沒理由不拿來主義。
    畢竟他已經取得了開門紅,那第二首歌就要再接再厲,再創輝煌,這樣大家才能去掉猜疑,肯定他實力派歌手的地位。
    尤其這首歌還是曹誌強自己寫的,版權在他手裏,如此一來,一旦歌曲銷量高了,他的收入也會高。
    還有,因為有第一首歌的成績,所以在第二首歌的時候,曹誌強跟出品公司華納先鋒簽了一個新的對賭協議。
    根據這個對賭協議,如果這首歌的首周銷量能突破三十萬張,那“愛音事務所”將會拿到百分之十五的銷售分成。
    如果能突破五十萬張,“愛音事務所”將拿到百分之二十的銷售分成。
    而如果首周銷量不到三十萬張,則繼續維持百分之十二的銷售分成。
    在這裏需要特別說明的事,“愛音事務所”是由曹誌強跟中森明菜倆人合夥出資,由中森明菜當法人的事務所,目前的簽約藝人有兩個,一個是中森明菜,另外一個就是曹誌強。
    至於曹誌強原先所在的佐田事務所,早已經解約了。
    其實提出解約的人並非是曹誌強,他還不至於那麽沒人情味,真正提出解約的恰恰是佐田雅誌。
    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佐田雅誌的肝病惡化了,加上他父親也病倒了,所以佐田雅誌近期已經沒有意思繼續出征歌壇了,要先養病。
    也幸虧前段日子佐田雅誌被一番宣傳,被迫住院,這才及早發現他的肝病惡化,如果再不積極治療,很可能會惡化成肝癌。
    可能是被這些言論嚇到了,佐田雅誌不但強行戒了煙酒,而且也聽了醫生的話,把所有的應酬都推掉了,就連佐田事務所也選擇暫時關閉。
    既然佐田雅誌這段日子要養病,不能繼續工作了,那不能耽誤曹誌強的前程,所以佐田雅誌前些日子主動找到曹誌強,提出要跟他解約。
    看到佐田雅誌這種情況,曹誌強也沒啥好說的,隻能安慰了他幾句,並承諾彼此是永遠的朋友,這才跟對方簽署了解約協議。
    解約之後,曹誌強就不再屬於事務所了,本來佐田雅誌想推薦曹誌強去自己朋友開的事務所,但曹誌強卻拒絕了。
    因為曹誌強忽然發現,其實他根本不需要再簽約其他事務所。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曹誌強不需要。
    一般日本的歌手簽約事務所,大都是因為事務所有強大的人脈跟實力,能把一個歌手更好的包裝跟推廣出去,再就是免去歌手的各種繁瑣事務。
    說白了,事務所就是一個服務性質的中介,可以幫助歌手更好的拓展人脈跟業務,讓歌手免去俗務的打擾。
    但對於真正的實力派來講,根本不需要這些。
    就好比曹誌強,如果他每首歌都是大熱歌,然後他本人成了真正的實力派,那不需要他去求爺爺告奶奶,而是唱片公司求著來找他。
    當然,事務所還有個好處,那就是能合理避稅。
    因為如果一個歌手單獨跟唱片公司簽約,那產生的收益,就要繳納一筆昂貴的個人所得稅。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是累進稅,賺的越多交的越多。
    可如果你有一個事務所,那就可以免除很多累進稅。
    當然,曹誌強身為一個還沒有長期居留權的外國人,按照目前的日本法律,他沒法在日本開辦一個經營性質的事務所。
    所以曹誌強就讓中森明菜以自己的名義開辦一個事務所,曹誌強隻是股東。
    外國人是可以入股日本事務所的,而且持股的比例也沒有限製。
    所以由中森明菜的名義開辦的這個“愛音事務所”,法人是中森明菜,社長也是中森明菜,但會長卻是曹誌強。
    原因就是持股比例。
    愛音事務所目前的股份比例是二八分,也就是中森明菜占兩成,曹誌強占八成。
    由於曹誌強占據絕對多的股份,所以他是當之無愧的會長。
    這樣的好處自不必說,以後分錢的時候,曹誌強能分的更多。
    不過這個持股比例目前來說隻是分錢有用,具體的公司行政權,還是在法人兼社長,也就是中森明菜的手裏。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歸根到底還是曹誌強沒有長期簽證,所以可以投資,甚至在股份上占優,但卻不能擔任公司法人跟社長這種行政性的職務。
    所以,哪怕曹誌強占股比例更多,他也隻有分紅權跟建議權,但名義上卻沒有事務所的管理權。
    這種情況在日本的很多合資公司裏很普遍。
    比如日本的很多大集團,你要是看公司的股份比例,那就是外資占百分之五十一以上,可公司的實際控製權還在日本人手裏,大部分的原因,就在於那些外資控股方沒有日本人的身份,也沒有日本的簽證,不能擔任日本公司的職務。
    類似的還有韓國的公司,比如著名的三星公司。
    都知道韓國三星公司的控製人是李氏家族,可實際上李氏家族在三星公司的股份占比隻有百分之二。
    但三星家族就是憑著這百分之二的股份,實際控製著龐大的三星家族,外資就算占股更多,其實也沒有真正的話語權,隻能分好處。
    這裏麵有交叉持股等原因,但最大的原因還是國籍問題。
    投資三星的外資,都沒有韓國的國籍,根據相關法律,就不能在韓國的公司擁有實際控製權跟管理權,比如會長社長這些重要職務,就不能擔任。
    日本的事務所稍微有點不同,外國人可以當公司會長,但真正說了算的還是社長,除非這個會長本身也是日本人,且擁有很多人脈,否則按照程序來講,會長是不能直接過問公司的,直接管理公司的隻能是社長。
    總之,這個愛音事務所呢,其實說白了,就是曹誌強跟中森明菜的夫妻店。
    本來中森明菜是無意開事務所的,都是為了幫曹誌強,才勉為其難的開事務所,當上了所謂的社長兼法人。
    當然,在這之前,中森明菜先退出了研音事務所,成了沒有公司束縛的自由藝人。
    原本呢,因為合同還沒到期,中森明菜是不可能輕鬆退出的。
    但因為曹誌強找了華納先鋒的山本社長出頭,所以研音的社長也就給了山本社長一個麵子,沒敢提什麽要求,很簡單的就跟中森明菜解約了。
    跟研音解約之後,中森明菜回頭就拿著曹誌強的錢,用自己的名義開辦了一個“愛音事務所”,然後光速簽約了自己跟曹誌強。
    這些行為,中森明菜自己是不會做的,她都是聽曹誌強的話去做。
    沒辦法,中森明菜現在就是個典型的戀愛腦,一旦陷入戀愛中,那就對愛人言聽計從。
    別說給中森明菜錢,讓中森明菜開事務所了,曹誌強就算把中森明菜賣了,甚至帶她去潛泳,然後把她給悄悄殺了,估計她也是笑著去死,致死都無怨無悔。
    當然,曹誌強也不會讓中森明菜吃虧。
    原本呢,曹誌強是想讓中森明菜拿更多股份的,甚至想讓中森明菜占據絕對多數的股份,讓中森明菜名正言順的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兼社長。
    是中森明菜自己拒絕這個提議的。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中森明菜不希望家人知道。
    按照中森明菜的說法,她的家人都很貪婪,如果知道中森明菜不但是這家公司的法人,還占據絕對多數股票,那公司不起眼也就罷了,一旦今後公司風生水起了,他們必然會過來找便宜。
    而中森明菜認為,這家公司雖然是她開的,可錢是曹誌強出的,而且以後的業務規劃什麽的,肯定也是曹誌強在操作,中森明菜隻是占個位子而已,什麽都不懂。
    所以,中森明菜不能讓自己的家人剝奪屬於曹誌強的財產。
    嗯,這很明菜,用簡單的話來講,就是女生外向。
    也就是說,中森明菜現在愛曹誌強愛的很深,對她自己的家人卻沒多少感情,平時也不怎麽往來。
    隻不過呢,過去的中森明菜也很孝順,尤其是孝順母親,所以每個月都會偷偷寄錢給媽媽。
    但自從跟曹誌強同居後,中森明菜就不寄錢回去了,這一來是中森明菜跟曹誌強同居後,基本就沒啥工作了,少了很多收入,二來嘛,也是中森明菜開始向著曹誌強了,不再盲目把錢往家裏填了。
    換言之,中森明菜的戀愛腦,也是有針對性的。
    她隻是對自己喜歡的人言聽計從,如果不是她的愛人,哪怕是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她也可以冷麵以對。
    比如她的哥哥姐姐妹妹啥的,她就基本不來往,甚至前世的時候,她還跟家人斷絕了來往,由此可以看出中森明菜的決絕。
    可麵對她喜歡的男人,中森明菜卻忽然就腦癱了一樣,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正常判斷力。
    對此,曹誌強也不知道該說啥好,畢竟嚴格來說,他算是既得利益者。
    曹誌強隻能盡量對中森明菜好,盡量不辜負她,除此之外也沒別的辦法了。
    總之,利用戀愛腦中森明菜的身份開辦了一個“愛音事務所”後,曹誌強就成了這家事務所的簽約藝人。
    既然是夫妻店,中森明菜又對曹誌強言聽計從,那合同方麵自然是怎麽有利怎麽來。
    當然,這家夫妻店也不僅僅是曹誌強跟中森明菜兩個人,也招募了兩個女性工作人員,來幫助中森明菜處理日常業務。
    比如一些打印合同啊,郵寄合同啊,對接唱片公司啊,跑銀行啊,還有普通業務之類的,都是那兩個女工作人員去做。
    其實本來呢,曹誌強是想找倆男的,畢竟更耐操。
    是中森明菜不樂意,害怕曹誌強以後擔心吃醋,加上她是女性,整天跟陌生男人在一起,她自己也不自在,所以才全部招募了女性。
    好在此時日本的女性上班族也不少,尤其是女大學生,大都渴望畢業後有份正經工作,而不是早早找個男人嫁了。
    那種日本女性渴望畢業後就結婚做家庭主婦的情況,是經濟泡沫破滅後,尤其是二十一世紀之後的事情了。
    其實曹誌強問過中森明菜了,中森明菜說,如果不能唱歌,她也想做家庭主婦,可惜因為種種原因,她不能早早的當家庭主婦,隻能去唱歌當藝人,而且唱啊唱的,就喜歡上了唱歌的感覺。
    所以現在讓中森明菜選,她也很糾結,到底是就此退役當家庭主婦,還是繼續唱歌。
    好在曹誌強並不介意中森明菜拋頭露麵唱歌,甚至還很鼓勵她走出去工作,所以這讓中森明菜不用為此糾結。
    而且自己開了事務所後,中森明菜表麵說自己什麽都不會,其實興奮的不行,幹啥都是親力親為,整天跟她招募的那倆妹子嘻嘻哈哈,好的跟姐妹一樣。
    當然,話雖如此,但中森明菜也有自己的小九九,她招募的那倆妹子,全都是土肥圓。
    也就是看著年輕學曆好,但都身高都不過一米五五,而且長得都其貌不揚,至少曹誌強一看就沒什麽胃口那種。
    其實日本的女人吧,大多數都長得不好看,至少在曹誌強的審美看來是如此。
    隻是日本畢竟是發達國家,日本的女人現在也很會打扮,乍一看比較時尚,可一旦細看,曹誌強很快就沒胃口了。
    中森明菜正是摸透了曹誌強的審美,才故意反向操作。
    結果也很不錯,反正她現在是不用擔心曹誌強被自家事務所的女職員勾搭走了。
    所以說,戀愛腦不等於沒智商,在某些方麵,戀愛腦可精明了。
    本章完